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 1064-2021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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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 1064-2021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pdf简介:

"TD/T 1064-2021" 是一项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TD/T)发布并实施的行业标准,其全称为《城区范围确定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用于确定城区的边界和范围。城区范围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城市规划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交通规划等多个方面。

该规程可能包括了如何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行政划分、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定城区范围。它可能还规定了城区边界的确立原则,如功能区划分、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城市交通网络的连通性等。

具体到2021版的规程,可能还考虑了新的城市发展趋势,如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要求,以适应现代社会和科技的发展。

然而,由于规程的具体内容并未公开,以上信息为一般性的介绍,如需详细了解规程内容,建议查阅相关标准文本或向标准发布机构查询。

TD/T 1064-2021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TD/T1064—2021

本文件确立了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技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设市城市中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确定,非设市县城可参照 使用。

DG∕TJ08-2302-2019 埋地钢质燃气管道杂散电流干扰评定与防护标准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区范围urbanbuilt一uparea 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一 一般是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范围。 3.2 城区实体地域范围physicalurbanbuiltuparea 指城区实际建成的空间范围,是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空间 地域范围。 3.3 城区初始范围preliminaryurbanbuilt一uparea 指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过程中的初始区域,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城区国土调查城市图 斑数据覆盖区域。

城区初始范围preliminaryurbanbuilt一uparea 指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过程中的初始区域,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城区国二 斑数据覆盖区域,

城区最小统计单元minimumstatisticalunitofurbanbuilt一uparea 指城区范围划定过程中涉及的街道办事处(镇)所辖区域。 可依据城市统计调查等管理工作需要,在居(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四至边界清楚的情况下,将城区

TD/T1064—2021最小统计单元细化至居(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3. 5地物physicalobject地球表面上各种固定性物体,可分为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来源:GB/T16820—2009,4.11]3. 6图斑landpatch地图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功能界线以及其他特定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来源:TD/T1055—2019,10.2.1.1,有修改4基本原则4.1客观真实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确定应以客观反映城市建成现状为前提,以真实可信的数据为基础。4.2科学合理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确定应采用科学的理论方法,避免使用主观性较强的指标或技术方法。4.3定量准确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确定应在明确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使用定量化的标准,明确结果中包含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的数量和空间范围。5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方法5.1技术流程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流程见图1。5.2数据准备5.2.1基础数据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确定过程需要以下两种基础数据作为支撑:a)影像数据:最新的行政区内不低于2m分辨率的遥感影像;b)量数据:最新的行政区划矢量边界数据、全国国土调查或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主要包括地类图斑、城镇村等用地、行政区、村级调查区等数据)等。2

5. 2. 2数学基础

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确定过程中涉及的基础数据需满足: a)投影: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 b)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c)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5.3.1城区初始范围确定方法

图1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流程

首次确定城区初始范围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为基底,从中选取 代码为201及201A的图斑数据所明确的空间范围作为城区初始范围。 以国土调查过程数据为城区初始范围的,完整使用,不做取舍;待该次国土调查成果发布后,替换

5.3.2确定待纳入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图斑

以城区初始范围为基础,依次判断向外缓冲100m范围内(含与100m范围相交)的图斑地类是否符 合附录A表A.1规定的城区实体地物必选类别或候选类别: a)若符合必选类别,则进行5.3.3连接条件判断; b)若符合候选类别,则综合考虑城市实际情况,选择具备城市居住和承担城市休闲游憩、自然和历史 文化保护及其他城市相关必要功能(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商业服务功能、交通运输功能 市政公用功能、生态绿化功能、文化展示功能、物流仓储功能)的地物,进行5.3.3连接条件判断。

5.3.3连接条件判断

于待纳人城区实体地域 和已纳 地域范围的图斑构成的当前城

5.3.4选代更新判断

重复5.3.2至5.3.3步骤。当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图斑纳入城区实体地域范围时,停止送代。送 代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五次,纳入图斑的空间范围不宜超出与最后一次选代边界相交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 管辖范围边界。 最后一次送代结束后,将延伸在集中连片面状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外的道路和沟渠等线状特征地物进 行截断删除,仅保留当前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内的部分。 不应参与迭代的有: a)通过5.3.2至5.3.3纳人城区实体地域范围中的湿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图斑: b)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沟渠等线状特征图斑; c)城区初始范围内部的空洞。 城区初始范围中独立在外且小的图斑不宜参与选代

