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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pdf简介: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是专门针对汽车库、修车库(包括机动车修理、保养、检测场所)和停车场的建筑设计和防火设计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它在2014年发布,旨在规范和保障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的选址、平面布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防爆、防烟、灭火器材配置、电气防火、自动灭火系统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它涵盖了建筑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对于保障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都必须按照该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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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一2012,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2年XX月XX日以第XXXX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 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 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 准规定的参考。
(29) 术语 (31)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3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6) 4. 1 一般规定 (36) 4.2防火间距· (38) 4.3 消防车道·· (40)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 (41) 5.1防火分隔 (41) 5.2防火墙、防火隔墙和防火卷帘.·· (44) 5.3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 (45) 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 (46)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50) 7. 1 消防给水 (50) 7.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3) 7.3 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54) 采暖通风和排烟· (55) 3.1 采暖和通风· (55) 8.2 排烟 (56) 由: (59)
所以仍列入了本规范不适用的范围
1.0.3本条主要规定了车库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沿海城市大量新建了与大楼配套的汽车库,不少汽车库内停放 了豪华的进口小轿车,这类小汽车价格昂贵,且大都为地下汽车库。而北方内陆地区大都为 地上汽车库,停放的车辆普通车较多,因此在车库的防火设计中,应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 出发,结合车库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与灭火技术,做到确保安全、方便使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车库建筑的防火设计,涉及的面较广,与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人民防空工程设 十防火规范》GB5009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规范均有联系。本规范不可能,也 没有必要全部把它们包括进来,为了车库的设计兼顾有关规范的规定,故制订了本条文,
对不同类型、不同构造的汽车库,其汽车疏散、火灾扑救、经济价值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在 进行设计时,既要满足其自身停车功能的要求,也要合适地提出防火设计要求。 2)封闭式汽车库(enclosedgarage):除散开式汽车库之外的汽车库。 3)有窗的汽车库; 4)无窗的汽车库
I、IⅡI、IⅢI类汽车库其停车数量较多,车库一旦遭受火灾,损失较大;I、IⅡI、IⅢI类修 年库有修理车位3个以上,并配设各种辅助工间,起火因素较多,如耐火等级偏低,属三级 耐火等级建筑,一旦起火,火势冲向屋顶木结构,容易延烧扩大,着火物落到下面汽车上又 会将其引燃,导致大面积火灾,因此这些车库均应采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本条明确除地下汽车库外,高层汽车库的耐火等级也应为一级,主要考虑到高层汽车库 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火势易蔓延,同时由于结构、防火等需要,通常为钢筋混凝土结 构,可达到一级耐火等级要求。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由于槽罐内有残存物品,危险性高,本次修订将甲、乙类物品运输 车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由二级提升为一级。 近年来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发展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这类车库占地面积小,采用机 戒化升降停放车辆,充分利用空间面积。车库建筑的结构都为钢筋混凝土,内部的停车支架 托架均为钢结构,从国外的一些资料介绍,这类车库的结构采用全钢结构的较多,但由于停 车数量少,内部的消防设施全,火灾危险性较小。为了适应新型车库的发展,我们对这类车 库的耐火等未作特殊要求,但如采用全钢结构,其梁、柱等承重构件均应进行防火处理,满 足三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同时我们也希望生产厂家能对设备主要承受支撑能力的构件作防火 处理,提高自身的耐火性能
4.1.5I类修车库的特点是车位多、维修任务量大,为了保养和修理车辆方便,
内往往包括很多工种,并经常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和使用易燃物品。如用汽油清洗零件、喷漆 时使用有机溶剂等,火灾危险性大。为保障安全起见,本条规定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
