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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156-2016 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pdf简介:
DBJ41/T 156-2016《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是一部地方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的控制。该规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保障性住房的装修施工过程,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提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质量检测、验收等,对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点的设定、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它强调了装修工程的经济性、适用性、安全性,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旨在确保保障性住房不仅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而且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和长期的使用寿命。
总的来说,DBJ41/T 156-2016 是为提升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环境的重要规范。
DBJ41/T 156-2016 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4.8.1细部制品选用的造型、品种、规格和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
计要求。 4.8.2细部工程选用的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电醛含量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4.8.3细部工程选用的木材含水率防腐处理、燃烧性能、有害物 质限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8.4细部工程所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 质的限量规定。 4.8.5门窗套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线角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 致,不得有裂缝、翘曲。 4.8.6窗帘盒、窗台板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 直、光滑。
4.8.7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 无缝,同一种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莲接 紧密牢固。 2石营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燥,石营线与基层莲接的 水平线和定位线的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45。角拼接。当使用 累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 防锈处理: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 材料。 3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
实。铆接、焊接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 隐蔽处DB32T 3942-2021 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pdf,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理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承受规范充许的水平荷载
1护栏杆件当采用焊接莲接时,应满焊,焊缝应饱满光滑,不 应有夹砂、虚焊、咬肉、气孔、裂纹等现象 2焊接处附近的铁锈、污垢和积水要清除十净,焊条应烘干 并不得在非焊缝处的构件表面起弧或灭弧。 3护栏主要受力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紧固,并应有 防松脱措施,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丝。热浸镀锌合截面钢构件 主节点连接宜采用栓接或铆接。 4护栏钢构件的表面处理、除锈和涂刷防锈底漆宜在安装前 完成,焊缝两侧各50mm暂不涂装:理入混凝土或砂浆内的构件 防锈底漆应涂刷至理设界面以下30~50mm。面漆涂装前应进行 二次表面处理和底漆补涂
1护栏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2护栏玻璃安装时.玻璃与金属件不得直接接触。支承块或 定位块材质、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框支承玻璃护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和玻璃嵌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两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5mm,四边支承时玻璃嵌人 量不应小于12mm:
2)玻璃槽口应使用密封胶或密封胶条充填密实。 4全玻璃护栏的玻璃与结构连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 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 200mm。玻璃与槽口间空隙不得使用硬性材料填充固定
4.8.13木质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过防腐、防虫等处理的木构件,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 确有必要做局部修整时,必须对术材暴露的表面涂刷足够的原来 处理用的防护剂; 2木质护栏施工完毕后应对护栏整体和局部进行检香,香看 是否出现构件裂缝、变形,节点有无松动、有无腐朽和虫蚝,若发现 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4.8.14公共场所的金属护栏、玻璃组合护栏和木护拦应做水平
4.8.15细部工程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相关规定执行
4.8.15细部工程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9厨房及设备安装工程
4.9.1保障性住房厨房应优先采用定制的整体橱柜和装配式部 品,并应根据厨房的平面形状、面积大小和炊事操作的流程等布置 厨房设施。电源插座规格应满足设备最大用电功率要求,插座安 装位置应和厨房设备设计位置一致
4.9.2燃气表具及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设备应设置在有机械通风装置的厨房或与厨房相莲 的阳台内,不应改变原有的燃气表及管线: 燃气表不得被装修部品封团: 3 煤气不得遮挡,且便于关操作: 4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口、软管与燃气具接口均应选专用固定
1户内燃气管道与燃具必须采用软管连接,长度不得超过 2m,中间严禁有接口,应无弯折、拉伸、龟裂等现象; 2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整,管道莲接件应易于拆卸 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 3燃气热水器排气管必须直接通至户外: 4厨房设置的竖井排烟道及止回阀应符合防火要求,且应有 防止烟气回流、蜜烟的措施 4.9.4 厨房洗菜盆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洗菜盆固定牢固,不晃动: 2 洗菜盆与台面接触部位均应采用防水密封(中性密封胶) 处理; 3洗涤盆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橡胶垫片,不得采 用水泥砂浆窝嵌: 4洗菜盆处台面安装,台面下方应增设木制或钢制满衬或局 部衬体加固
