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60-2019 天津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简介:
DB/T29-260-2019是天津市地方标准,名为《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它涵盖了移动通信基站、室内外分布系统、无线接入点等设施的建设内容,旨在保证移动通信网络在建筑物内的覆盖效果,提升通信质量,同时保证设施的美观、安全和环保。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基站选址和布设:规范了基站的设置位置、高度、天线类型和方向等,以确保信号能有效覆盖建筑物内部。
2. 设备选型与安装:规定了通信设备的性能指标、安装位置、固定方式、接地要求等。
3. 电磁辐射控制:对通信设施的电磁辐射水平提出了严格的限制,以保障公众健康。
4. 系统优化与测试:明确了系统调试、优化和性能测试的方法,以确保网络质量。
5. 环境保护: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如噪音控制、废物处理等。
6. 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防火、防雷等方面做了规定,保障人员和设施安全。
这个标准是天津市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制性规定,所有在该地区进行此类工程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
DB/T29-260-2019 天津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4 4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room 4.1 General. 4.2Base station room. 4.3 Indoordistributionroom 5 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5.1 Power supply. .8 5.2 Power distribution requirement .8 5.3 Power distribution cabl 9 6 Communication condu 10 Roof facilities 11 1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5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7
1.0.1为了规范天津市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满足用户对通信业 务的需求,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促 进社会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 1.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方 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 规定。 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两部分 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信铁塔、基站机房、电源系统 妾地系统、屋面设施等GB/T 3883.210-2019标准下载,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室分机房 电源系统、接地系统及布线桥架等。
2.0.3室内分布系统indoordistributedsystem
建筑物内由无线电信号的发射、接收及传输等设施组成的系 统,是无线电传输网络基站的室内设置形式,简称室内分布系统, 用于为室内提供良好的无线覆盖效果。通常情况下,一套室内分布 系统由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及天线、馈 线等组成。
2.0.4基站机房basestationroom
用于安装移动通信基站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 设备、传输设备、空调设备等的房间。
2.0.5室分机房 indoor distribution room
用于安装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PC 多系统合路平台)设备等的房间
2.0.6 天线 antenna
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电磁波的装置 .0.7馈线feeder 把电磁波以尽量小的损耗从发射机传到天线或从天线传到控 文机所用的连接线,
无线电收发系统中,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电磁波的装置
2.0.7馈线 feeder
把电磁波以尽量小的损耗从发射机传到天线或从天线传到接 收机所用的连接线。
2.0.8馈线洞 feeder hole
基站机房墙面上具有一定尺寸要求的孔洞,是基站机房内各种 线缆进出的通道,
2.0.9抱杆pole
建筑物顶、建筑物外墙或通信塔上用于安装天线的钢制构
建筑物顶、建筑物外墙或通信塔榄上用于安装天线的钢制构 件。
2.0.10接地端子 earthing termi
接地线的连接端子或接地排。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能满足多家移动通信运营商网 洛平等接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 3.0.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本标准未做特殊要求时,均应与 主体建筑物的要求相同
4.1.11机房外门处应设置防水挡台。 4.1.12除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 口;确有需要时,应采用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4.1.13机房内不应设置采暖系统,不应设置各种给、排水管道及 中央空调。
1机房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防火规范》GB50016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的要 求执行。
1机房照度不应低于2001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子 照明照度。 2光源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灯具吸顶安装,机房内设 控制。
2.1当需要设置基站机房时,宜建在建筑物屋面,并与局部突出 面的电梯机房或楼梯间、设备间等贴建;当屋面无上述附属用房 十,宜建于弱电间或室分机房上方;确有困难时,基站机房可设在 页层并与弱电间或室分机房贴建。
