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1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6916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33/1021-2013《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中国浙江省的地方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城市建筑工程中的停车场(库)设计、建设和管理。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了停车场(库)应满足城市交通需求,合理布局,方便使用,保证安全,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

2. 配建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建筑应配建的停车位数量,如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根据不同规模、功能和性质,设定了最低和推荐的停车位配建标准。

3. 设施要求:包括停车设施的尺寸、出入口设置、通道宽度、停车指示标识、消防疏散设施、充电设施等,以确保停车场(库)的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

4. 环保与节能:要求停车场(库)设计时应考虑能源效率,如充分利用自然光和通风,以及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

5. 条文说明:对标准的每一条款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帮助设计者和管理者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之,DB33/1021-2013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城市建筑工程中的停车场(库)设置,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保障居民出行便利,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4.6.7自行车停车库不宜设置在地下二层或以下,住宅类建筑 自行车停车位宜与单体建筑配建需求对应设置。

自行车停车位宜与单体建筑配建需求对应设置

4.7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

GB 25684.10-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4.7.1基地出入口、基地内部道路及停车场(库)内应按现行 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CB5768及地方标准《城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33/T818规定设置交通标志、 标线和停车泊位划线。交通标志不得侵人道路和停车场通道建筑 限界。

4.7.2基地出入口基地内部道路及停车场(库)内

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及行立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施不得侵入道路和停车场通道建筑限界

4.7.3基地内部的道路交叉口、汽车库内通道交叉处

置式地下车库坡道口交叉处,在平面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必须保 证驾驶员视线通透;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4.7.3 的规定。

4.7.4在基地内部道路和停车场(库)内需要警示车辆减速慢

4.7.4在基地内部道路和停车场(库)内需要警示车辆减速慢 行的地方,应设置减速带和减速标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越 出行驶界限,引起擦碰的地方应设置防撞保护设施;地下车库通 道及坡道转弯处建筑柱网立柱应设置反光防护角;地下车库坡道 应设置反光轮廓标。

5.0.1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的配建指标级别及

见表5.0.1。机动车配建指标按小型汽车计算,非机动车配建指 标按自行车计算。

表5.0.1配建指标级别及适用范围

5.0.2住宅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手表5.0.2的规定

5.0.2住宅停车位指标不应小手表5.0.2的规定

表5.0.2住宝停车位指标

注: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任房的停车泊位配建指标,由各市、县政府 参考普通住宅配建指标,并综合考虑项目所处区位和公共交通条件等因素确定,同 时要预留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空间,努力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停车需求。

办公楼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

表5.0.3办公楼停车位指标

5.0.4商业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4的规

4商业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4的规定。

5.0.5餐饮、娱乐设施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

餐饮、娱乐设施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5的规定。

表5.0.5餐饮、娱乐设施停车位

表 5. 0. 11 医院停车位指标

表5.0.12学校停车位指标

13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13的规定。

表5.0.13 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

业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5.0

表5.0.14 工业停车位指标

15建筑工程配建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 15的规定。

表5.0.15 配建特殊机动车辆停车位指标

A.1常用停车设备的类别有

停车位为两层或多层,有若干层的同层置车板可左右横向移 位,通过升降机构改变置车板的高度。可为地上式或带地坑式。

通过传动机械,驱使以垂直方式排列的各置车板作连续环形 运动。车辆出入口位于停车设备最下面的称为下出入口式;位于 中间部分的称为中出入口式;位于最上面的称为上出入口式。可 为封闭式高塔或开式低塔。

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和车辆升降机以立体方式组成的高层停车 设备。通过搬运机械将车辆或载有车辆的置车板横向或纵向地从 车辆升降机械搬运至停车位。停车位分横置式、纵置式和圆周式 三种。

停车位为两层或三层,通过升降机构或俯仰机构改变置车板 的高度或倾斜角度,供车辆出入。可为地上式或带地坑式。

A.2其他停车设备的类别有

各置车板以两列或多列方式水平排列,并作循环移动。置车 板以圆弧运动方式循环者称为圆形循环式:以直线运动方式循环 者称为箱形循环式。车辆入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车辆直接驶入 停车设备内的置车板:另一种是与设置在出入口的车辆升降机配

各置车板以两层或多层方式排列,在相邻两层间的两端设有 车辆升降机,同层置车板可在该层内作水平循环移动。置车板在 设备两端以圆弧运动方式升降者称为圆形循环式;以垂直运动方 式升降者称为箱形循环式。车辆人库方式与水平循环类相同。

