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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 2021.pdf简介:
"上海市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2021",这是一个针对上海市外墙保温系统和相关材料使用的具体技术标准或规范。这样的规定旨在规范和指导外墙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以保证保温效果、提升建筑能效、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建筑的耐久性和环保性。
该规定可能会包括对外墙保温系统的性能要求、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施工工艺的规范、安全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防火等级、耐候性、环保性等技术参数,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验收标准等。
由于这是"暂行"版本,可能还会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调整进行适时更新。如需详细了解具体内容,建议查询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正式发布文件。
上海市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 2021.pdf部分内容预览:
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构造应符合图7.0.1的规定
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注:金属面板不检验不透水性。
11固定卡件材质应为热镀锌钢、铝合金、不锈钢,其机械性能、尺寸及公 差应与工程设计要求相符。 12填缝材料可采用聚氨酯(PU)和聚乙烯(PE)泡沫条等。PE泡沫条的 宽度宜为缝宽的1.2倍1.5倍。 13密封胶宜采用阻燃密封胶或硅酮密封胶。阻燃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建 筑用阻燃密封胶》GB/T24267的规定;硅酮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 筑密封胶》GB/T14683的规定。密封胶与复合板应具有相容性
LG09 条形基础8外墙组合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8.1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
8.1.1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的性能应符合本技 术规定第4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1.2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 4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1.3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 4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1.4外墙保温结构一体化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技术规 定第4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2外墙自保温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
8.2.1外墙自保温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的性能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 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8.2.2外墙自保温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5章和第6 章的有关规定。 8.2.3外墙自保温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5章和第6 章的有关规定。 8.2.4外墙自保温组合内保温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技术规定第5章 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
6连接件应采用具有增强拉拔力构造的尼龙塑料锚栓、不锈钢或经过表面 防腐处理的金属锚栓;圆盘直径不应小于60mm,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 应小于0.60kN,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的规定 7涂料饰面时应采用柔性外墙用腻子,其性能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外墙 用腻子》JG/T157的规定。 9.0.2局部辅助保温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辅助保温系统中局部辅助保温处理面积不应大于建筑外墙面积的5% (除梁、柱外),对门窗洞口、檐口等部位宜采用保温砂浆、贴板处理;梁、柱、 异形构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模板外墙保温系统, 2局部辅助保温系统与主墙体结构应有可靠的搭接措施,并应有防水构造措 施。 3局部辅助保温的施工应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验收后进行。 4基层墙体应坚实平整、干燥、不得有开裂、松动或泛碱。 5局部辅助保温施工前应采用界面剂对局部部位进行满批处理,局部基层墙 本表面可涂覆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玻纤网。 6应对门窗洞口、阴阳角对部位进行耐碱玻纤网加强处理,耐碱玻纤网的搭 妾宽度不应小于100mm。 7进行局部辅助保温处理时,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的取用应符合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并应考虑局部保温对围护结构热 工性能的不利影响
8墙面上吊挂重物理件应固定在墙体基层中,并应在保温层和抹面完全固化 后安装。 9梁、柱构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模板外墙保温系统或保温结构一体 化系统时,应按相应的系统要求规定进行设计
9.0.3局部辅助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
10幕墙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4粘结、固定隔热保温层材料应满足防火设计要求。 10.0.2幕墙保温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保温性能应满足主体建筑对外墙和外窗的节能设计要求 2幕墙设计应有结构计算书和热工计算书。
附录A无机硬质绝热制品吸水率试验方
A.1.1 ,不锈钢或镀锌板制作的水箱,大小应能浸泡三块试件。 A.1.2 断面约为20mmx20mm的木条制成的格栅。 A.1.3 电热鼓风干燥箱。 A.1.4 测量工具:钢直尺分度值为1mm;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5mm A.1.5 天平:称量2kg,分度值0.1g。 A.1.6 毛巾。
从样品中随机抽取三块制品,分别制成长、宽约为400mmx300mm、厚度为 制品厚度的试件三块
温度(20±5)℃,相对湿度(60±10)%
A.4.1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JC∕T 699-2012 水泥制品用钢筋混凝土管钢筋骨架滚焊机,在(65±5)℃条件下烘干至恒质量,然 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4.1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在(65±5)℃条件下烘干至恒质量,然 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4.2 2称量烘干后的试件质量Gg,精确至0.1g。 A.4.3按GB/T5486.1的方法测量试件的几何尺寸,计算试件的体积V。 A.4.4将试件放置在水箱底部木制的格栅上,试件距周边及试件间距不得小于 25mm。然后将另一木制格栅放置在试件上表面,加上重物。 A.4.5将温度为(20±5)℃的自来水加入水箱中,水面应高出试件25mm,浸泡 时间为48h。 A.4.648h后立即取出试件,将试件立放在拧干水分的毛巾上,排水10min。然 后用泡沫塑料吸去试件表面吸附的残余水分,每一表面每次吸水1min。吸水之 前要用力挤出泡沫塑料中的水,且每一表面至少吸水两次。
A.4.2称量烘干后的试件质量Gg,精确至
A.4.648h后立即取出试件,将试件立放在拧干水分的毛币上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版(建筑、结构篇)(沪建质安[2018]3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1月),排水10min。然 后用泡沫塑料吸去试件表面吸附的残余水分,每一表面每次吸水1min。吸水之 前要用力挤出泡沫塑料中的水,且每一表面至少吸水两次。 47待试件各表面残全水分吸王后,立即称量试件的湿质量G精确至01
试件的体积吸水率按式A.5.1计算,精确
式中:WT 试件体积吸水率,%; Gs—一试件浸水后的湿质量,g; Gg——试件浸水前的干质量,g; V一试件的体积,cm3: Pw——自来水的密度,取1g/cm²。 A.5.2制品体积吸水率为三个试件体积吸水率的算数平均值,精确至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