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41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411-2018 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通用技术条件.pdf简介:
DL/T 411-2018《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是中国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检验标准中的一个,它是针对电力行业的大屏幕显示系统提出的技术要求。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性能、功能、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系统构成:规定了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的硬件组成,如显示单元、控制单元、网络设备等,并要求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2. 显示性能:要求系统具有高清晰度、高色彩还原度、稳定的显示效果,能适应各种电力业务信息的显示需求。
3. 控制与操作:规定了系统的用户界面、操作流程和响应时间等,以确保操作简便、高效。
4. 网络与通信:强调系统的网络连接能力、数据传输安全性和稳定性。
5. 系统稳定性:要求系统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具备故障诊断和自我修复功能。
6. 安全防护:强调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物理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破坏。
7. 维护与服务:明确了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售后服务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保障电力系统信息的实时、准确、安全显示具有重要意义。
DL/T 411-2018 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通用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拼接显示屏splicedscreen 将标准的DLP、LCD显示单元或LED显示模组进行物理及信号连接,形成的具有更大显示屏面 的显示墙,并完成输入信息的显示。 3.4 显示模组displaymodule 能够独立完成显示功能的最小拼接单元。 注:本标准涉及三种显示模组,即LED型、DLP型和LCD型。 3.5 数字微镜元件digitalmicromirrordevice DLP背投的核心芯片。该芯片上排列了80万~100万面小反射镜。通过控制反射镜,可独立在 正负方向翻转10°,翻转频率可达每秒65000次。信号光源通过这些小镜子反射到屏幕上形成投影 图像。 3.6 物理拼缝physical seam 拼接显示屏中,相邻显示模组边缘之间的间隙。 3.7 半增益视角halfgainangleofview 显示屏最大亮度视线与最大亮度1/2视线之间的夹角,一般分为水平方向半增益左视角和右视角、 垂直方向半增益上视角和下视角。水平左右半增益视角之和为水平半增益视角,垂直上下半增益视角 之和为垂直半增益视角。
将标准的DLP、LCD显示单元或LED显示模组进行物理及信号连接,形成的具有更大显示屏面 的显示墙,并完成输入信息的显示。 3.4 显示模组displaymodule 能够独立完成显示功能的最小拼接单元。 注:本标准涉及三种显示模组,即LED型、DLP型和LCD型。 3.5 数字微镜元件digitalmicromirrordevice DLP背投的核心芯片。该芯片上排列了80万~100万面小反射镜。通过控制反射镜,可独立在 正负方向翻转10°,翻转频率可达每秒65000次。信号光源通过这些小镜子反射到屏幕上形成投影 图像。 3.6 物理拼缝physicalseam 拼接显示屏中,相邻显示模组边缘之间的间隙。 3.7 半增益视角halfgainangleofview 显示屏最大亮度视线与最大亮度1/2视线之间的夹角,一般分为水平方向半增益左视角和右视角、 垂直方向半增益上视角和下视角。水平左右半增益视角之和为水平半增益视角,垂直上下半增益视角 之和为垂直半增益视角。 3.8 半功率角halfpowerangle 发光强度值为轴向强度值一半的光线方向与发光轴向(法向)的夹角,一般分为水平半功率左视 角和右视角、垂直半功率上视角和下视角。水平左右半功率视角之和为水平半功率角,垂直上下半功 率角之和为垂直半功率角。 3.9 可视视角visibleangle 显示屏最大亮度视线与可观看到图像的视线之间夹角,一般分为左右可视视角和上下可视视角。 左右可视视角之和称为水平可视视角,上下可视视角之和称为垂直可视视角。 3.10 拼接像素缺损stitchingpixeldefect 拼接屏相邻显示单元之间无法显示的图像像素值,分为水平图像缺损和垂直图像缺损。 3.11 显示模组亮度均匀性luminanceuniformityofdisplaymodule 显示模组亮度平均值与最大或者最小亮度的最大一致性程度。 3.12 像素中心距精度precisionofdotpitch 任意相邻像素实测间距与标称像素间距的相对误差。 8.13 像素imagepixels 组成一幅图像的全部可能亮度和色度的最小成像单元。 2
功率角halfpowerang
发光强度值为轴向强度值一半的光线方向与发光轴向(法向)的夹角GB/T 36702.1-2018标准下载,一般分为水平半 角和右视角、垂直半功率上视角和下视角。水平左右半功率视角之和为水平半功率角,垂直 率角之和为垂直半功率角。
5.1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组成
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包括显示大屏幕和显示控制单元,不包括外部信号输入和切换装置, 和其他视频源,底座支架等辅助部件用于支撑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构建。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 宝图如图1所示。
图1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的组成框图
显示屏单元由显示模组和底座(支架)等辅助部件拼接而成。显示模组应能独立显示完整图像或 视频,也能够由若干显示模组配合共同组成一幅完整图像或视频,每个模组仅显示其中部分图像或视 频。显示模组目前主要有DLP型模组、LED型模组和LCD型模组。DLP型模组按幕体材料可分为玻 璃幕、树脂幕、玻璃树脂混合幕等模组
5.3显示控制单元组成
显示控制单元由图像处理器 亚示屏单元, 实现大屏幕的开 监控等主要控制功能
