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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403-2021 堤防工程运行规范.pdf简介:
DB37T 4403-2021 是一项关于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它具体指导堤防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查、监测和应急响应等各项活动。"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Drug bulletin),"37"可能是指中国的某个省份或者地区代码,"T"则可能是技术规范或者推荐性技术规定。"4403-2021"则是该标准的发布年份和顺序号。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堤防工程的运行操作流程、工程质量要求、安全标准、环境影响控制、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内容,旨在保障堤防工程的稳定运行,防止因管理不当导致的堤防溃决、洪水灾害等问题,同时确保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公共安全。对于堤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单位来说,这是必须遵循的行业规则。
DB37T 4403-2021 堤防工程运行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堤防工程 leveeproject 堤防及其堤岸防护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的统称。 [来源:SL570—2013,4.1.1.2] 3.2 堤防工程运行 leveeprojectoperation 对已建成的堤防工程进行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管理保护等,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效益的 工作。 3.3 堤岸防护工程 embankmentprotectionworks 为防止堤岸受水流、风浪、潮汐侵袭、冲刷而造成破坏所采取的工程措施。 [来源:SL570—2013,4.2.2.1,有修改] 3.4 隐患探测hidden trouble detection
DB37/T44032021
是防管理单位Teveemanagementunit 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职责的机构,包括专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责 任主体、受委托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第三方服务组织。
4.1.1堤防工程检查应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 4.1.2检查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DB22∕T 5030-2019 内置保温复合墙体技术标准,及影响堤防工程安全的其它区域。 4.1.3工程检查应对堤身、堤岸防护工程、防渗及排水设施、交叉联接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 管理设施、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生物防护工程及动物危害等进行检查
4.2.1日常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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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坝式护岸:砌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 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无浮石、塌陷。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接合 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洞穴; 3 墙式护岸:混凝土墙体相邻段有无错动、变形缝开合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 有无裂缝、溶蚀,排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 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是否正常; 4) 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塌,护脚平台及坡面是否平顺,护脚有无冲刷松动 变形; 河势有无较大改变,滩岸有无塌。 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 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有无损坏失效,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2 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处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 出口有无冲坑悬空。减压井井口工程是否完好,有无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渗 沟是否淤堵。排水导渗体或滤体有无淤塞现象。 交叉联接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 1)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的接合是否紧密,是否存在渗水、裂缝、玥塌现象; 2 穿堤建筑物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是否完好,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有 无阻塞现象,穿堤建筑物变形缝有无错动、渗水、断裂; 3 跨堤建筑物支墩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 4 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 5)交叉联接建筑物有无损坏,机电设备是否完好。 管理设施检查: 监测设施:各种监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监测设施的标志、盖锁、围栅 或监测房是否丢失或损坏。监测设施及其周围有无动物巢穴; 2 交通设施:交通道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坚实,交通是否通畅。堤防工程道路上有无 打场、晒粮等现象。堤顶道路交通卡口等管护措施是否完好。堤顶交通道路所设置 的安全、管理设施及标志是否完好; 3 信息化设施:信息化设备、电缆是否完好,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4 其他附属设施:堤防上的里程桩、界桩、警示牌、警示桩等是否有丢失或损坏。堤 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和护栏有无损坏、丢失。堤防沿线的护堤屋(防汛哨所)或管 理房有无损坏、漏雨等情况。各类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等是否完好。防 汛物资的储备及设备完好情况。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检查: 1)护堤地、保护范围及历史出险点有无渗水、管涌等; 2 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有无从事危害堤防工程安全、影响工程运行和水质的行为; 3)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生物防护工程及动物危害检查: 1 防浪林带、护堤林带的树木有无老化和缺损现象;是否有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 现象; 2) 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缺损,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 3)草皮护坡中是否有荆棘、杂草或灌木; 是否有害堤动物洞穴。
