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05-2021 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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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05-2021 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pdf简介:

"T∕CECS 805-2021 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关于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专业标准。这个标准的全称可能是《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旨在规范兽药生产过程中的洁净厂房设计,确保兽药生产环境的卫生和质量,以保障兽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厂房选址与设计:规定了兽药洁净厂房的选址要求,以及厂房的布局、结构、材料选择等设计原则,以满足洁净度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2. 洁净度等级:根据兽药产品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级别的洁净度要求,如A级、B级等,以适应不同兽药品种的生产需求。

3. 空气净化和换气:对空气净化设备、换气系统、气流组织等提出了详细的设计要求,以保证空气的清洁度。

4. 温湿度控制:规定了洁净厂房的温度和湿度范围,以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产品质量。

5. 污染控制:包括尘埃、微生物、化学物质等污染源的控制措施,以及废弃物处理和废水处理的要求。

6. 安全防护:强调了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防护设计,以及应急设施的配备。

总之,T∕CECS 805-2021 是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保证兽药生产过程的合规性,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

T∕CECS 805-2021 兽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6.3.1兽药工业洁净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装 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试验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 T 8627的有关规定

6.3.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采月

气密性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的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兽药工亚 洁净室(区)装饰材料及密封材料不得采用释放对室内各种产品 品质有影响物质的材料

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墙壁、顶棚、地面或楼面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避免炫光、不起尘、便 于除尘,应耐清洗和耐消毒,并应减少凹凸面;构造做法和施工 缝隙,均应采取密闭措施; 2墙板和顶棚宜采用轻质构造;采用轻质构造顶棚做技术 层时DB32/T 3637-2019标准下载,夹层内宜设检修通道; 3无菌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和非无菌兽药洁净区域的门、 窗不应采用木质材料等易腐变材质。兽药工业洁净室(区)的窗 宜与内墙面齐平,不宜设置窗台;无菌洁净室的窗宜采用双层玻

璃;洁净室(区)门不宜设置门槛; 4墙壁与地面交界处应成弧形。当采用踢脚时,踢脚不应 凸出墙面; 5洁净室(区)不宜采用砌筑墙抹灰墙面,当必须采用砌 筑墙抹灰墙面时,宜采用干燥作业,抹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有关规定,抹灰 后应涂刷表面平整光滑、不开裂、耐腐蚀、耐清洗、不易生霉的 涂料面层

6.3.4兽药工业洁净室(区)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应满足兽药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安装的要求; 2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不开裂、耐磨、耐撞击和防潮: 并应不易积聚静电且易于除尘清洗; 3地面垫层宜配筋,潮湿地区垫层应采取防潮措施, 6.3.5兽药工业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 能要求,且表面应平整、光滑,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应采取防水 或防潮、防霉措施。 6.3.6兽药工业洁净室(区)内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 装修,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应易于清洁。 6.3.7兽药工业洁净室(区)门的大小应满足一般设备安装、 修理和更换的要求。洁净区内的门应加设团门器。无窗洁净室的 门上宜设置观察窗。

7.1.1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工艺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 牛等选用合理的结构形式。 7.1.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结构设计应满足强度、稳定、变形、 抗裂、抗震及防火等的要求,并宜采用新的结构形式和新的结构 材料。

7.1.1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工艺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务 件等选用合理的结构形式。

抗裂、抗震及防火等的要求,并宜采用新的结构形式和新的结 材料。

7.1.3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屋面和楼面活荷载、雪荷载、起重机 荷载、地面运输荷载、堆料荷载以及施工和检修荷载等应在施工 图中注明。

荷载、地面运输荷载、堆料荷载以及施工和检修荷载等应在施工 图中注明,

7.1.4兽药工业洁净厂房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有关规定,对于现行国 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中三级、四 级生物安全要求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7.2.1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建筑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有关规定,按厂房生产、使用、 存放的产品价值和地震破坏所产生的次生灾害,划分抗震设防类 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级生物安全要求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 设防类;四级生物安全要求的建筑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相应抗震 设防类别; 2对于不同类别共存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可根据不同结 构单元划分,同一结构单元抗震设防类别应按高等级划分。

7.2.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建筑当采用砌体墙作为非承重填充增

7.2.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建筑当采用砌体墙作为非承重填充墙

时,根据墙体材料和空心率大小、墙体比例,对结构的计算自振 周期可按下列规定进行折减: 1框架结构可取0.6~0.85; 2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9。