接地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大楼接地电阻:小于42 b)机房接地方式:一点接地。
接地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供电电源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供电电压:交流220V,允许偏差一15%~10%。 b)供电频率:50Hz±0.5Hz
电力大屏幕显示系统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显示大屏幕、控制单元的各设备应满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要求。 b)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的要求,各安全区域的显示设备应经 方式接入交换矩阵,严格防止安全区域相互连通。 c)抗震应满足YD5059的要求。
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大屏幕显示系统应能满足连续运行要求。 b)在不影响现有系统使用情况下,接入信号以及应用接入应支持扩展。 c)开窗位置应可以调整,可正常显示网络信号。 d)大屏幕显示系统应具有自动故障诊断与报警功能,并能提供相关信息 e)应支持前维护或后维护安装方式。
6.2显示屏单元技术要求
6.2.1通用技术要求
显示屏单元应满足以下通用技术要求: a)应具备颜色亮度调整及锁定、自动故障诊断功能。 b)应具备模拟信号、数字信号、网络信号输入接口(可按需求组合配置),支持DVI、VGA RGB、YPbPr、DP、SDI、HDMI、CVBS、AV输入信号,且具备信号接口扩展能力。 c)应具备系统远程控制、系统信息实时监控功能。 d)文字应在大屏幕上正确显示,屏与屏之间的拼缝不应影响文字、表格、图形及图像的正确显示。 e)在沿海地区、潮湿环境、腐蚀气体环境下应用的显示屏应采取防腐措施。 f)显示屏表面应具有抗环境光 正常工作环境光线下应无反射、无眩光。
6.2.2投影型(DLP)显示屏技术要求
投影型(DLP)显示屏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输入信号分辨率不应低于1920×1080。 b)投影机物理分辨率不应低于1400×1050。 c)显示单元投影机对比度不应低于30:1。 d)屏前亮度不应低于180cd/m²。 e)显示模块亮度均匀性不应小于90%。 f)屏幕可视视角:水平方向不应小于160°,垂直方向不应小于120°。 g)屏幕半增益视角:水平方向不应小于50°,垂直方向不应小于20° h)单台显示单元工作噪声应小于40dB(屏前1m)。 屏与屏间物理拼缝不应大于0.5mm(前维护屏不大于1.2mm),拼缝不应影响图形及汉字显示。 j)拼接像素缺损不应大于3个像素。 k)投影机芯应具备完备的防尘和散热措施,防尘等级不应低于IP5X,机芯部分不应存在任何电 路裸露现象。 1)显示单元应具有机械六轴和反射镜调整机构。 m)宜具备屏幕色彩自动调整功能,内置传感器,可分别检测红、绿、蓝三原色的输出值,保证整 屏的色彩达到一致性。 n)显示单元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20000h。
投影型(DLP)显示屏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输入信号分辨率不应低于1920×1080。 b)投影机物理分辨率不应低于1400×1050。 c)显示单元投影机对比度不应低于30:1。 d)屏前亮度不应低于180cd/m²。 e)显示模块亮度均匀性不应小于90%。 f)屏幕可视视角:水平方向不应小于160°,垂直方向不应小于120°。 g)屏幕半增益视角:水平方向不应小于50°,垂直方向不应小于20°。 h)单台显示单元工作噪声应小于40dB(屏前1m)。 屏与屏间物理拼缝不应大于0.5mm(前维护屏不大于1.2mm)NB/T 10032-2016 煤层气井螺杆泵排采设计规范,拼缝不应影响图形及汉字显示。 j)拼接像素缺损不应大于3个像素。 k)投影机芯应具备完备的防尘和散热措施,防尘等级不应低于IP5X,机芯部分不应存在任何电 路裸露现象。 1)显示单元应具有机械六轴和反射镜调整机构。 m)宜具备屏幕色彩自动调整功能,内置传感器,可分别检测红、绿、蓝三原色的输出值,保证整 屏的色彩达到一致性。 n)显示单元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20000h。
6.2.3LED型显示屏技术要求
LED型显示屏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对比度不应小于2000:1。 b)亮度:应介于50cd/m²~1000cd/m²。 c)亮度均匀性误差不大于5%。 d)亮度调节:应具备手动和自动亮度调节功能,亮度调整等级不应低于16级。 e)色温:默认6500K±300K,应在3000K~10000K范围内可调。 f)灰度等级不应低于8bits/色。 g)刷新频率不应低于1200Hz。 h)屏幕可视角:水平可视角和垂直可视角不应低于160°。 i)半功率角: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不应低于120°。 j)单台显示单元工作噪声:应小于30dB(屏前1m)。 k)平整度要求:任意相邻像素间应小于0.5mm。 1)显示单元拼接缝隙应满足像素中心距相对偏差≤5%。 m)像素中心距精度误差:应不大于5%。 n)像素失控率:应小于十万分之一,且离散分布。 o)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X。 p)应具备电源穴余及信号元余设计。 q)显示模组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应低于5000h。
GB/T 38799-2020标准下载6.2.4LCD型显示屏技术要求
LCD型显示屏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屏体物理分辨率不应小于1920×1080。 b)LCD型窄边显示屏拼接墙亮度均匀性不小于85%。 c)屏前亮度不应低于250cd/m²。 d)对比度不应小于3000:1。 e) 显示色彩不应小于8bits/色。 f)亮度、对比度、色度和清晰度等参数可调整。 名 可视角(水平/垂直)不应小于160°。 h)输入信号响应时间不应大于8ms。 i)支持用户设置数值自动存储功能,且断电不影响调整和设置的数值。 具备图像设置、色温调整、3D降噪、几何调整、用户复位、信息提示等功能。 k) 支持VGA、DVI、HDMI、BNC等输入接口。 屏与屏间物理拼缝:46”/47”屏幕的屏物理拼缝不应大于5.9mm;55”屏幕的屏物理 应大于6.5mm;60”屏幕的屏物理拼缝不应大于7.5mm。 m)显示单元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50000h。
6.2.5辅助设备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