1户内燃气管道与燃具必须采用软管连接,长度不得超过 2m,中间严禁有接口,应无弯折、拉伸、龟裂等现象; 2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整,管道莲接件应易于拆卸 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 3燃气热水器排气管必须直接通至户外: 4厨房设置的竖井排烟道及止回阀应符合防火要求,且应有 防止烟气回流、窜烟的措施,
1 洗菜盆固定牢固,不晃动: 2 洗菜盆与台面接触部位均应采用防水密封(中性密封胶 处理; 3洗涤盆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橡胶垫片,不得采 用水泥砂浆窝嵌: 4洗菜盆处台面安装,台面下方应增设木制或钢制满衬或局 部衬体加固
4.9.5厨房柜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柜体间、柜体与合面板、柜体与底座间的配合应紧密、平 整,结合处应牢固,不松动; 2柜体贴面应严密、平整,无脱胶、胶迹和鼓泡等现象TB 10120-2002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裁割 部位应进行封边处理: 3柜体顶板、壁板内表面和柜体可视表面应光洁平整,颜色 均匀,无裂纹、毛刺、划痕和碰伤等缺陷; 4「门与柜体安装连接牢固,不松动,开关灵活无阻滞现象。 4.9.6厨房及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规定执行。
4.10.1给水管道应做水压试验,排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试验压 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6MPa 4.10.2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 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4.10.3浴缸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浴缸与地面或墙体采用金属固定件连接时,应安装生 固,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2浴缸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橡胶垫片,陶瓷类浴 缸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3安装在出水口一端的浴缸冷热水龙头应对准浴缸中间,离 浴缸口的高度宜为150mm; 4 浴缸与墙体结合部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5 浴缸的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启团灵活。 4.10.4 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水管节点应严密无渗漏,角阀开关自如; 2 便器整体安装应稳固,冲洗效果好: 3 便器的给水配件安装平整牢固,碗形护罩应与墙面紧贴: 便器的排水嘴与排水管道、便器与给水管等连接节点应无 渗漏。 4.10.5 淋浴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淋浴房表面光滑、洁净、色调一致,无损坏,无裂缝: 2 淋浴间打胶部位应打胶完整,胶面光滑、均匀,无污染: 3 淋浴房给排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无渗漏,后团部 分灵活; 4淋浴房的给水配件安装平整牢固,碗形护罩应与墙面 紧贴;
5 淋浴房的坡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安装牢固: 6 淋浴房的挡水高度宜为25mm~40mm。 4.10.6 卫生间的配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卫浴配件与装饰完成面必须连接牢固,不松动: 2 五金配件安装位置正确,方便使用,镀膜光洁无损伤,装饰 护盖遮盖严密,与墙面靠实无缝隙,外露螺丝卧平。 4.10.7 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应由专业厂家进行安装。 4.10.8 门生间应设置排风通风装置。 4.10.9 卫浴及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规执行
4.11.1电气及智能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配件、器具和设 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 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 核查确认。
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 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 核查确认。 4.11.2住房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1.8m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有洗浴设备的房间应设置等 电位连接。 4.11.3室内照明的平均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要求。 4.11.4住房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 连接。 4.11.5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可靠。 4.11.6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有洗浴设备的房间应设置等 电位连接。
4.11.8电线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线保护管接口应紧密,连接应牢固,金属导管应保证接 地(PE)连接通路;PVC管采用专用配套接头,连接管两端连接处 以使用专用胶合剂进行粘接,连接应牢固: 2当电线保护管在墙体剔槽理设时,管道敷设宜顺直且不应 破坏主体结构,管道保护层厚度应大于15mm; 3保护管敷设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接 线盒; 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支架上敷设的刚性绝缘导管,应 按设计要求增设温度补偿装置,电气管道跨越建筑结构伸缩(变 形)缝时应按规范进行施工: 5电线管的弯曲半径(暗理埋)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线 管弯曲处应平滑,不出现扁折、凹陷; 6吊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排布整齐,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顶的 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 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2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 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各种强电、智能化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 出现裸露。
JGJT 139-2020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pdf4.11.8电线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9导线穿管和接线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