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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509.5-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5部分:学校.pdf简介:
DB15/T 509.5-2022 是《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第5部分,具体针对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该标准旨在规范学校这类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管理部门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强调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 建筑消防安全:对学校建筑的耐火等级、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提出具体要求。
3. 遵守消防法规:要求学校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安全教育与培训:强调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火源管理、应急逃生等。
5.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际的火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6. 定期检查与维护:规定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 消防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记录消防设施、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信息。
这个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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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509.52022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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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申,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察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XF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易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或易造成大面积 要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
专职消防队privatefirebrigade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能够每日24h备勤的消防组织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 能够每日24h备勤的消防组织,
志愿消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 主要由志愿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 有自己的主要职业、平时不在消防站备勤,
主要由志愿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的消防组织。志愿人员 有自已的主要职业、平时不在消防站备勤,能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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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mini fire statior
重大火灾隐患majorfire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 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重大火灾隐患major fire potent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 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4.1学校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学校教职员工数量 的30%。
学校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学校教职员工数 %。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1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自身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5.1.2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 的消防安全条件。 5.1.3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机构自身情况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消防 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应对火灾的应急预案。 5.1.4学校租赁的建筑物应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自 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 5.1.5学校与物业管理单位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管 理单位应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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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学校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 5.1.7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承包、租赁医疗机构建 筑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5.1.9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 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 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2.67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2.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3.7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9 管理学校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5.3.10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志愿消防队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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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 器材及消防设施。 5.4.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5.4.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 现场等工作。
5.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5.5.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5.2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的工
5.5.3应在岗在位,认真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 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通讯器材的通讯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 俏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或报告主管人员。 5.5.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5.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5.5.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 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
6.2明火(动火)管理
6.2.1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苏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审批人应前往现场检查并确认防火措施落实 后,方可签批动火审批手续;动火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工种作业证;现场应有动火监护人到场监 护。 6.2.2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对于作业现场附近无法移动的可燃物 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隔离等防护措施。 6.2.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采取应急灭火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6.2.4学校的公共场所、可燃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使用蚊 香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DB31/T 914.3-2015标准下载6.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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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学生实验时,老师应全程跟班指导。实验前应告知实验爆炸起火危险以及安全防范规程。
6.4.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4.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 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3燃油、燃气设备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 6.4.4 学校建筑附设的厨房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并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4.5定期检查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6使用燃油、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4.7学校厨房的油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6.4.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4.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 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3燃油、燃气设备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 6.4.4 学校建筑附设的厨房使用燃气时T∕CCES 23-2021 装配式多层混凝土墙板建筑技术规程,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并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4.5定期检查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6使用燃油、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4.7 学校厨房的油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6.5.1增设的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 6.5.2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线路和设备,禁止过负荷运行。 6.5.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或供电专业单位负责。 6.5.4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6.5.5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6.5.6 在室内使用高温电气设备或电器时,应有专人负责。 6.5.7学校建筑在使用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6.5.8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间集体宿舍均应设置用电过载 护装置。 6.5.9集体宿舍、教学建筑、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