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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257.4-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 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T 20257.4-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 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地形图图式设计的一部分,适用于1:250000、1:500000和1:1000000这三个基本比例尺的地形图的制图规则。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地图上的各种符号、线条、颜色和注记的使用,包括地貌符号、地物符号、交通符号、地名符号等,旨在保证地图的清晰度、准确性和一致性。
这份标准涵盖了地形图的制图原则、符号系统、比例尺应用、地图编绘方法等多个方面,对于地形图的制作者、使用者以及地图审核人员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确保了地图信息的标准化,使得地图使用者可以更方便、准确地阅读和理解地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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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257.4-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 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干。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1.1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 3.1.2半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能依比例尺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 号。在本标准中符号旁只标注宽度尺寸值。 3.1.3不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在本标准中符号旁 标注符号长、宽尺寸值
3.2.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均以毫米(mm)为单位。 3.2.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值并 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 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符号上需要特别标 住的尺寸值,则用点线引示。 3.2.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一般 情况下,线划粗为0.1mm,点的直径为0.15mm《电气绝缘用树脂基活性复合物 第4部分: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GB/T 15022.4-2009》,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3mm(如陡坎短线),非 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或60°
3.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3.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3.3.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3.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3.3.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3.3.3宽底符号(蒙古包等)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 3.3.4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停泊场、气象站等)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3.3.5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山洞等)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连线的中心点。 3.3.6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他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岩溶漏斗等)定位点在其符号的中心点。 3.3.7线状符号(道路、河流等)定位线在其符号的中轴线;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轴线。 3.3.8符号除简要说明中规定按真实方向表示者外,均垂直于南图廓线,
土质和植被符号,根据其排列的形式可分成三种情况: a 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草地、经济林等; 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灌木林、竹林等; c 相应式:按实地的疏密或位置表示符号,如新月形沙丘地等。表示符号时应注意显示其分布 特征。 符号排列时一般按图式表示的间隔配置符号,面积较大时,符号间隔可放大1倍~3倍。在能表示 清楚的原则下,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 注:配置是指所使用的符号为说明性符号,不具有定位意义。在地物分布范围内散列或整列式布列符号,用于表示 面状地物的类别。
3.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
),虚线表示地物地下部分或架空部分在地面上的投影,点线表示地类范围线、地物分界线。 5.2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分以下情况: & 地物分布范围依比例尺表示,在其范围内加面色,如河流等;或配置说明性符号或注记简注,如 经济林、沼泽等。说明注记简注见附录A。 b 面状地物其分布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相应符号表示,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符号,如陵园等。 分布界线不明显的地物,不表示范围线,但在其范围内配置说明性符号,如盐碱地等。 d 图上面积较大的地物要素,如飞机场等,图式中不规定符号,用房屋、道路、绿地等相应的符号 表示内部地物,在其范围内加注专有名称注记。 5.3两地物相重叠时,按投影原则下层被上层遮盖的部分断开,上层保持完整。 5.4各种符号尺寸是按地形图内容为中等密度的图幅规定的。为了使地形图清晰易读,除允许符号 叉和结合表示外,各符号之间的间隔(包括轮廓线与所配置的不依比例尺符号之间的间隔)一般不应 于0.3mm。如果某些地区地物的密度过大,图上不能容纳时,允许将符号的尺寸略为缩小(缩小率不 大于0.8)或移动次要地物符号。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其符号相距很近时,可采用共线表示。点状地物
