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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专项施工方案(上报监理)简介:
高空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是针对在高处进行的建筑、安装、维修等工程作业制定的详细操作计划。这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高空作业中,工人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概述:简单介绍项目名称、作业地点、作业高度、作业内容等基本信息。
2. 安全风险评估:对高空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3. 安全措施:针对评估出的风险,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鞋、防护罩等,并设定作业流程和顺序。
4. 作业人员培训:说明参与高空作业的工人的培训情况,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如坠落、设备故障等。
6. 监理管理:提出监理单位的角色和责任,以及验收标准和程序。
7. 施工进度计划:明确高空作业的时间安排和时间节点。
8. 附录:可能包括相关安全法规、技术标准、施工图纸等支持文件。
在上报监理时,施工方需要详细解释方案的内容,确保所有措施符合法规要求,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会对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安全规定后,才可批准实施。
高空作业专项施工方案(上报监理)部分内容预览:
属于框剪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标准层层高:2.9m。
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XXXX二期住宅楼工程(8、3B、5号楼)
地理位置:XXXXXXXXXXXXXXXXXXX
高保温砌块弧形墙砌筑施工技术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高空作业的涵义
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二、为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临边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场地作为高处作业,并加以防护。
第四章 建筑施工高空坠落事故多发的原因
1、各级管理者和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明确。
2、对广大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技术知识教育不够,职工不熟悉高处作业的操作方法,不熟悉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3、没有坚持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致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4、防护措施不落实,如未按要求设置护栏、立网、铺满架板、盖好洞口,未按规程规定架设安全平网。
5、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差,有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有的职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或根本不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必备的防护用品。
6、职工素质低,建筑业作业人员大多数是临时工、农民工,文化程度多为初中以下,大部分工人未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专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相当普遍。
第五章 高空作业施工方案
1、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2、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范围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以前,由工程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脚下要穿软底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对此类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7、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有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9、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0、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型逐项加以查验并做好记录。另外,随着工程的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增多,这时应采取分层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11、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公分时,这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处于这类临边状态下的场合施工,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都属于临边作业。
12、对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9)当在砖或彻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10)栏杆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外力。
(11)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小于10cm。
(12)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3、进行洞口作业及在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洞好口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棚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置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大于25cm但大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予以覆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8)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10)墙面等处的竖问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小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11)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12)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口、洞口,均应予覆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说明书内作出规定。
(2)攀登的工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符合要求
(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以5m为宜,超过2m时,需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6、悬空作业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17、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18、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并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洞口,应按规范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19、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0、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特殊情况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小品景观),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21、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的物体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台上,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2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 2013年》,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仍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2)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