5.3.5特殊情况判断

对于已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承担必要城市功能的地类图斑,若通过上述步骤无法纳入城区实体 地域范围的,分以下四类进行判断: a)与国家或城市未来发展战略对应的各类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经过国家、省两级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参与审定确定的建成或部分建成并运行的,其建成运行部分纳入城区实体地域范围; b)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直接与城市交通干线连通,已建成且承担旅客、物流运输等城市经济发展功 能的交通枢纽,如以市级行政区划地名命名的机场、火车站、港口等,纳人城区实体地域范围; 已建成的城市级或为更大范围内区域服务的功能区、市政公用设施:纳入城区实体地域范围; d 承担城市必要功能且不可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具备同类功能的区域替代的相邻镇区,可结合城 市体检评估佐证,局部或整体纳入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原则上不超过两处。 以上新纳人的地类图斑仅考虑集中连片的图斑,不纳人散落在集中连片之外的零星建成区,且均不 参与送代。 当镇区图斑作为特殊情况参与判断时,纳入区域不可超出通过5.3.4形成的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外相 邻镇的镇区范围

区实体地域范围不得跨越市级行政区边界,不得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界线冲突,不宜

5.4.1城区初始范围更新时,根据最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城区国土调查数据确定城区初 始范围。 M

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后,需要提交以下成果: 矢量数据:城区初始范围矢量数据、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矢量数据,以及涉及城区实体地域范围边 界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内部的所有矢量数据; b 栅格数据:城市行政区域遥感影像数据; 其他相关材料:举证材料、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报告等

6城区范围确定技术方法

在识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基础上,延伸确定城区范围! 城区范围确定技术流程见图2.

图2城区范围确定技术流程

城区范围的确定过程还需要补充以下基础数据作为支撑,如为矢量数据,还需满足5.2.2的要求: a)最新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管辖范围数据: h)最新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数据等。

6.3.1不具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数据的城市,结合四至边界消楚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 行政管理现状,逐个判定各单元城区属性,汇总形成相对合理的、集中连片的城区范围。 6.3.2具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数据的城市,按下述方法判定形成城区范围: 叠加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管辖范围数据和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将区、市政府驻地所在城区最小统计单 元、城区实体地域范围边界内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直接纳人城区范围;筛选出城区实体地域范围边界上 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作为待纳入城区范围的单元,并按下述步骤进行判断。 a) 若该城区最小统计单元中城区实体地域范围面积占比小于20%,则不纳人城区范围。 b)若该城区最小统计单元中城区实体地域范围面积占比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直接纳入城区 范围。 对于城区实体地域范围面积占比小于50%且大于或等于20%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开展市政 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按照附录C的要求判定: 1 若其属于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居住型城区最小统计单元,同时满足五项市政公用设施和三 项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后,纳入城区范围; 2 若其属于非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非居住型城区最小统计单元,如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工业 生产、生态绿化、文化展示等,满足五项市政公用设施条件后,纳人城区范围; 3)若其属于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 实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经出具相关举证材料后,纳人城区范围

城区范围确定后,需要提交以下成果: a)矢量数据:城区范围矢量数据,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时GB/T 35210.2-2020标准下载,如使用布 局图,还需提交相关矢量数据; b)统计数据:涉及的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的面积数据,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表、统 计表; C)其他相关材料:举证材料、城区范围确定报告等。

TD/T 10642021

附录A (规范性) 实体地物类别及最小面积要求列表

表A.1规定了城区初始范围边界外围邻近区域符合城区实体地物类别的用地类型及最小面 并规定了该用地类型在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时的必选或候选属性。其地物分类及编码参考第 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表。

表A.1实体地物类别及最小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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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实体地物类别及最小面积要求(续)

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H2包括08H2A,0810包括0810A。 注2: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注3:首次确定城区实体地域范用时《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若地类图斑最小面积小于上述规定的最小上图面积,则以当地三调图斑规 的最小上图面积为准。

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H2包括08H2A,0810包括0810A。 注2: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注3:首次确定城区实体地域范用时,若地类图斑最小面积小于上述规定的最小上图面积,则以当地三调图斑规 的最小上图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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