DL/T 2248.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2248.1-2021 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 第1部分:并网技术条件.pdf简介:
"DL/T 2248.1-2021 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 第1部分:并网技术条件"是一份由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标准,专为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Mobile Energy Storage Station, MES)的并网与运行制定了技术规定。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车载储能电站的接入电网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电气接口:车载储能电站与电网的电气连接方式、电气参数、通信接口等。 2. 安全性:对车载储能电站与电网的电气安全、热安全、电磁兼容性等方面的要求。 3. 并网控制:如何实现与电网的稳定并网,以及在并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4. 运行管理:车载储能电站的运行参数控制、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5. 通信协议:规定了车载储能电站与电力调度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标准。
该标准对于推动车载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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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48.1一2021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第1部分:并网技术条件 T2248.2—2021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第2部分:运行规程.
ICS29.240 CCS K 45
DL/T 2248.12021
DL/T 2248.120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
DL/T2248.1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为DL/T2248《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的第1部分。DL/T2248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一第1部分:并网技术条件: 一第2部分:运行规程。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 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盐城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安徽 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山供电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大威、滕俊、雷震、孔伯骏、史明明、蒋科、陆晓、范高锋、郝雨辰、 杨金喜、李培培、金鑫、朱月尧、孙荣富、韩华春、袁晓冬、吴盛军、苏麟、韩家辉、张玉红、 杨银国、陆秋瑜、胡海琴、汪柏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100761)
DL/T 2248.12021
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
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与运行 第1部分:并网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在并网/离网控制、有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调节、电网异常 电能质量监测、通信与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防雷接地等并网运行技术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380V35kV电压等级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其他电压等级接入的移 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36547 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具备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应符合GB/T 36548的规定,测试结果应满足GB/T36547的要求。 4.2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前,其运行管理方与电网企业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或发用电合同。 4.3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并网开断设备应满足GB/T36547的规定,且在运行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并 网开断设备的配置和参数。 4.4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应采用三相平衡方式,不宜出现三相功率不平衡情况。 4.5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所接入电网的接地方式相适应。 4.6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接入电网运行应根据GB26860、GB26859的规定,根据现场实际,制定相 应的现场安全规程和运行维护规程。 4.7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涉网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其运营管理方 应收集相关信息并报送电网运行管理部门。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有 专责设备的运行维护。 4.8已报停运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不得自行并网
5.1接入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其并网/离网应按照并网调度等相关协议执行。 5.2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首次并网以及主要设备检修或更换后重新并网时,并网调试和验收合格后方 可并网。 5.3并网操作时,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向配电网输送功率的变化率不应超过电网所设定的最大功率变 化率,且不应引起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超过GB/T12326和GB/T 14549规定的正常值范围。 5.4电网发生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后,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在电网调 度机构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并网;接入380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在电网恢复正常运行后应 延时并网,并网延时设定值应大于20S。 5.5电网正常运行情况下,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计划离网时,宜逐级减少与电网的交换功率,交换功 率应符合电网调度机构批准的运行方案。 5.6并网运行过程中,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停运;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逐级减少与电网的交换功率,直至断开与电网的连接。 5.7电网出现异常情况时,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运行控制应符合GB/T36547的规定。 5.8在非计划孤岛情况下,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离网时间应满足GB/T36547的要求,其动作时间应小 于电网侧重合闸的动作时间。 5.9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检修计划应上报电网调度机构,并应服从 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 5.10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停运或涉网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通知所接入电网管理部门。
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具备有功功率控制能力,当需要同 俞出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时,在并网点电压偏差符合GB/T12325规定的前提下,宜优先保障有 俞出。
6.2不向公共电网输送电量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由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运营管理方自行 功功率。 6.3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若向公共电网输送电量,则应具有控制输 出有功功率变化的能力,其最大输出功率和最大功率变化率应符合电网调度机构批准的运行方案;同 时应具备执行电网调度机构指令的能力,能够通过执行电网调度机构指令进行功率调节;紧急情况 下JG∕T 124-2017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机构用执手,电网调度机构可直接限制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向公共电网输送的有功功率。 6.4接入380V电网低压母线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若向公用电网输送电量,则应具备接受电网调 度指令进行输出有功功率控制的能力。
7.1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无功电压控制宜具备支持定功率因数控制、定无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下垂 控制等功能。 7.2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具备无功电压调节能力,可以采用调节 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无功功率、调节无功补偿设备投入量以及调整电源变压器变比等方式,其配置容 量和电压调节方式应符合GB/T36547的要求。 7.3接入380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宜具备并网点处功率因数调整能力。 7.4接入10(6)kV~35k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具备保证并网点处功率因数在0.98(超 前)~0.98(滞后)范围内连续可调的能力;有特殊要求时,可做适当调整以稳定电压水平,在其无功 输出范围内,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能力,其调节方式和参 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可由电网调度机构设定。 7.5接入10(6)kV~35kV用户内部电网且不向公用电网输送电能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宜具备 无功控制功能;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运行管理方宜根据无功就地平衡和保障电压合格率原则,控制无 功功率和并网点电压。 7.6接入10(6)kV~35kV用户内部电网且向公用电网输送电能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宜具备无 功电压控制功能;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在满足其无功输出范围和公共连接点功率因数限制的条件下, 进行其并网点功率因数和电压的控制;同时,宜接受电网调度机构无功指令,其调节方式、参考电 压、电压调差率、功率因数等参数执行调度协议的规定。 7.7接入10(6)kV~35kV公共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应在其无功输出范围内参与电网无功 电压调节,应具备接受电网调度机构无功电压控制指令的功能,在满足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无功输 出范围和并网点电压合格的条件下,电网调度机构按照调度协议对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进行无功电压 控制。
8.1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以及通过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 应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幅值和时间应满足GB/T36547的要求。 8.2通过10(6)kV电压等级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以及通过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 站,应具备高电压穿越能力,高电压穿越幅值和时间应满足GB/T36547的要求。 8.3接入380V电网的移动车载式储能电站,以及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的移动车载式 储能电站,当并网点电压U发生异常时,应按照表1所列方式运行;三相系统中的任一相电压发生异 常,也按此方式运行。 8.4通过10(6)kV电压等级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以及通过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移动车载式 储能电站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当电网出现频率异常时,应能按照表2的规定 运行。
DL/T224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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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频率异常响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