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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60-2021 低屈服点钢应用技术规程.pdf简介:
TCECS 860-2021,全称为《低屈服点钢应用技术规程》,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针对低屈服点钢材在建筑工程中的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等方面制定的规范。这项规程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低屈服点钢材的合理、安全、经济使用,提高建筑结构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低屈服点钢,顾名思义,是指其屈服强度较低的钢材,通常用于一些对安全性要求较低,但对经济性要求较高的工程,如非重要结构件、非主要受力部分等。规程中详细规定了低屈服点钢的选用、设计计算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检测与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旨在防止因使用不当导致的结构安全问题。
TCECS 860-2021涵盖了低屈服点钢的性能参数、材料特性、结构设计基本原则、连接方式、焊接技术等内容,对于从事低屈服点钢结构设计、施工和检验的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规范了行业行为,也提升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TCECS 860-2021 低屈服点钢应用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 Vb(web) 钢板剪力墙边缘梁端部附加剪力; 2Wu 钢板剪力墙边缘梁附加竖向均布荷载: Le 钢板剪力墙的净宽度; tw,i、tw,i+1 分别为上、下墙板厚度; ny 内嵌钢板所用钢材的超强系数,按本
式中: Mb(web) 钢板剪力墙边缘梁跨中附加弯矩,
表3.2.1采用; fay一 内嵌钢板所用钢材的屈服强度标准值,按本 规程表3.2.1采用; 应变强化调整系数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宜取1.2。 梁跨中附加弯矩应按下式计算:
Mb(web) = w.L? /8
6.3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培
6.3.1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承载力计算时,可采用钢板剪 力墙屈曲为承载力极限状态或考虑屈曲后强度。 6.3.2利用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屈曲后强度时,低屈服点钢板 剪力墙的边缘柱及边缘梁的截面惯性矩应符合本规程第6.2.3 条、第6.2.4条的规定。 6.3.3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加劲肋所用钢材可采用低屈 服点钢或结构钢,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低 屈服强度钢板》GB/T28905、《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 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 的有关规定。 6.3.4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加劲肋与内嵌钢板宜采用焊 接连接。焊接加劲肋的最小弯曲刚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 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有关规定执行。 6.3.5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加劲肋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加劲肋可采用水平布置、竖向布置、水平与竖向混合布 置以及斜向交叉布置; 2加劲肋宜采用单板、开口或闭口截面形式的热轧型钢或 冷弯薄壁型钢等加劲构件,可单侧布置或双侧布置; 3当水平加劲肋与竖向加劲肋混合布置时,竖向加劲肋宜
服点钢或结构钢,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 屈服强度钢板》GB/T28905、《碳素结构钢》GB/T700、《低 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 的有关规定。
接连接。焊接加劲肋的最小弯曲刚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 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有关规定执行
6.3.5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加劲肋布置宜符合下
1加劲肋可采用水平布置、竖向布置、水平与竖向混合布 置以及斜向交叉布置; 2加劲肋宜采用单板、开口或闭口截面形式的热轧型钢或 冷弯薄壁型钢等加劲构件,可单侧布置或双侧布置; 3当水平加劲肋与竖向加劲肋混合布置时,竖向加劲肋宜 通长布置。
生剪切屈曲临界应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 GJ/T380的有关规定计算。采用其他形式加劲肋时,加劲低屈 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弹性剪切屈曲临界应力宜采用数值计算确定。 5.3.7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考虑屈曲后强度设计且加劲肋 为钢板条时,十字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和交叉加劲低屈服点 钢板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 规程》JGJ/T380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其他形式加劲肋时,受 剪承载力宜采用数值计算确定
性剪切屈曲临界应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 IGJ/T380的有关规定计算。采用其他形式加劲肋时,加劲低屈 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弹性剪切屈曲临界应力宜采用数值计算确定。 6.3.7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考虑屈曲后强度设计且加劲肋
6.4.1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与边缘构件可采用焊接或高强度螺
6.4.1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与边缘构件可采用焊接或高强度螺 栓连接,连接的具体要求宜按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 程》JGJ/T380的有关规定执行。
6.4.2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加劲肋布置构造要求宜按现 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I/T380的有关规定 执行。
6.4.2加劲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加劲肋布置构造要求宜按现
6.4.3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节点设计与连接构造宜按现行行业
6.4.3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节点设计与连接构造宜按现行行业
6.5制作、安装、验收和维护
6.5.1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和《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 JGJ/T380的有关规定
JGJ/T380的有关规定。 6.5.2低屈服点钢板剪力墙的质量验收及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钢板剪力 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有关规定
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钢板剪力 墙技术规程》JGJ/T 380的有关规定。
7其他类型消能器7.1一般规定7.1.1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应包括除屈曲约束支撑和钢板剪力墙以外以低屈服点钢为核心材料的消能器,形式上可分为剪切型和弯曲型等。7.1.2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用于框架支撑时,设计中应计入层间位移传递至消能器时的位移损失。7.1.3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在结构中的布置,应保证结构动力特性、刚度、承载力的对称性和连续性,宜布置在变形较大的部位,并应便于结构服役期内的检查和更换。7.1.4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的设计位移应根据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时程分析确定,计算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7.2技术性能7.2.1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设计使用年限的确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有关规定执行。7.2.2低屈服点钢其他类型消能器应经过消能减震结构或子结构试验以验证消能器的消能减震效果。试验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抗震试验规程》JGJ/T101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证累计非弹性变形不低于200倍屈服变形的条件下,消能器的滞回曲线稳定、承载力不退化;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消能器数量的3%,且不应少于2个。7.2.3低屈服点钢消能器中核心材料低屈服点钢应符合现行国:17:
家标准《建筑用低屈服强度钢板》GB/T28905的有关规定,非 消能材料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的有关规定。 7.2.4低屈服点钢消能器的外观、工作环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的有关规定。 7.2.5低屈服点钢消能器的力学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有关规定。 7.2.6低屈服点钢消能器的稳定性能及非消能构件的设计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家标准《建筑用低屈服强度钢板》GB/T28905的有关规定,非 消能材料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的有关规定。
7.3.1采用其他类型低屈服点钢消能器的主体结构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钢结构设计 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7.3.2力学分析模型应反映消能器对主体结构总刚度和总阻尼 业玉
7.3.1采用其他类型低屈服点钢消能器的主体结构设
7.3.3消能器宜布置在相对层间位移较大的楼层,但不宜使主
体结构出现薄弱构件或薄弱层。具体布置原则可按现行行业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有关规定执行。
7.3.4主体结构分析时,
upy/△usy≤2/3
式中:△upy 消能器在水平方向的屈服位移; Dusy 设置消能器的主体结构层间屈服位移。
验验证,可采用双线性模型。
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有关规定
性能水准判断和抗震性能目标宏观判断,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有关规定执行。
7.4.1其他类型消能器与主体框架结构的连接可分为支撑型 墙型、柱型、门架式和腋撑型等6244.52平米,局部五层辅助教学楼(计算书、建筑、结构图),并应保证连接承载力的可 靠性。
接或者销轴连接等形式,连接的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钢结构设计标准》 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和《钢结构高强度螺栏 接技术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7.4.3与消能器连接的支撑构件、支墩等作用力取值,应
7.5 制作、安装、验收和维
7.5.1其他类型消能器的制作、检验、运输,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的有关规定。 7.5.2其他类型消能器的进场验收、施工安装顺序、施工测量 施工质量验收以及检测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JGJ297的有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DB11/T 1685-2019标准下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