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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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2008.pdf简介: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2008》是中国的国家标准,全称为《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它是针对飞机库这一特殊建筑的防火设计规定。该规范于2008年发布,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飞机库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和防火设计,以确保飞机库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保护飞机及其人员的安全。

该规范涵盖了飞机库的选址、平面布局、建筑结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疏散设计、火灾探测报警、灭火系统、防爆、防静电、防雷击等各个方面,对飞机库的防火等级、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性能等都有详细规定。它是飞机库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保障航空业的安全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2008.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飞机库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东义说明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飞机库的防火设计。条文说明 1.0.3飞机库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飞机库火灾的特点, 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条文说明 1.0.4飞机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飞机库aircrafthangar

《电气设备的安全 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 第4部分:风险降低 GB/T 22696.4-2011》2.0.1飞机库aircrafthangar 用于停放和维修飞机的建筑物。 条文说明 2.0.2飞机库大门aircraftaccessdoor 为飞机进出飞机库专门设置的门。 2.0.3飞机停放和维修区aircraftstorageandservicingarea 飞机库内用于停放和维修飞机的区域。不包括与其相连的生产辅助用房和其他建筑。 条文说明 2.0.4冀下泡沫灭火系统foamextinguishingsystemforareaunderwing 用于飞机机翼下的泡沫灭火系统。

0.1飞机库可分为I、II、II类,各类飞机库内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 表3.0.1 的规定。

表3.0.1飞机库分类及其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注: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其允许最多层数和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 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0.21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I、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 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条文说明 3.0.3建筑构件均应为不燃烧体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3的规定。

5.0.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相同耐火极限的承重构件上。 5.0.2飞机库的外围护结构、内部隔墙和屋面保温隔热层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飞机库大门及采光 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条文说明 5.0.3飞机库大门轨道处应采取排水措施,寒冷及易结冰地区其轨道处尚应采取融冰措施。

0.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 0.2飞机库的外围护结构、内部隔墙和屋面保温隔热层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飞机库大门及采 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 条文说明 ).3飞机库大门轨道处应采取排水措施,寒冷及易结冰地区其轨道处尚应采取融冰措施

5.0.3飞机库大门轨道处应采取排水措施,寒冷及易结冰地区其轨道处尚应采取融冰措施。 文说明 5.0.4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停机坪和道路路面0.05m以上,并应低于与其 相通房间地面0.02m以下。条文说明 5.0.5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确 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紧密填实。条文说明 5.0.6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排水口。设计地面坡度时应符合飞机牵引、 称重、平衡检查等操作要求。 条文说明 5.0.7飞机停放和维修的工作间壁、工作台和物品柜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条文说明 5.0.8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用不燃烧体材料。飞机库地面下的沟、坑均应来用不渗透液体 的不燃烧材料建造。 条文说明

5.0.4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停机坪和道路路面0.05m以上,并应低于与其 相通房间地面0.02m以下。条文说明 5.0.5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确 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紧密填实。条文说明 5.0.6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排水口。设计地面坡度时应符合飞机牵引 称重、平衡检查等操作要求。 条文说明 5.0.7飞机停放和维修的工作间壁、工作台和物品柜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条文说明 5.0.8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飞机库地面下的沟、坑均应采用不渗透液体 的不燃烧材料建造。 条文说明

5.0.1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有2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 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75.0m。当飞机库大门上设有供人员疏散用的小门时,小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0.9m。 条文说明 5.0.2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地面上应设置标示疏散方向和疏散通道宽度的永久性标线,并应在安全 出口处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条文说明 6.0.3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的地下通行地沟应设有不少于2个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条文说明 5.0.4当飞机库内供疏散用的门和供消防车辆进出的门为自控启闭时,均应有可靠的手动开启装置, 飞机库大门应设置使用拖车、卷扬机等辅助动力设备开启的装置。条文说明 5.0.5在防火分隔墙上设置的防火卷帘门应设逃生门,当同时用于人员通行时,应设疏散用的平开防

7.0.1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及其贴邻建造的建筑物,其采暖用的热媒宜为高压蒸汽或热水。飞机停放和 维修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采暖。条文说明 7.0.2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采用吊装式燃气辐射采暖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燃料可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等。 2燃气辐射采暖设备必须经过安全认证。燃气福射采暖系统应有安全保护自检功能,并应有防泄 漏、监测、自动关闭等功能。 3用于燃烧器燃烧的空气宜直接从室外引入,且燃烧后的尾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属外壳不得接保护地线。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控制

9.1消防给水和排水

1.1消防水源及消防供水系统必须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连续供给时间内室内外消火栓和各类灭火 同时使用的最大用水量。

9.1.2消防给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回流污染公共水源和消防水池。 乐文元 .1.3供给泡沫灭火设施的水质应符合设计采用的泡沫液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条文说明 .1.4在飞机库的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宜采用大口径地漏、排水沟等,地漏或排 水沟的设置应采取防止外泄燃油流消扩散的措施。条文说明 9.1.5排水系统采用地下管道时,进水口的连接管处应设水封。排水管宜采用不燃材料。 条文说明 9.1.6排水系统的油水分离器应设置在飞机库室外,并应采取灭火时跨越油水分离器的旁通排水措 施。条文说明

9.2.11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之

9.4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9.4.1冀下泡沫火火系统宜采用低位消防泡沫炮、地面弹射泡沫喷头或其他类型的泡沫释放 位消防泡沫炮应具有自动或远控功能,并应具有手动及机械应急操作功能。 条文说明

1当采用氟蛋白泡沫液时,不应小于6.5L/(minm)。 2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时,不应小于4.1L/minm)。 条文说明 9.4.3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45min。 条文说明 9.4.4翼下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释放装置,其数量和规格应根据飞机停放位置和飞机机翼下的地面面 积经计算确定。

9.5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

9.5.1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或远控功能,并应具有手动及机械应急操作功能。 文说明 9.5.2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4.2条的规定。条文说明 9.5.3泡沫混合液的最小供给速率为:I类飞机库应为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乘以5000m;ⅡI 类飞机库应为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乘以2800㎡。条文说明 9.5.4泡沫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连续供水时间1类飞机库不应小于45min、II类飞机 库不应小于20min。 条文说明 9.5.5消防泡沫炮的配置应使不少于两股泡沫射流同时到达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飞机机位的任一部 位。条文说明

DB44/T 1552-2015 传感器网络低功耗节点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pdf9.7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7.1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的最小供给速率(m3/min)应为泡沫增高速率(m/min)乘以最大一个防火分区的全部地面面 ),泡沫增高速率应大于0.9m/min。

9.10消防泵和消防泵房

DZ/T 0212.4-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盐类 第4部分:深藏卤水盐类.pdf附录A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

A.0.1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区: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地面以下与地面相通的地沟、地坑及与其相通的地下区域, 22区: 1)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及与其相通而无隔断的地面区域,其空间高度到地面上0.5m处。 2)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距飞机发动机或飞机油箱水平距离1.5m,并从地面向上延伸到机翼和发 动机外壳表面上方1.5m处。 条文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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