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洪涝灾情评估标准sl579-2012.pdf简介:
《SL579-2012 洪涝灾害损失评估技术规程》是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用于对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灾害影响进行科学、客观、系统的评估。SL579-2012 提供了洪涝灾害损失评估的一套完整方法,包括灾害影响的识别、损失的量化、评估报告的编写等内容。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灾害影响识别:针对洪涝灾害的不同影响,如人员伤亡、房屋破坏、农作物损失、基础设施损坏等进行详细分类。
2. 损失量化:制定了详细的损失计算公式和方法,包括直接损失(如财产损失)、间接损失(如生产损失、社会影响等)的评估。
3. 评估报告编写:规定了评估报告的结构、内容和格式,包括灾害概况、损失情况、影响分析、恢复重建建议等内容。
4. 评估等级划分:根据损失程度,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制定应对策略和灾后重建计划。
SL579-2012 的实施,对于科学合理地评估洪涝灾害损失,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洪涝灾情评估标准sl579-2012.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洪涝灾情评估工作中的实施程序、资料收集 指标选取、评估方法、火害等级 评估报告撰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防汛主管部门评估场次、年度洪涝灾情。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4438.1一2009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一部分:基本指标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办旱【2011】19号《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知》
通知》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洪涝灾害flooddisaster 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闸)、风暴潮、热带气旋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 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3.2 江河洪水灾害 Friverineflooddisaster 因降雨、融雪、冰凌、渍坝(堤闸)等造成的江河水位上涨CJ∕T 390-2012 板式垃圾输送机,导致一定范围内发生的洪涝灾害。 3.3 台风灾害typhoon(hurricane)disaster 受热带气旋影响所引发的区域性洪涝灾害。 3.4 山洪灾害torrentialflooddisaster 由降水引起的山丘区洪水灾害、泥石流灾害和滑坡灾害等。 3.5 城市洪涝灾害urbanflooddisaster 受降雨过程或过境洪水影响,城市建成区发生的洪涝灾害。 3.6 洪涝灾情flooddamage 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社会经济或环境的损失和影响。 3.7 场次洪涝灾情 青eventflooddisasterscondition 一场(次)降雨、台风或洪水过程等造成的区域性洪涝灾害损失情况。 3.8 年度洪涝灾情annualflooddisasterscondition
SL:5792012
年度内行政区内全部洪涝灾害损失情况,统计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9 直接经济损失directeconomicloss 因洪涝灾害直接导致物质财产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的总量。本标准特指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林牧渔 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0 死亡人口deathtoll 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1 农作物受灾面积disasteraffectedareasofcrops 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产量比常年减少一成及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2 洪涝灾害等级disasterseverity 描述洪涝灾害严重程度的等级标准。 3.13 洪涝灾情评估 disasterassessment 综合洪涝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情况,划分洪涝灾害等级。
3.9 直接经济损失directeconomicloss 因洪涝灾害直接导致物质财产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的总量。本标准特 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0 死亡人口deathtoll 因洪涝灾害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1 农作物受灾面积disasteraffectedareasofcrops 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产量比常年减少一成及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修改引用[GB/T24438.1—2009] 3.12 洪涝灾害等级disasterseverity 描述洪涝灾害严重程度的等级标准。 3.13 洪涝灾情评估 disasterassessment 综合洪涝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情况,划分洪涝灾害等级。
4.2市、县级灾情评估
市、县级行政区内发生的洪涝灾害,由所在地防汛主管部门组织灾情评估工作,上级防汛主管部 门核定评估结果。
:省级行政区内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发生的洪涝灾害,由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防汛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地、州、盟)、县(市、区、旗)防汛主管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工作: 省级防汛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
4.4流域内跨省灾情评估
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洪涝灾害 由所在流域防汛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省(自治 区、直辖市)防汛主管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工作,流域防汛 核定评估结果
4.5灾情评估结果的上
流域、省级防汛主管部门将核定后的灾情评估结果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级防汛主管部门依据《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收集场次、年度洪涝灾害资料