b) 面状地物其分布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相应符号表示,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符号,如陵园等。 分布界线不明显的地物,不表示范围线,但在其范围内配置说明性符号,如盐碱地等。 d 图上面积较大的地物要素,如飞机场等,图式中不规定符号,用房屋、道路、绿地等相应的符号 表示内部地物,在其范围内加注专有名称注记。 3.5.3两地物相重叠时,按投影原则下层被上层遮盖的部分断开,上层保持完整。 3.5.4各种符号尺寸是按地形图内容为中等密度的图幅规定的。为了使地形图清晰易读,除允许符号 交叉和结合表示外,各符号之间的间隔(包括轮廓线与所配置的不依比例尺符号之间的间隔)一般不应 小于0.3mm。如果某些地区地物的密度过大,图上不能容纳时,允许将符号的尺寸略为缩小(缩小率不 大于0.8)或移动次要地物符号。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其符号相距很近时,可采用共线表示。点状地物 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他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他地物符号,间隔0.3mm,以保持独立符号的完整性。 3.5.5当地物要素密集,图上各要素表示的位置发生矛盾时,其避让关系的处理原则一般是:自然地理 要素与人工建筑要素矛盾时,移动人工建筑要素;主要要素与次要要素矛盾时,移动次要要素;独立地物 与其他要素矛盾时,移动其他要素。 3.5.6实地上有些建筑物、构筑物,图式中未规定符号,又不便归类表示者,可表示该物体的轮廊图形 或范围,并加注说明。地物轮廊图形线用0.1mm实线表示,地物分布范围线、地类界线用地类界符号 表示。 3.5.7符号旁的宽度、深度、比高等数字注记均标注至整米(m)。各种数字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凡为 “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如大于3m,含3m),“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各种符号等级说明中的“以上”和 “以下”,其含意与上述相同,
3.5.8符号表示与配合的示例见附录B
3.6地形图分幅和图廓整饰
地形图分幅编号按GB/T13989规定执行。 图廊整饰见附录C。
地形图分幅编号按GB/T13989规定执行。 图廊整饰见附录C。
1:250000、1:500000、1:1000000地形图应采用青、品红、黄、黑(CMYK)四色,按规定色值 分色,印刷时视需要也可采用专色印刷,
GB/T20257.4—2017
GB/T2025Z.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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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域宽阔、水量变化缓慢的水体。 湖泊、池塘的水是咸水(矿化度在1g/L~35g/L)或盐水(矿化度>35g/L)时,应加注“咸”“ 字;用以人工养鱼或繁殖鱼苗的需加注“鱼”字。 在1:500000、1:1000000图上,基塘区内的鱼塘可用不依比例尺点状符号a在其分布范围 选取表示。符号的配置应显示鱼塘分布范围和密度对比。 4.2.14季节性有水的湖泊
4.2.15降雨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湖盆 湖内应表示相应的土质符号。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因建造坝、闸、堤、堰等水利工程拦蓄河川径流而形成的水体及建筑物。 车在图上面积大于2mm²的依比例尺表示,小于此面积的用不依比例尺的水库符号表示,其 拦水坝符号表示。1:250000地形图中,库容量在1000万m²以上的水库应注出库容 、坝高和建筑材料;1:500000、11:000000图中,水库应按其库容量大小区分出大 (库容量在1亿m²以上的)、中型水库(库容量在1000万m²~1亿m之间的)和小型水库 在1000m"以下的)。水库应注记名称,并按大、中、小型类型选用相应等级的字大注出。 筑中的能依比例尺表示的水库表示水库坝址,范围线为设计洪水位时的水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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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干出滩又称海滩,是海岸线与干出线之间的潮浸地带,高潮时被海水淹没,低潮明 干出滩的宽度在图上大于1mm时,其内适当配置相应的土质及植被符号。 a.以沙质为主的干出滩。 b.沙与砾石混合的或以砾石为主的干出滩。 C.沙泥混合的干出滩。 d.泥泞下陷、通行困难的干出滩。 e.由坚硬的岩石组成的干出滩。符号沿干出线表示。 f.由珊瑚虫遗体及其分泌出的石灰质堆积而成的干出滩。 g.生长红树林群落(常绿的乔木或灌木)的干出滩,一般不能通行。符号散列配置。 h.图上宽度小于1mm的干出滩。不分种类均用此符号表示。 i.人工养殖贝类的干出滩。 表示相应类别的干出滩符号,并散列配置贝类符号。
4.2.20船只不能靠近的海岸多礁石地段
4.2.21海或河流、湖泊、水库中四周环水且常年高出水面的陆地。 图上面积小于0.35mm的用点状符号b表示。
GB/T2025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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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地面长期湿润、泥汀或有水潮浸的区域(包括季节性的湿章地)。 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沼泽、湿地应表示派出所综合楼及门卫工程施工方案,沿河流分布的狭长沼泽、湿地,长1cm以上的也应 示,并按其通行情况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盐碱、泥炭沼泽、湿地应加注“碱”“泥炭”注记。沼泽、湿 上的植被用相应的植被符号表示。
4.2.34人工修建的用于防洪、防潮的挡水构筑物。 图上一般只表示高3m以上的堤。有重要防洪、防潮作用或堤高大于5m的用干堤符号表 其他堤用一般堤符号表示。堤的比高点应注在堤项。1:1000000地形图上不表示一般堤。
4.2.40岸坡比较陡峻、坡度在50°以上的地段 陡岸下缘与水涯线之间有滩的为有滩陡岸;陡岸的岸坡直接伸人水面,其间无通行地段的为无 陡岸。双线表示的河其水涯线可中断至无滩陡岸符号处,当河内表示不下无滩陡岸符号时,陡岸符 可在水涯线外侧紧靠水涯线表示出。单线表示的河不表示无滩陡岸。5m以上陡岸应加注比高。
4.3.1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集聚定居的各种形式的居住场所,包括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和 生活设施等。 居民地的表示按表1规定的指标选择相应的符号类型
表1居民地符号类型选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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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383-201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4.3.34用土或砖、石砌成的起封闭阻隔作用的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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