从目前国内已有的大中型修车库中来看,一般都是单独建造的。但本规范如不考虑修车 库类别,不加区别的一律要求单独建造也不符合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的精神,故本条对IⅡI、 I、IV类修车库允许有所机动,可与没有明火作业的丙、丁、戊类危险性生产厂房、仓库及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一般民用建筑(除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 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展览、餐饮、娱乐场所等)贴邻建造或附设在建筑底层。 但必须用防火墙、楼板、防火挑檐等措施进行分隔,以保证安全。 4.1.6根据甲类危险品库及乙炔发生间、喷漆间、充电间以及其他甲类生产工间的火灾危险 性的特点,这类房间应该与其他建筑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调查中发现有不少汽车库为了适 应汽车保养、修理、生产工艺的需要,将上述生产工间贴邻建造在汽车库的一侧。由于过去 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有的将规模较大的生产工间与汽车库贴邻建造而没有任何防火分隔措 施,有的又将规模很小的甲类生产工间单独建造,占了大片土地,很不合理。为了保障安全, 有利生产,并考虑节约用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条文的精神,对为 修理、保养车辆服务,且规模较小的生产工间,作了可以贴邻建造的规定。 根据目前国内乙炔发生器逐步淘汰而以瓶装乙炔气代替的状况,条文中规定了乙炔气瓶 库。每标准钢瓶乙炔气贮量相当于0.9m的乙炔气,故按5瓶相当于5m计算,对一些地区 目前仍用乙炔发生器的,短期内还要予以照顾,故仍保留“乙炔发生器间”一词。 全封闭喷漆间是指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 自动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无全封闭要求的喷漆间与汽车库贴邻建造,易造成污染及消防隐惠,不宜多设,全封闭 的喷漆房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安全系统,设备本身带有消防设施,可适当放宽至2个车位, 汽车库目前使用的充电间由充电设备、充电间、酸罐存放、操作等部分组成,一般与清 洗工段贴近,便于酸碱中和处理。充电间若单独设置,占地大,不经济,与清洗工段分开, 环保处理不顺。集中布置更有利于日常和消防管理。以前车库规模较小,以公交场库为例, 200辆停车保养场充电间面积需50m²,目前停车保养场规模已扩大到1200辆,根据工艺要 求及实际使用情况,充电间面积需适当放大到200m 4.1.7汽车的修理车位,不可避免的要有明火作业和使用易燃物品,火灾危险性较天。而地 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一般通风条件较差,散发的可燃气体或蒸气不易排除,遇火源极易 引起燃烧爆炸,一旦失火,难于疏散扑救。喷漆间容易产生有机溶剂的挥发蒸气,电瓶充电 时容易产生氢气,乙炔气是很危险的可燃气体,它的爆炸下限(体积比)为2.5%,上限为 81%,汽油的爆炸下限为1.2%~1.4%,上限为6%,喷漆中的二甲苯爆炸(体积比)下限为 0.9%,上限为7%,上述均为易燃易爆的气体。为了确保地下汽车库的消防安全,进行限制 是必须的。 4.1.8由于汽油罐、加油机容易挥发出可燃蒸气和达到爆炸浓度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1.8由于汽油罐、加油机容易挥
油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实行三停,即停止库内用电,停止库内食堂用火,停止库内汽车出入, 该站曾经因为加油时大量可燃蒸气扩散在室内,遇到明火、电气火花发生燃烧事故。因此 从安全考虑,本条规定汽油罐、加油机不应设在汽车库和修车库内是合适的。 4.1.9许多火灾爆炸实例证明,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火灾、爆炸的危险 性要比一般的液体、气体大得多。其主要特点是由于这类可燃气体、可燃蒸气泄漏在空气中 后DL/T 5307-2013标准下载,浮沉在地面或地沟、地坑等低洼处,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燃烧和 爆炸。《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都明确 规定了石油液化气管道严禁设在管沟内,就是防止气体泄出后引起管沟爆炸。如某市一幢办 公用房设有地下室,上面存放桶装汽油,因漏油后地下室积聚了油蒸气,从楼梯间散发出来 适逢办公室人员抽烟,结果发生爆炸,上层局部倒塌,死伤10余人。 4.1.10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设备失灵或 操作不慎时,将有可能发生爆炸,故不宜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安装使用,但如受条件限制、 必须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要求。这样规定 是为了尽量减少发生火灾爆炸带来的危险性和发生事故的几率。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发生故障 生电弧时,将使变压器内的绝缘油迅速发生热分解,析出氢气、甲烷、乙烯等可燃气体 压力剧增,造成外壳爆炸、大量喷油或者析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在电 弧或火花的作用下引起燃烧爆炸。变压器爆炸后,高温的变压器油流到哪里就会燃烧到哪里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也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故对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等也 作了相应的限制。对干式的或不燃液体的变压器,因其火灾危险性小,不易发生火灾,故本 条未作限制。 4.1.11在车库内,一般都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对预防和扑救火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们 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大型停车场、汽车库内的消防器材没有专门的存放、管理和维护的房 间,不但平时维护保养困难,更新用的消防器材也无处存放,一旦发生火灾,将贻误灭火时 机。因此本条根据消防安全需要,规定了停车数量较多的1、Ⅱ类汽车库、停车场要设置专 门的消防器材间,此消防器材间是消防员的工作室和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换 药检修的场所。 4.1.12加油站、甲类危险品库房、乙炔间等是火灾危险性很大的场所,如果在其上空有架 空输(配)电线跨越,一旦这些场所发生火灾,危及到架空输(配)电线路后,轻则造成输 (配)电线路短路停电,酿成电气火灾,重则造成区域性断电事故。 若跨越加油站等场所的输(配)电线路发生断线、短路等事故,也易引起上述场所发生 小成星事折能以机宝输(配中胶均不爵 上
空输(配)电线跨越,一旦这些场所发生火灾,危及到架空输(配)电线路后,轻则造 (配)电线路短路停电,酿成电气火灾,重则造成区域性断电事故。 若跨越加油站等场所的输(配)电线路发生断线、短路等事故,也易引起上述场所 火灾或爆炸事故,所以规定输(配)电线路均不应从以上场所上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