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5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953-2021 河湖生态基流监测规程.pdf简介:
DB63/T 1953-2021 是一项关于河湖生态基流监测的技术标准,全称为《河北省河湖生态基流监测规程》。这个标准的发布日期为2021年,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的河湖生态基流的监测工作。河湖生态基流是指河流、湖泊等水体在一定水文条件下,维持生态系统正常功能所必需的基本水量,它是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指标。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河湖生态基流监测的范围、对象、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质量控制、报告编写等内容,旨在指导和规范河湖生态基流的监测活动,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保护以及河湖健康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它有助于保护和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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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 1953202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监测断面选择与查勘 4.1监测断面选择, 4.2监测断面查勘 基础设施布设和仪器选型 5.1基础设施布设 5.2水位观测设施, 5.3流量测验设施 5. 4 仪器选型 基流监测 6.1一般要求 6.2水位观测 6.3流量测验 6.4其它监测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其它事项 附录A (资料性) 仪器使用、维护、检定/校准/比测记录表.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监测断面选择与查勘 4.1监测断面选择DB11∕T 2032-2022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4.2监测断面查勘 基础设施布设和仪器选型 5.1基础设施布设 5.2水位观测设施, 5.3流量测验设施 5.4仪器选型 基流监测 6.1一般要求 6.2水位观测 6.3流量测验 6.4其它监测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其它事项 附录A (资料性) 仪器使用、维护、检定/校准/比测记录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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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河湖生态基流监测的断面选择与查勘、基础设施布设和仪器选型、基流监测、设施设 备运行维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河湖生态基流监测和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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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监测断面选择以已明确生态流量或存在潜在生态安全的河流作为监测主体,应以满足河流、湖 白生态基流保护需求为原则。 4.1.2监测断面应优先依托国家设立的水文监测基本断面,也可依托水电站、泵站等水工建筑物开展 监测工作。 4.1.3新建河流监测断面应选择在河槽控制和断面控制河段,主要设立基本水尺断面和测流断面,并 应符合GB50179的有关要求。有水电站、水库等控水工程的,宜设在工程尾水汇合后河道顺直、河床 稳定、水流集中的河段,也可根据工程布设情况分段设置。 4.1.4新建湖泊(水库)水位监测断面应选择在岸坡稳定、水流平稳且水位代表性较好的地方,并应 符合GB/T50138的有关要求。
4.2.2 内业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根据生态基流监测需求,结合已有水利工程建设及其运行情况,确定查勘内容和范围; b 收集查勘范围内的地形图、水系图、河流和流域下垫面特征、相关综合规划,以及附近水准点 交通、通信等情况; C 编写查勘大纲,制定查勘工作计划。 4.2.3 外业查勘与调查工作宜在河道低水期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河道弯曲度和河段顺直长度,两岸和堤防控制洪水能力; b) 各级水位情况下的水流集中程度和涨落缓急程度,水量汇入和汇出、分叉、串沟情况; C) 河段河床组成、形状及其冲淤变化情况; d 上下游水利工程设计和运行期的最大、最小下泄流量; e) 查勘河段的历史洪水调查工作。 4.2.4根据查勘结果,综合确定监测方式方法、设施设备的规模、规格型号和建设形式
4.2.2内业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根据生态基流监测需求,结合已有水利工程建设及其运行情况,确定查勘内容和范围; b 收集查勘范围内的地形图、水系图、河流和流域下垫面特征、相关综合规划,以及附近水准点 交通、通信等情况; C 编写查勘大纲,制定查勘工作计划。 4.2.3 外业查勘与调查工作宜在河道低水期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河道弯曲度和河段顺直长度,两岸和堤防控制洪水能力; b 各级水位情况下的水流集中程度和涨落缓急程度,水量汇入和汇出、分叉、串沟情况; C) 河段河床组成、形状及其冲淤变化情况; d 上下游水利工程设计和运行期的最大、最小下泄流量; e 查勘河段的历史洪水调查工作。 4.2.4 根据查勘结果,综合确定监测方式方法、设施设备的规模、规格型号和建设形式。
5基础设施布设和仪器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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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测验河段应设立水准点、断面桩、基线桩、断面标志、界桩、观测道路、护坡等基础设施,主 要设施应布设在设计防洪水位以上。 5.1.2基本和校核水准点设置应各不少于1个,并应符合GB/T50138、SL58、SL649的有关规定。 5.1.3断面桩、基线、断面标志、界桩设置应符合SL649的有关规定,同时兼顾美观。断面桩可兼 作基线桩、界桩。 5.1.4观测道路应根据测站地形条件和监测需求建设,并增设栏杆,确保监测人员安全。 5.1.5护坡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地质条件、河势情况和监测设备分布等确定建设,并应布设反滤层、 排水管、伸缩缝,以确保河势稳定性和设备安全。
