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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设计与审图常用规范 2015年版.pdf简介:
"建筑结构设计与审图常用规范2015年版.pdf"是一个专业文档,它详细介绍了2015年版的建筑结构设计和审图的相关标准、规定和指南。该文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建筑设计基础:涵盖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结构选型、材料选用、荷载计算等内容,为设计提供理论依据。
2. 结构设计规范: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等,对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
3. 审图指南:提供审图员在审查建筑设计和结构方案时所需遵循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设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 施工与验收:涉及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等内容,确保结构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最终验收。
5. 新技术应用:可能包括了2015年最新的建筑技术和材料应用,如绿色建筑、抗震设计、BIM技术等。
这本规范文档对于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审图员、工程师以及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部重要的参考工具书,能够帮助他们理解和遵守行业标准,提升设计和施工质量。
建筑结构设计与审图常用规范 2015年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主:1.室内潮湿环境是指构件表面经常处于结露或湿润状态的环境; 2.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 3.海岸环境和海风环境宜根据当地情况,考虑主导风向及结构所处迎风、背风部位等因素的影响,由调查研 究和工程经验确定; 4.受除冰盐影响环境是指受到除冰盐盐雾影响的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是指作冰盐溶液溅射的环境以及使 用除冰盐地区的洗车房、停车楼等建筑; 5.暴露的环境是指混凝土结构表面所处的环境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N/mm)
DB52∕T 1172-201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预应力筋强度标准值(N/mm²)
9.7.1受力预理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Q345级钢,锚板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计算确 定,且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60%;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 的间距。
受力预理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 0345级钢, 锚板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 小于锚筋直径的60%: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
受力预理件的锚筋应采用HRB400或HPB300钢筋,不应采用冷加工钢筋。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接。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当锚 筋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穿孔塞焊。当采用手工焊时,焊缝高度不宜小于6mm,且对 300MPa级钢筋不宜小于0.5d,对其他钢筋不宜小于0.6d,d为锚筋的直径。 9.7.6吊环应采用HPB300级钢筋制作,锚人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 绑扎在钢筋骨架上,d为吊环钢筋的直径。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 截面计算的钢筋应力不应大于65N/mm;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应按3个吊环 进行计算。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 3.9.1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b7.5。 2.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 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 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 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 值不应小于9%。 3.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9.3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尚宜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 向受力钢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400级的热轧钢筋,也可采用符合抗震 性能指标的HRB335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335级的热 轧钢筋,也可选用HPB300级热轧钢筋 注:钢筋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震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9度时不宜超过 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 3钢结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等级B、C、D的碳素结构钢及Q345等级B、C、D、E 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当有可靠依据时,尚可采用其他钢种和钢号。 3.9.4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 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3.9.5采用焊接连接的钢结构,当接头的焊接拘束度较大、钢板厚度不小于40mn
各类建筑场地的覆盖层厚度(m
注:表中V。系岩石的剪切波速。
6.1.2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 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2 确定。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等级
生:1.建筑场地为1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 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 要求不应降低。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
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 、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 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表 5. 1. 2
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 以木柱承 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类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执行
1.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 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各类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3.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执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用年限分类 表1.0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3.2.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分为四级,各等级
防水混凝士设计抗渗等级
本表适用于I、Ⅱ、Ⅲ类围岩(土层及软弱围装
基础防水混凝士的抗渗等级
3.1.2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形的 复杂性以及由于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应将桩基设计分为表 3.1.2所列的三个设计等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3.1.2确定设计等级。 建然托甘洗江篮玩 丰312
地基基础设计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1)采用的地基参数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数据是否符合。 (2)基础埋置深度《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 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 GB/T 26679-2011》,持力层选择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3)地基或桩基承载力计算(包括软弱下卧层验算)。 (4)不良地基处理措施。 (5)沉降计算及控制(含抗液化措施)。 (6)地基基础抗震验算和措施。 (7)减少和适应地基变形的措施。 (8)基础或桩承台的强度计算和构造。
(1)采用未经审查的勘察报告或无勘察报告进行基础设计。 (2)基础选型不合理。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有误,对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及特殊条件下的丙级建筑物,未 进行地基变形设计或变形验算;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未进行变形观测。 (4)天然地基柱下独立基础加梁板式地下室底板,其底板与持力层之间未采取褥垫处 理措施。 (5)地下室外墙厚度和配筋偏小,采用的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的 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6)桩平面尺寸型号与桩表不符。独立基础没有定位尺寸,基础内柱插筋箍筋大小未注明。 3.审查要点汇总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一2011 3.0.1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 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 况,按表3.0.1选用
续表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甲级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丙级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算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3.0.3表3.0.3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表3.0.3地基主要地基承载力特征值80≤fk<100100≤fak<130130≤fk<160160≤fak<200200≤f起<300受力层Jak (kPa)情况各土层坡度(%)≤5≤10≤10≤10≤10建筑砌体承重结构、框架≤5≤5≤6≤6≤7类型结构(层数)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