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443-2021 铟治炼回收工艺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T 51443-2021 铟治炼回收工艺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可能为《铟冶炼回收工艺设计规范》,这是专门针对铟这种稀有金属的冶炼和回收工艺进行制定的技术标准。铟是一种重要的金属元素,主要用于电子、光学、航空航天等领域。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铟的开采、选矿、冶炼、回收等各环节的工艺设计要求,包括设备选型、操作流程、环境保护、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促进铟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绿色、可持续的产业发展。
GB/T代表国家标准的推荐性标准,即在自愿采用的前提下,推荐作为参考。而"2021"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年份。如果需要完整版、清晰无水印的标准文档,通常需要从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相关出版社或购买官方授权的电子版获取。同时,由于版权原因,这部分内容可能无法在此直接提供。
GB/T 51443-2021 铟治炼回收工艺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起单位:中国恩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锡文山锌钢冶炼有限公司 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诚郑明臻朱北平刘卫平 陈春发 王健月殷书岩 赵鹏飞 王鸿振 张海芝 成世雄 潘云鹏 李建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舒毓璋 陆业大 刘庆东 陶政修 刘大春 杨大锦 孟庆雨 孟宪瑞 陈二云
则 术语 原料、辅助材料、燃料 3 3.1原料 3 3.2辅助材料、燃料 3 物料储存及准备 4.1物料储存 5 4.2物料准备 5 冶炼工艺 6 5. 1 一般规定 6 5. 2 浸出及浸出液处理 6 5.3铟萃取、铟反萃液置换 5. 4 电解精炼 5. 5 废液处理 8) 冶金计算 9) 主要设备选择 (11 ) 厂房配置 (12) 8. 1 一般规定 (12 ) 8.2 物料的储存与准备 (12) 8.3 铟萃取 (13) 8.4电解精炼 (1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4 ) 引用标准名录 (15) 附.条文说明 17
1.0.1为统一钢治炼回收工艺设计标准,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 提高设计质量及生产效率,做到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钢冶炼回收项目工艺设 计。 1.0.3 钢治炼回收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经济、适用、可靠的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材料; 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钢回收率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4 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 有价金属综合回收。 1.0.4 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副产品及能源等应设有计 量设施。
1.0.5钢冶炼回收工艺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GB 24264-2009 饰面石材用胶粘剂,尚应符合
regenerated indium
regenerated indium
制品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品、旧品等。 富铟氧化锌烟尘 zincoxidedustwithindium 法冶炼过程中,采用挥发方式得到的含钢氧化锌烟尘。 富铟中间物料 intermediatematerialwithindium 炼过程中产生的硬锌铟渣、中和沉钢渣和置换沉钢渣等
制品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品、旧品等。
2.0.2富铟氧化锌烟尘
hardzincindiumslag
粗锌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硬锌,通过蒸馏分离产 渣。
湿法冶炼过程中含钢溶液,采用碱性物料中和沉钢产出 铟渣。
湿法冶炼过程中含钢溶液,采用置换沉淀工艺产出的富钢渣
从含钢浴液中采用有机溶剂萃取实现钢的分离和提纯的过 程。
electrorefining
以粗钢为阳极,钢溶液为电解质,通过电化学作用,使阳极溶 解,在阴极上析出金属铟的方法。
3.1.1 富氧化锌烟尘宜包括治炼过程中产出的含钢烟尘。 3.1.2 富钢中间物料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硬锌钢渣,钢含量宜大于1%; 2 中和沉钢渣,钢含量宜大于0.1%; 3 置换沉钢渣,钢含量宜大于0.3%。 3.1.3 钢再生资源宜包括钢制品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下脚料、废品、旧品等
3.2.1化学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对260号溶剂油的有关规定; 8甘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甘油》GB/T13206的有关规 定; 9碘化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试剂碘化钾》GB/T1272 的有关规定; 10氯化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 GB1253的有关规定: 11试剂氯化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氯化铵》 GB/T658的有关规定; 12试剂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碘》GB/T675 的有关规定; 13试剂乙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乙醇(无水乙 醇)》GB/T678的有关规定; 14工业骨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骨胶》QB/T1996的有 关规定; 15石灰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冶金用石灰石》YB/T5279 的有关规定; 16石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氧化钙》HG/T4205的 有关规定。 3.2.2使用燃气作燃料时,燃气低发热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生炉净化冷煤气,不宜小于5.23MJ/m3; 2 天然气,不宜小于31.4MJ/m; 3 液化石油气,不宜小于46.0MJ/m²。 3.2.3 使用液体燃料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 1 重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炉用燃料油》GB25989的有关 规定; 2 柴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的有关规 定。