时,宜建于弱电间或室分机房上方;确有困难时,基站机房可设在 顶层并与弱电间或室分机房贴建。 4.2.2基站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 2基站机房净面积不应小于20.00m²,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 4.2.3建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至少有一个馈 线洞面向屋面开阔处。
4.2.2基站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2基站机房净面积不应小于20.00m²,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 4.2.3建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至少有一个馈 线洞面向屋面开阔处。
建于顶层的基站机房,当基站机房没有上线馈线通道时,基 号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 基站机房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6kN/m²
4.2.4建于顶层的基站机房,当基站机房没有上线馈线
.2.4建于顶层的基站机房,当基站机房没有上线馈线通道时,基
站机房屋面应设置上线井道。
4.3.1室分机房宜靠近建筑平面中心的位置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建筑总面积小于3000m²时,不宜设置室分机房。 2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等于3000m²且单层面积小于3000m² 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应按每3000m²设置一个室分机房。 3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等于3000m²且单层面积大于等于 3000m²时,每增加3000m²应增设1个室分机房,增加不足3000m 的部分,应按照3000m²计。 4居住建筑总面积大于等于3000㎡时,每增加3000m²应增 设1个室分机房,增加不足3000m²的部分按照3000m²计。 4.3.2室分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3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等于3000m²且单层面积大于等于 3000m²时,每增加3000m²应增设1个室分机房,增加不足3000m² 的部分,应按照3000m²计。 4居住建筑总面积大于等于3000m时,每增加3000m²应增 设1个室分机房,增加不足3000m²的部分按照3000m²计。 4.3.2 室分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净面积不宜小于6.00m²。当机房净宽小于2.00m时, 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烧结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且此墙长度不应小 于3.00m。 2机房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2kN/m²。
1机房净面积不宜小于6.00m²。当机房净宽小于2.00m时, 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烧结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且此墙长度不应小 于 3.00m。 2机房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2kN/m²。
5.1.1机房用电应为380/220V交流电,机房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 于主体建筑物最高用电负荷等级。伙 5.1.2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内均应配置交流配电箱,并将相应的线 缆敷设至该配电箱。 5.1.3交流配电箱进线应引自总配电室;应从低压馈电柜(一级配 电)直接引电;不得与其他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工锁宝
2机房接地端子采用40mm×4mm或50mm×5mm热镀锌扁 钢,与建筑物接地网相连。 3基站机房馈线洞外侧应预留接地端子。 4机房内的防雷接地电阻≤1Q。 5.1.5设有基站的建筑屋面侧墙上应预留4个接地端子箱。 5.1.6每个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50kW,每个室分机房 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10kW。 5.1.7机房用电应有单独的计量装置。
5.1.7机房用电应有单独的计量
5.2.1交流配电箱应内置浪涌保护器(限压型SPD),标称放电电
流最大通流容量(Imax)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 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规定。 5.2.2机房应安装带有接地保护的电源插座,其电源不应与照明电 源同一回路:电源插座回路应带漏电保护。 5.2.3交流配电箱宜明装
6.0.1当室分机房未每层设置时,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均应与弱电 井之间设置桥架,并垂直上下连通,桥架宽度不应小于100mm。 6.0.2室分机房上下紧邻对齐布置时,室分机房之间应预留设置桥 架及馈线通道,桥架宽度不应小于100mm,并在各楼层设置出口; 专用桥架宽度不应小于100mm,垂直方向通到各个楼层,并在各楼 层设置出口。 6.0.3机房内应有管孔与建筑物外的光缆管道相通,进线管孔位置 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外部通信管道的方向。 6.0.4建筑物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应做管线设计,红线内管道终端手 孔位置与红线外各通信运营商的管道资源衔接,确保红线外的光缆 能够进入建筑物。 6.0.5地下通信管道应与公用电信网管道相连DB2101/T 0017-2020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pdf,接口宜有两个方 向;地下通信管道应与各建筑物及设备间、电信间的引入管道衔接 6.0.6建筑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应以设备间为中心向外辐 射,敷设在人行道、绿化带上。 6.0.7机房应预留管孔,管孔直径不应小于100mm,且不得低于4 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