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79-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pdf简介:
DB∕T 79-2018是中国国家标准《地震灾害遥感评估技术规程》的一部分,该规程主要针对地震灾害后的遥感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地震灾害评估的重要指标,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房屋建筑损失:地震可能导致建筑物的倒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重建或维修的费用,包括住宅、商业设施、学校、医院等各类建筑。
2. 设施设备损失:地震可能破坏公共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设备的重置成本和修复费用。
3. 农业生产损失:地震可能影响农田、农作物和畜牧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如农作物减产或死亡、畜牧业动物死亡或疾病。
4. 商业和服务业损失:地震可能影响商业店铺和服务业运营,包括商业活动的中断、库存损失、运营成本增加等。
5. 公共设施损失:如学校、图书馆、公园、博物馆等公共设施的损坏,这些设施的重建或修复也会产生经济成本。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地震的破坏程度、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补贴等因素,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团队和遥感技术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和估算。
DB∕T 79-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手段评估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工作步骤、遥感评估区确定和评估单元划分、 基础资料收集、建筑物面积统计、建筑物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及成果产出。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遥感手段快速评估地震灾区直接经济损失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740地震震级的规定 GB/T17742中国地震烈度表 DB/T58地震名称确定规则 DB/T75一2018地震灾害遥感评估建筑物破坏 DB/T77一2018地震灾害遥感评估地震烈度 DB/T80一2018地震灾害遥感评估产品产出技术要求
损失比lossratio 房屋或工程结构某一破坏等级的修复单价与重置单价之比。 [GB/T18208—2011,定义3.9] 3.6 地震损失率 earthquakelossrate 建筑物遭受地震破坏后的平均修复单价与重置单价之比。 3.7 遥感评估区 remotesensingassessmentarea 利用遥感影像对地震灾区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确定的评估空间范围
4.1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应使用GB17740规定的地震震级M。 4.2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应按照GB/T17742的规定使用地震烈度。 4.3 地震名称应符合DB/T58的规定。 4.4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遥感评估DB34/T 1981-2013标准下载,按下列步骤进行: a) 确定遥感评估区和划分评估单元; b) 收集基础资料; 统计评估单元内建筑物面积; 估算建筑物损失; e) 估算地震直接经济损失
5遥感评估区确定和评估单元划分
5.1遥感评估区的确定
震直接经济损失遥感评估区应包括按照DB/T77一2018确定的血(8度)及 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且能够明确评定VI(7度)地震烈度区时,遥感评估区应包括 区。
5.2.1县级行政区的城区单独划分为一个评估单元;设区市(或地级市)及以上行政区的城区按照次级 行政区或街区划分为若干评估单元。 5.2.2乡镇级行政区划分为一个评估单元。当发生M≥7.5级地震时,青海、新疆、西藏三省(自治区 的地震灾区以乡镇级行政区为评估单元,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地震灾区以县级行政区(城区除外)为评 估单元。 5.2.3当行政区或街区被遥感评估区或烈度区边界线切割时,被切割的内部区域应作为独立的评估 单元。
按照DB/T77一2018和DB/T75一2018的规定,收集遥感评估区内满足建筑 遥感数据。应收集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边界矢量数据
根据最新年度统计资料或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遥感评估区内的建筑物数 应收集中国国内震级M≥6.5级的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烈度评定和损失评估资料
评估单元建筑物面积统计
7.1当评估单元内建筑物总面积及不同类型建筑物面积可依据行政单元年度统计资料或地震应急基 出数据库确定时,应根据DB/T75一2018中4.3.1划分的建筑物类型,按照表A.1填写各评估单元基本 言息,按照表A.2填写各评估单元建筑物面积 7.2当无评估单元内建筑物总面积数据时,应按照DB/T75一2018中6.1的规定,通过遥感解译和抽
S;一评估单元i内所有建筑物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T:—评估单元i的土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通过年度统计资料或者由评估单元空间数据 分析得到; 入:——评估单元i单位土地面积内的建筑物总面积估计值,通过遥感抽样确定,抽样面积不应低 于该评估单元土地面积的10%。
S;一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入;———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面积占所有类型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通过遥感抽样确定 抽样面积不应低于该评估单元土地面积的10%
1.1按式(3)计算评估单元建筑物的地
式(3)计算评估单元建筑物的地震损失率
广 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的地震损失率; Di一评估单元i内第j类型建筑物第k种破坏类别的栋数(或建筑面积)与该类型建筑物总栋 数(或总建筑面积)的比。不同类型、不同破坏类别的建筑物数量按照DB/T75一2018中 第7章的规定解译确定; 广 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第k种破坏类别的损失比,见表1。
表1建筑物破坏损失比
1.2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重置单价,根据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并按照表A.3填写。 a 依据地震现场收集的该类型建筑物所对应的各结构类型单价,按照各结构类型面积(或间数) 的比例加权确定; b 依据地震灾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供的该类型建筑物的主要结构类型的单价确定; C 依据年度统计资料、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中该类型建筑物所对应的各结构类型单价,按照各结 构类型面积(或间数)的比例加权确定。 .3 根据评估单元的各类型建筑物面积、重置单价和地震损失率,按式(4)计算评估单元内所有建筑
8.1.3根据评估单元的各类型建筑物面积、重置单价和地震损失率,按式(4)计算评估单元内所有建筑 物破坏的损失
L;=ZS; XP; Xrij
L; 评估单元i内所有建筑物破坏造成的损失,单位为万元; P;———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的重置单价,单位为万元每平方米(万 评估单元i内第i类型建筑物的地震损失率。 将计算结果填入表B.1中
式中: 一遥感评估区建筑物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为万元
8.2.1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LB,
式中: 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为方元,下标B指建筑物; B 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损失与遥感评估区建筑物结构破坏损失的比值(见8.2.2),下标 B指建筑物, 2.2 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损失与遥感评估区建筑物结构破坏损失的比值可通过历史地震现场
B——某次地震的建筑物结构破坏在地震灾区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在地震烈度I(8度)及以上区 域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比值,下标B指建筑物; SB—该地震在地震灾区内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为万元,下标B指建筑物;
9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9.1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方法
9.1.1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按式(8)计算
LE=LB XPER
式中: LE一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单位为万元; EB 一一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与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比值(见9.1.2)。 .1.2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与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比值可通过历史地震现场灾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单位为万元;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与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比值(见9.1 直接经济损失与地震灾区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比值可通过历史 评定和损失评估资料,按式(9)统计估算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不确定性的考虑
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损失估算和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中各种参数的不确定性T/CECS 706-2020标准下载,以及地震震级、震源 深度、经济水平等对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影响,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应采用考虑不确定性的估计范 围形式表示。
不损失及地震直接经济损失。 0.2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结果采用面状矢量地理空间数据表达。 0.3评估结果的数据格式应满足DB/T80一2018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要求
及地震直接经济损失 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结果采用面状矢量地理空间数据表达。 评估结果的数据格式应满足DB/T80一2018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损失遥感评估结果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筑物损失遥感评估结果
表B.1建筑物损失遥感评估结果表
表 C.1统计震例表
:某次地震在地震烈度Ⅲ(8度)及以上区域内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SB:某次地震在地震灾区内建筑物结构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某次地震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
表C.1中具有可用数据的16次地震震例数据进行统计,得到地震直接经济损 坏损失的比值EBGB/T 2900.92-2015标准下载,比值中EB介于1.002.24之间,均值为1.58,标准差为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