1 发生炉净化冷煤气,不宜小于5.23MJ/m°; 2 天然气,不宜小于31.4MJ/m; 3 液化石油气,不宜小于46.0MJ/m3。 3.2.3 使用液体燃料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 1 重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炉用燃料油》GB25989的有关 规定; 2 柴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的有关规 定。
4.1.1物料储存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富氧化锌烟尘储存时间宜小于30d; 硬锌铟渣储存时间宜小于30d; 中和沉铟渣储存时间宜小于10d; 4 置换沉钢渣储存时间宜小于10d: 54 钢再生资源储存时间宜小于30d
4.1.2富钢氧化锌烟生、中和沉钢渣和直换抗钢渣直储存子封 场地内,中和沉钢渣和置换沉钢渣储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储 要求,应分区储存。
4.1.3寒冷地区的原料贮存厂房宜设置,
4.1.5化学品贮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4.1.5化学品贮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 则》GB15603的有关规定。
4.2.1富钢氧化锌烟尘宜直接浆化。 4.2.2硬锌铟渣宜先蒸馏除去锌得到富铟渣,球磨后粒度宜为 150μm的筛下物大于80%。 4.2.3中和沉铟渣、置换沉钢渣宜直接浆化。 4.2.4产生粉尘及酸雾的工序应采取除尘、通风和酸雾处理措 施。
.2.5物料加入应设置计量装
5.1.1钢冶炼工艺应根据原料性质、化学成分等,经综合技术经 济比较、论证后确定。 5.1.2生产过程产出的危险废物宜采用无害化处理。未经无害 化处理的,应设置专用堆场暂存,并应送相关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 处理。
5.1.1铟治炼工艺应根据原料性质、化学成分等,经综合折 济比较、论证后确定,
5.2浸出及浸出液处理
5.2.5中和沉钢渣、置换沉钢渣、硬锌钢渣蒸馏产出的富销
5.2.6以下设备应强制通风,车间内应配备化氢防护、检测、报 警及处置装置: 1 富氧化锌烟尘的浸出槽及过滤设备; 2 硬锌钢渣蒸馏产出的富铟渣的浸出槽及过滤设备; 3 置换沉钢渣的浸出槽及过滤设备;
5.2.7浸出设备宜设废气处理设施。
5.2.7浸出设备宜设废气处理设施。
5.2.8萃取前液宜设澄清、过滤设施
T∕CCIAT 0037-2021 泥炭土海砂路基施工技术标准5.3萃取、铟反萃液置换
5.3.1 钢萃取级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萃取宜采用2级~4级; 2 洗涤宜采用3级5级; 3 反萃宜采用3级~5级; 4 萃取剂再生宜采用2级~3级。 5.3.2 钢萃取设备宜采用离心萃取机和混合澄清萃取箱。 5.3.3 钢反萃液宜采用金属锌或金属铝置换。 5.3.4 钢置换后液铟含量不宜大于80mg/L。 5.3.5 钢反萃液置换槽、置换厂房应强制通风,置换厂房应配备 砷化氢防护、检测、报警及处置装置。
5析出钢钢含量宜大于99.99%。 5.4.3米 精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析出钢应进行精炼; 2析出宜置于有搅拌的电炉中加温熔化; 3析出熔化后宜根据杂质含量加入甘油、碘、碘化钟、氯化 铵、氯化锌试剂; 4钢锭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铟锭》YS/T257的 有关规定。
5.5.1废液回收处理工艺应根据溶液成分确定。 5.5.2 铟萃余液应除油,除油后液油含量宜小于5mg/L。 5.5.3 置换后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锌置换钢后液应回收锌,含氯溶液应送污水处理系 统; 2金属铝置换钢后液应送污水处理系统。 5.5.4有机相再生后液应处理后回用或送污水处理系统。 5.5.5洗杂后液宜回用干含钢物料的浸出,
6.0.1冶金计算应根据原料化学成分及物相组成等确定。 6.0.2治金计算应包括物料平衡、热平衡等。 6.0.3冶金计算数据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0.4基本(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生产全过程的冶金计算。元 素平衡计算时应对五种重点防控元素一一铅、镉、铬、汞、砷(Pb、 Cd、Cr6+、Hg、As)做出走向分布。 6.0.5物料平衡表中物料及一般元素质量宜以“t”计,稀贵金属 质量宜以“kg”计。一般元素含量宜以“%”计,稀贵金属含量宜以 “g/t”计。液体体积宜以“m3”计,成分宜以“kg/m3”或“g/L”计。 气体体积宜以“Nm3”计,成分宜以“%”计,含尘量宜以“g/m3”或 “mg/m3”计。热量宜以"MJ"计。时间宜以"h”"d”"a"计。 6.0.6主要工艺参数应按表 6.0.6选取
表 6. 0.6主要工艺参数
.0.1 设备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运行稳定、维护方便的要求。 7.0.2 设备宜采用机电一体化定型产品。 7.0.3 浸出设备应采用机械搅拌槽。 7.0.4 固液分离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浓密设备宜采用高效浓密机; 2 过滤设备宜采用湘式压滤机。 7.0.5 萃取设备宜选用混合一澄清式萃取箱,混合室和澄清室宜 设盖板密封。 7.0.6 萃取箱及其附属管道应采取静电导出措施。 7.0.7 萃取箱搅拌电机应选防爆型电机。 7.0.8 有机相泵电机应选防爆型电机。 7.0.9 阳极宜采用电炉熔铸,电炉应带搅拌装置和通风罩。 7.0.10 铟电解槽宜采用聚氯乙烯(PVC)材质。 7.0.114 钢精炼宜采用电炉,电炉应带搅拌装置和通风罩,材质宜 为不锈钢。
DB45/T 2105-2019 电波暗室接收信号同轴电缆线损测量方法7.0.12钢铸锭宜采用不锈钢模具
7.0.13废液除油宜采用澄清、气浮或吸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