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132-2021 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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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132-2021 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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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承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

本细则规定了铁道货车弹性旁承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部 项目。适用于铁道货车JC系列、BD系列弹性旁承体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监督 抽查计划确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细则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TB/T3269一2011铁道货车弹性旁承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山西12J3-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pdf,按照表1随机 数量的样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样数量 抽样基数 备注 8件(含备用样品4件) 大于等于40件 一 说明: 1.备用样品封存于生产企业或用户; 2.在用户抽样时,不作基数要求: 3.当进行胶料的性能检验时,被抽样企业应单独提供胶料试样1组:试片6片(一边边长>120mm, 厚为(2.0±0.2)mm),恒定压缩永久变形A型试样15个(直径Φ(29.0±0.5)mm×(12.5土0.5) mm),金属与橡胶粘合强度试样7个(满足GB/T11211一2009的要求): 4.抽查计划包含本细则规定的全部项目时,按本表规定的抽样数量抽取样品(含备用样品);当仅 包含部分项目时,根据实际需求抽取样品(含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变。

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0)63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两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的量程、精度应满足标准需求,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且状态 良好。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4.3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 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1检验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抽查检验实施 面要求制定样品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执行,

出现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 6.1.2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 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 相符。 6.1.3产品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保 证正常运行。 5.1.4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 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检验规程

.3.1检验人员应当熟悉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和产品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有关 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能力。 6.3.2检验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产品检验。 6.3.3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当如实 记录即时情况CECS431-2016标准下载,并留存充分的证实材料。 5.3.4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留备 香,

样品应当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提出样品可不退还的,由双方 协商处置。

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4.

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

表4检验结果的有效值

当A、B类不合格满足表6所示判定方案时,所检样品合格,判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 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表 6 综合判定方案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DB62/T 4110-2020 河西地区日光温室主要气象灾害等级,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 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刘霞、龙时丹、宋玉亮、赵磊、王珏、陈传志、陈莉、刘坚。 本细则由国家铁路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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