1活荷载标准值应按设备运行重量最不利布置的等效荷载 采用,生产区活荷载不宜小于5.0kN/m²。 2楼屋面荷载应结合设备安装和搬运路线确定荷载取值: 设备有振动时应计入振动影响,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3设备管道、管线、吊顶等宜计入永久荷载,最小荷载标 准值不宜小于1kN/m?。 4设备(操作)夹层采用钢平台时,钢平台宜与主体柔性 连接,平台传至主体结构的荷载宜按立柱柱底实际内力计入。 5楼面和工作平台尚应计人操作荷载。无设备区域的操作 荷载,包括操作人员、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少量成品和半成品 的自重,可按均布活荷载计入,操作荷载不宜小于2.0kN/m²; 当堆料较多或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较多时,应按实际情况确定。但 在设备所占的楼面面积范围内不应计人操作荷载。 6地面荷载,应按工艺提出的要求确定。 7地面堆料荷载,应按大面积密集堆料或局部荷载两种分 布状况确定。 8有明确支承点的大面积密集堆料,当支承面的中心距不 大于0.8m,且各支承面积不小于0.09m²时,可按投影面积 计算。 9当支承条件不符合本条第8款规定时,应根据支承面的 数量、间距及几何形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的有关规定进行荷载计算。 7.3.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楼屋面活荷载组合与折减除应符合现

GB50037的有关规定进行荷载计算。

JB50037 7.3.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楼屋面活荷载组合与折减除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外,可 根据设备布置情况和设备等效荷载分布,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屋面荷载组合系数应按表7.3.2取值。

表7.3.2楼屋面荷载组合系数

2设计框架主梁、墙、柱、基础时,楼面活荷载除库房不 折减外,其他房间宜按下列规定取值: 1)框架梁活荷载折减系数宜取0.75~0.85; 2)墙、柱、基础折减系数单层宜取1,两层宜取0.9,三 层及以上宜取0.7。 3设备荷载按实际重量计算时,表7.3.2中的系数和本条 第2款的荷载折减系数均应按1.0取值,

7.4.1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 不利、一般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 性评价,对于有三级、四级生物安全要求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或 库房,不应建造在地震不利和危险地段。 7.4.2兽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地基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划分设计等级。 7.4.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 均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4.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当符合 7.4.4规定的条件时,可不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4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可不作地基变形

注:1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应由计算确定;

2表中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值系指最大值,设计时应按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低相应采用,

2表中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值系指最大值,设计时应按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高 低相应采用

7.5.1具有防爆要求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防爆区域内的梁板 没计应计入爆炸的冲击影响,区域内板厚不宜小于120mm,双 层双向配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7.5.1具有防爆要求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防爆区域内的梁机

7.5.1具有防爆要求的兽药工业洁净厂房,防爆区域内的梁板

7.5.2对于层高较高的砌体隔墙,应进行墙体稳定性验算

7.5.2对于层高较高的砌体隔墙,应进行墙体稳定性验算

8.1.1兽药工业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符合本标准 第3.1.1条和第3.1.2条的规定。 8.1.2兽药工业洁净室(区)内的温度、湿度、压差、噪声等 环境参数的控制,应满足本标准第3.3节的规定。 8.1.3兽药工业洁净厂房净化空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工业建 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

GB 50861-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8.2.1气流流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一气流流型的设计应付合下列规定: 1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为A级时,应采用单向流;空气洁 争度级别为B级~D级时,应采用非单向流: 2洁净室工作区的气流分布应均匀; 3洁净室工作区的气流流速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8.2.2兽药工业洁净室(区)送风量及气流流型,可按表 8.2.2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级洁净室单向流要求的截面风速度不均匀度不应超 过20%; 2B级~D级洁净室的换气次数应结合下列两项取较大值: 1)根据热、湿负荷计算确定的送风量; 2)恢复静态级别所需的自净时间确定的送风量。

表8.2.2气流流型和送风量

8.3净化通风空调系统

8.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净化通风空调区域,宜分别设置净 化通风空调系统: 1生产工艺中某工序散发的物质或气体对其他工序的产品 质量有影响; 2生产使用时间或生产工艺要求不同; 3 涉及活病原微生物操作区域: 4 温、湿度基数和精度不同; 5需要冬季供冷或夏季供热的区域。 8.3.2净化通风空调系统应采用全空气系统,根据生产工艺 生物安全风险等情况,可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或回风空调系统。 8.3.3空气净化系统至少应设置粗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 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式空调系统的粗效过滤器可设置在空调箱内;对于 带回风的空调系统,粗效过滤器宜设置在新风口且便于检修处; 2中效过滤器宜设置在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 3高效过滤器应设置在系统的未端或紧靠末端,不宜设在 空调箱内。

DB64∕T 1056-2014 预制直埋复合塑料保温管道应用技术规程8.3.4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宜采取变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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