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函(2019}10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2019年4月9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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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相关装配 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监 管,并与主体质量同步验收。 (三)装配式建筑具体实施单位责任。 1: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装 配率、预制构件品种和规格、主要结构构件的连接方式等,绘制 节点详图: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控制进行专项设计,形成设计 专篇。应会同施工单位对结构施工、主要结构构件连接等提出施 工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2.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住建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函【2016】287 号)和《实施方案》等要求,对装配式建筑部分进行技术审查, 司时对装配率指标落实情况严格把关。 3.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施工工艺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预制构件 首次试拼装和现场安装样板等制度。强化现场钢筋套筒连接、灌 浆等工序管理,留存质量保证资料和影像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4.监理单位。 (1)工作责任。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受力结构构件现场拼装、钢筋套筒连接、灌浆等关键部位、 关键工序的监理要求,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旁站需留存影像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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