4.2.2定期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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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汛前检查,除日常检查内容外,应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堤身断面及堤顶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及违章建筑 构筑物等; 2) 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情况; 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与设备完好情况,巡提查险队伍的落实情况,以及监测设施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 4) 重要堤段、交叉联接建筑物与堤防结合部,经新建、改建和除险加固未经洪水考验 的堤段,及其他可能出现险情的堤段; 5 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其为防洪所设置的闸门或阀门是 否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并能正常挡水,必要时进洞检查。 b) 汛后检查:应检查堤身、堤岸防护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等损坏情况;堤脚冲刷及防冲 结构有无异常等情况;险情及处理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记录;监测设施有无损坏。 2.3特别检查内容: a)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到来前,对防洪、防雨、防台风、防风暴 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险的部位进行检查,应检查工程标准 和坚固程度以及应急准备能否抗御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 b 事申检查:在经历天洪水、天暴雨、台风、风暴潮过程申,对堤防工程运行状况进行检 查,必要时需24h巡视检查;对堤防工程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以及险工险段应24h守; C 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下及重大 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和防汛物料及设备动用情况,以及水位的监测记录 情况。
4.3.1检查通用要求:工程检查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 间、路线、部位、内容和方法。
4.3.2检查人员要求。
a)日常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组织,巡查人员开展,人员应相对固定。 b 定期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巡 查人员等参加。 C 特别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巡查人员等参加,必要时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4.3.3 检查时间频次要求。 a 日常检查一般宜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堤防管理单位每1月一2月集中组织检查1次。当 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时,日常检查应每天不少于1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次和检查 人员;洪水前后应加强堤防工程检查。 定期检查是在每年汛前、汛后。汛前检查应在5月底前完成,汛后检查应在10月底前完 成。 C 特别检查应在遭遇大洪水、大暴雨、地震、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和发生重大事故时及 时开展,
4.3.4检查方法要求。
上程检省根循实你 外部检省和内部检省管相结合的式 外部检查主要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试真题及答案,必要时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 镜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部位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可结合信息化、自动化设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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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堤身内部检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人工探测、物探、钻探等方法,适时进行堤身内部隐患探 测,并应符合SL436的相关规定, 检查时应带好必要的辅助工具,照相、录像设备和记录笔、簿。 汛期高水位情况下对堤防表面进行巡查时,宜根据堤防的高度、宽度,选择3人以上列队 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
4.4.1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记录表,记录表填写应做到清晰、完整、准确、规范。记录表可结合 工程具体情况参照附录A制订。 4.4.2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除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 录像。对于有可疑迹象部位的记录,应在现场就地对其进行校对,确定无误后才能离开现场。 4.4.3检查结束后,应立即对记录资料进行整理,并结合监测资料对成果进行初步分析,编写检 查报告,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后归档。定期检查、特别检查报告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4.4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 条件等。 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图表、影像资料等),与以往 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 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4.4.5每年初均应对上一年度检查资料进行整编,形成堤防安全检查总体报告,经审查合格后装
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 条件等。 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图表、影像资料等),与以往 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 c 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4.5每年初均应对上一年度检查资料进行整编,形成堤防安全检查总体报告,经审查合格后装 订成册,归入技术档案
4.5.1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5.2特别检查要对检查项目或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对工程安全状况的影响作出评价,提出处 理措施或处理方案,形成专题报告。 4.5.3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按照6.2的要求进行养护和局部维修;对无法立即处理的, 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紧迫性,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提出维修养护意见,按照6.3的规定进行处 理。 4.5.4检查结果处理完成后,应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日后检查中作为重 点检查内容
DB15/T 1123-2017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范.pdf,1.1监测范围包括堤防堤身、近岸河床、堤岸防护工程以及穿堤建筑物等, 1.2监测项目分为一般性监测项目、堤防隐惠探测和专门性监测项目。 a.) 一般性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潮位监测、变形监测、堤身浸润线监测。 b) 专门性监测项目包括:近岸河床冲淤变化监测、附属建筑物水平、垂直位移监测、减压 导渗工程的控渗效果监测、波浪监测。
5.2.1监测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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