在同一层面上,用搬运台车平面移动车辆,或使置车板平面 横移。可为单层平面横移、单层(多层)平面往返以及门式起 重机多层平移。

采用巷道堆垛机和搬运器,将进到搬运器上的车辆一起作平 面移动且垂直升降到停车位旁,再用存取机构将车辆送人停车 位。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Standard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总则 35 基本规定· 37 设置规则· 41 4.1 基地出人口设置 41 4.2 基地总平面布置 43 4.3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 45 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 45 47 4.5 机械停车库设计 4.6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 .. 49 4.7 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 50

L.0.2条文说明了本标准自

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 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 求”。本标准指的城市、城市规划区即是按上述规定而定的。 本标准的城市建筑工程泛指城市或镇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 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设计、设置都应满足本 标准规定的要求。停放标准车型的公共停车场(库)设计、特 种车型的停车场(库)、历史风貌保护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古 建单位的停车场(库)设计不受本规则的严格约束,但可根据 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3.0.3本条文规定的自的主要是防止主体建筑与配建停车场 (库)不在城市或镇道路同侧所带来的车流和人流穿越道路的现 象,避免对城市道路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要求位于城市道路, 特别是主干路两侧的建筑,应按标准分别在建筑项自用地范围内 配建停车泊位。 如由于规划用地条件限制不得不设置在城市道路两侧时,应 有租应的人行设施莲接

考恩到建筑工程受规划用地条件限制,如果若十地块集中设 置停车场(库),会由于各地块建设主体、建设时间、建筑方 案、建筑功能的不同,导致在实际操作有较大难度。因此本 《标准》明确以联通道连接若干地块的地下车库。 其次,考虑到个别建筑工程项目,如高强度开发中心区、旧 城改造项自等,由于项自建设用地范围较小、容积率高,单独按 规范设置配建停车场(库)难以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或技术管理 规定,比如地库坡道数量、基地出人口设置、地下室退界要求 等。故允许在相邻两宗或以上的建设项自,在统一电请、协调设 计、协调建设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红线紧邻地块停车 库可采用通道联通方式,这是最简单、有效的集中建设方式。

3.0.5新增加的条文规定。

本条文的目的是说明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的方式有多 种,但不能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道路用地,对相邻地块地下车库 确需在城市绿化下和城市道路下用联通道联通时,必须经有关部 门审查,并应处理好与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城市绿地下设置公

共停车库往往会受场地诸多条件限制,条文明确了绿地下公 车库可与周边地块的配建停车库整体建设。

3.0.6本条文规定与原《标准》规定3.0.3一致。

本条文规定的自的,主要是为了避免由公共建筑、任 的车辆,在道路上上、下客,以及内部通道交通不顺引起 塞,减少对城市道路的干扰,保证城市动态交通的畅通和

3.0.7本条文规定与原《标准》规定3.0.5基本一致。

DB37/T 3599-2019标准下载1停车库(场)设计车型外廓尺

3.0.9本条文主要规定停车配建指标计算,车位总数尾数出现 小数情况时,应将小数向上取整。 3.0.10原条文修订。主要针对综合性建筑工程和群体布置的建 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数的计算方法及配置要求做出规定。 3.0.11新增条文规定。对商业文化街和商业步行街等商业单体 建筑规模较小,但建筑密集的地区,可根据实际设置条件集中配 建停车场(库)。

3.0.13为避免由于设置

14考虑住宅及公共办公楼等建筑工程的外来临时车辆停方 而规定本条文。

4.1.1本条文主要是规范建筑工程项自的机动车出入口在各类 成市道路上的开设规定,强调基地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符合项 目规划条件的规定。 4.1.2城市道路交叉口是城市道路交通最易拥堵的节点,为减 少基地车辆出入口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干扰,本条文对城市 道路上开设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相邻交叉口的距离做出规定 并界定了该距离计算方法(见下图)。本条文参阅现行地方标准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

注:S为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

开设在主、次十路上的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应保证基地机动 车出入口不在交叉口进口道的展宽段或渐变段上,同时需保证交 叉口出口道上公交停靠站的设置条件。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和渐 变段的长度,主干路按70m+30m考虑,次干路按60m+20m考 虑,支路按30m+20m考虑。

DL/T 1926-2018 火力发电机组自启停控制系统技术导则4.1.3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若距地铁人流出入口、人行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