必要时,可采用经上级防汛主管部门认可的灾区实时遥感影像作为灾情评估的资料。
场次、年度洪涝灾害资料包括受灾范围、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城市受淹情况等基本资料,以 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分类灾害损失资料。
洪涝灾情评估的指标包括基 基本指标是进行场次、年度洪涝灾情评估过程中
基本指标包括:死亡人口、受灾人口(或受灾人口占区域人口比例)、农作物受灾面积(或农作 物受灾面积占区域耕地面积比例)、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一年区域GDP比 例、水利设施损失占直接经济损失比例等,
扩展指标包括:骨干交通中断历时、城市受淹历时、生命线工程(水、电、气、通信)中断历 时、级别场次灾害数量等。 注:骨干交通中断历时主要指铁路、公路干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四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城市区内主 要街道等中断或瘫痪的最长时间;城市受历时是指城区最长积水天数;生命线工程(水、电、气、通信) 中断历时是指城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生命线工程中断或摊痪的最长时间。
扩展指标包括:骨干交通中断历时、城市受淹历时、生命线工程(水、电、气、通信)中断 级别场次灾害数量等。 注:骨干交通中断历时主要指铁路、公路干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四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城市区内 要街道等中断或瘫痪的最长时间;城市受淹历时是指城区最长积水天数;生命线工程(水、电、气、通信 中断历时是指城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生命线工程中断或瘫痰的最长时间
7.1.1场次洪涝灾害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洪涝灾害、重大洪涝灾害、较大洪涝灾害和一般洪 涝灾害。 7.1.2年度洪涝灾害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年、重大洪涝灾害年、较大洪涝灾害年和 一般洪涝灾害年。 7.1.3采用不同方法认定的场次、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存在不一致时,以认定的最高等级为该场次、 年度洪涝灾害的等级。 注:针对场次、年度洪涝灾情评估提出了直接认定方法(见7.2.1和7.3.1)和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见7.2.2 和7.3.2)
7.1.1场次洪涝灾害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洪涝灾害、重大洪涝灾害、较大洪涝灾害和一般洪 涝灾害。 7.1.2年度洪涝灾害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年、重大洪涝灾害年、较大洪涝灾害年和 一般洪涝灾害年。 7.1.3采用不同方法认定的场次、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存在不一致时,以认定的最高等级为该场次 年度洪涝灾害的等级。 注:针对场次、年度洪涝灾情评估提出了直接认定方法(见7.2.1和7.3.1)和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见7.2.2 和7.3.2)
7.2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7.2.1当场次决灾害的死亡人口达到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送到200亿元时,该场次洪涝灾害直
7.2.1当场次决灾害的死亡人口达到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送到200亿元时,该场次洪涝灾害直 接认定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死亡人口达到50人不足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亿元不足200 亿元时,该场次洪涝灾害可直接认定为重大洪涝灾害。 注:对于流域性洪水、山洪泥石流、堰塞湖险情等,如果未产生重大灾害损失,可根据实际影响程度认定洪涝灾 害等级。
7.2.1当场次洪涝灾害的死亡人口达到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0亿元时,该场次洪 接认定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死亡人口达到50人不足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亿元 亿元时,该场次洪涝灾害可直接认定为重大洪涝灾害。 注:对于流域性洪水、山洪泥石流、堰塞湖险情等,如果未产生重大灾害损失,可根据实际影响程度认 害等级。
.2.2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划分也可采用如下方法
表!洪涝灾情评估值与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表2场次洪涝灾害各类灾情指标的参数取值与指标阅值区间的关系
发生多处骨干交通中断、城市受、生命线工程中断时,参数取值按照最长中断历时或受淹历时确定。 参数取值根据各项指标实际数值在阅值区间内分布情况确定,参数取值采用直线插值法确定;参数取值的上限采用参数取 值区间为50~75段构造出的插值直线外延取值,或根据评估单位已有历史资料设定指标历史最大值的参数取值为100。
7.2.4依灾害类型,场次洪涝灾害灾情指标参数权重取值按表3选用。
SL:5792012
表3场次洪涝灾害灾情指标参数权重取值表
7.3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表4级别场次洪涝灾害数量与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关系
表5洪满灾情评估值与年度洪满灾害等级划分
7.3.3进行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划分时,死亡人口、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直接经 济损失、水利设施经济损失占直接经济损失比例等六项指标的参数取值可采用如下方法确定: a)整理评估区域内1990年至评估年份上一年各项年度洪涝灾情评估指标数据DB21T2441-2015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pdf,并求得各项指标 的平均数(x)。 b)依据评估年份某项指标数值(X)与该项指标平均数(X).的关系,按表6确定该项指标的参 数取值。
表6年度洪涝灾害灾情指标的参数取值与指标阅值关系
表7年度洪涝灾害各类灾情指标的参数取值与指标阅值关系
数取值采用直线插值法确定,参数取值的上限采用参数 值区间为50~75段构造出的插值直线外延取值,或根据评估单位已有历史资料设定指标历史最大值的参数取值为100。
8洪涝灾情评估报告握写
重大或特别重大洪涝灾害过程结束后,灾区防汛主管部门核实本场洪涝灾情,撰写场次洪涝灾害 的灾情评估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注:对于跨年度的洪涝灾害过程DB36/T 1095-2018标准下载,该场次洪涝灾害的灾情情况纳人灾害过程结束日期所在年份,并用于该年度灾 情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