5.2.1水位观测设施分为人工观测和自记监测,具体应根据监测需求、地形条件、水位变幅和设备形 式综合确定。 5.2.2水位观测设施设置应符合GB/T50138、SL384的有关要求。 5.2.3自记监测设施设置应便于设备安装和后期检查维护等。
5.3.1流量测验设施有水文缆道、水文测桥、在线测流设施三类,具体应根据河床组成、断面形状、 水流特征、测验精度、测验方法和设备型式等综合确定。 5.3.2水文缆道建设应符合SL649的有关要求,驱动方式宜采用电机驱动。 5.3.3水文测桥可为现有公路桥,也可新建专用的水文测桥。新建水文测桥应与地区有关规划相结合 不应影响河流行洪安全。 5.3.4在线测流设施主要为设备基础安装平台,其设计规格、形式、数量应根据测站特性、测验精度 和设备类型综合确定。
.4.1水位、流量仪器选型应满足测验精度和测站特性等,优先采用在线监测设备,设备参数应符合 列要求: a)电源宜采用直流供电; b)采用通用标准协议的RTU、DTU模块,宜采用移动公网进行传输,无移动信号覆盖区可采用北 斗通信终端模式进行传输。数据上传报文应满足SL651的有关要求; C 监测设备应具有存储和无线下载功能,并有较强的防雷电抗十扰能力; 远程控制软件应支持远程数据下载、数据召测、参数设置、时钟自动校准等功能,并支持手机 APP查询功能。 6.4.2水位在线监测设备应根据测验河段情况和测验精度合理选用。接触式水位计宜采用气泡式水位 十,非接触式水位计宜采用雷达式水位计。同时配备基本水尺作为备用监测设备。 .4.3流量测验设备应配置转子式流速仪或走航式声学多普勒部面流速仪,在线测流设备可根据测验 可段情况选配水平式声学多普勒部面流速仪、雷达波、侧扫雷达、图像等测流设备。 .4.4视频监控设备用于水位、流量的辅助监测,应具有远程控制、实时图像传输和360°旋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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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河湖生态基流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河流水位、流量和湖泊(水库)水位,有条件的宜同步开展水 质监测等。 6.1.2河湖生态基流监测应根据河流、湖泊水流特性,结合仪器设备、监测方式和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制定相应的生态基流监测方案。
6.1.3新设备启用前应进行比测,比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6.1.3新设备启用前应进行比测, 比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1水位测次应根据河流特性及水位涨落变化情况合理分布,以测得完整的水位变化过程,满 均水位计算和流量推求为原则。
,之. Z小立 人工观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以能基本控制各级水位和水情变化全过程为原则: 枯水期和汛期平水期水位应每日8时、20时各观测一次; C 汛期洪水期水位每日2时、8时、14时、20时观测一次,当水位变幅较大时应及时增加观测 频次。 6.2.3水位监测设备检查、使用、比测、校测应符合GB/T50138的有关要求,并填制附录A中表A.1、 2A3
GB 50840-2012 矿浆管线施工及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人工观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3.2.4水位计观测误差应符合下列要
水位量程小于10m的,综合误差不应超过2cm: 水位量程大于10m的,综合误差不应超过3cm。
6.3.1流量测次布设应根据设站目的、测验精度、上游来水、设施设备等情况综合确定, 定线推流为原则。
定线推流为原则。 6.3.2流量测验方法应根据测验河段条件和精度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流速仪、声学多普勒剖面流速仪、在线监测设备施测的,应分别符合GB50179、SL337、 在线监测设备操作流程的有关要求; 利用水工建筑物(坝、闸、堰、槽等)、水电站和泵站推流的,应符合SL537的有关要求; C 采用比降面积法、单值化关系线、综合水位流量关系线推流的,应符合SL196、SL247的有 关要求。采用的单值化关系线、综合水位流量关系线应进行率定,关系线率定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 6.3.3 在线测流设备使用前应分析确定水面流速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系数应采用在线监测设备与转子流速仪法或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仪同步比测资料分析确定, 比测资料应不少于20次; b) 无比测条件的,可借用本地区断面形状和水流条件相似河流的浮标系数,无相似河流的可执行 GB50179的有关规定。 6.3.4 在线测流设备测流前设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水流特性情况预设基本参数,包括大断面数据、水面流速系数、岸边系数、测速历时等; b 校对已录入大断面数据,并根据断面形状、水流特性合理布设测速垂线,垂线布设应执行GB 50179的有关规定; C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启动测流方式。 6.3.5单次质量检查分析应在每次测验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测验成果、测点流速、水深、 测速历时、瞬时流速、平均流速等,应执行GB50179的有关要求
5.3. 6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2日).pdfDB63/ 19532021
6 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年汛前、汛后各施测1次,当断面冲淤变化较大时应增加施测大断面; b 岸上部分可选用四等水准、全站仪、GNSS等进行测量,应符合SL58的有关要求,水下 采用测深仪或缆道悬杆实测。
4.1水质监测应执行GB3838、SL219的有关要求。 4.2有条件的,可结合遥感及无人机影像分析技术开展调查评估,分析洪水涨落前后所在河段 、水库)岸线形态、水域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