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48-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这份规范是针对电化学储能(如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而制定的设计指南。它详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电化学储能设施的安全、有效和经济运行,以及环境保护。
该规范包括的内容可能涵盖电化学储能系统的总体设计、电池管理系统、安全防护、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设计、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等方面。它适用于各类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建设,包括电网调峰、电力系统的备用电源、分布式能源系统等。
由于这是一份PDF文件,完整正版且清晰无水印,意味着它提供了高质量的文档格式,便于专业人员查阅和使用。如果你需要获取这份规范,你可能需要从相关机构或平台购买或合法下载。
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7.5.1二次设备布置应根据电站的运行管理模式及特点确定,可 分别设主控制室和继电器室。 7.5.2主控制室的位置应按便于巡视和观察配电装置、节省控制 电缆、噪声干扰小和有较好的朝向等因素选择。 7.5.3主控制室宜按最终建设规模在电站的第一期工程中一次 建成。 7.5.4继电器室布置应满足设备布置和巡视维护的要求,并应留 有备用屏位。屏、柜的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对应。
有备用屏位。屏、柜的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对应。
河北05J1-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7.6站用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7.6.3站用交流事故停电时间应按不小于2.0h计算。
宜采用二段单母线接线,二段直流母线之间宜设联络电器,蓄电 组应分别接于不同母线段。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直流系统
宜采用1组蓄电池,接线可采用单母分段或单母线接线。 7.6.5电站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系
宜采用1组蓄电池,接线可采用单母分段或单母线接线,
7.6.5电站宜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满足计算机监控系 统,消防等重要负荷供电的要求。交流不间断电源宜采用站用直 流系统供电。
7.7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7.7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7.7.1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的配置应根据电站规模、重要
7.7.1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的配置应根据电站规模、重要等级以及 安全管理要求确定。大、中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宜设置视频安全监 控系统,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设置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7.2、视频安全监控系统应按有、无人值班管理要求布置摄像监 视点,应实现对功率变换系统、电池、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站内环 境等进行监视。
7.7.2视频安全监控系统应按有、无人值班管理要求布置摄
放字通道实现远方遥视和监控。
7.7.4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应保证系统时间的一致性
8.1.1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根据总体布置要求、环境条件、站址地 质条件、电池类型以及有利手站房施工设备安装和运行管理等条 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1.1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根据总体布置要求,环境条件、站址地 质条件、电池类型以及有利于站房施工、设备安装和运行管理等条 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1.2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设备运输、安装、运行、检修的要求; 2应满足防酸、防爆、防火、防水、防潮的要求; 3应满足采暖、通风、采光的要求; 4:建筑造型应整体协调适用美观。 8.1.3建筑物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满足当地气候条件及节能 标准,外墙及屋面应根据电池和其他设备的温度特性、通风和采暖 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温隔热层。 8.1.4、电池室设计应有利于其室内通风顺畅,项棚内表面应平 整,避免产生空气流通盲区。可在屋顶设置天窗、排气孔改善电池 室上部空间的通风环境。 8.1.5,电池室应防止太阳光直射室内,当设有采光窗时可采用通 阳帘等遮光措施。 8.1.6布置有酸性电解液且为非密闭结构电池的电池室:地面应 采用易于清洗的耐酸材料:墙面及顶棚宜涂耐酸漆:楼地面标高宜 低于相邻房间和过道的楼地面标高不小手20mm,并应设置坡度 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通过耐酸的排水管沟排出作妥善处理。 布置有强碱性或其他麻蚀性电解液的电池室地面墙面顶棚亦
8.1.2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8.1.5,电池室应防正太阳光直射室内,当设有采光窗时可采用
8.1.8电池室及其他电气设备房的通风口孔洞、门、电缆沟等与 室外相通部位,应设置防止雨雪、风沙、小动物进人设施。通风窗、 通风机、孔洞的一侧可设细孔钢丝网,门槛处应设置挡鼠板。 8.1.9布置有电池或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应采 用1级
8.2.1主控制室、继电器室、配电装置室、电池室等主要建筑 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类,其 筑抗霆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
.2.2建筑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 行设计。
8.2.3建筑楼面、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 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及《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457的有关 规定取用。电池室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应按实际计算。 8.2.4建、构筑物的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耐久性等,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的
.2.3建筑楼面、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 直和准永久值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及《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457的有关 现定取用。电池室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应按实际计算。
3.2.4建、构筑物的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耐久性等,
8.2.4建、构筑物的承载力、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的 规定。
9.0.1电站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规定。 9.0.2:位手产寒或寒冷地区的电站,应设置供暖设施:其他地区 可根据工艺与设备需要设置供暖设施。电池室内不应采用明火取 暖。铅酸电池、液流电池等有氢气析出的电池室,采用电采暖时应 采用防爆型设备。
9.0.1电站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建筑设计防火邦 范》GB50016的规定
可根据工艺与设备需要设置供暖设施。电池室内不应采用明火取 暖。铅酸电池、液流电池等有氢气析出的电池室,采用电采暖时店 采用防爆型设备。
9.0.3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应符合表9.0.3的规定
3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应符合表9.0.3的规定。
表9.0.3电池室内设计温度参数
9.0.4电池室内通风量应按空气中的最大含氢量不超过0.7% 计算,且不应小于3次/h。铅酸电池、液流电池等有氢气析出的电 池室,通风空调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9.0.5配电装置室夏季室内温度不宜高于40℃,通风系统进排 风设计温差不应超过15℃
9.0.6电气设备房间内不应布置有压的热水管、蒸气管道或空
10.0.1给水和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10.0.2供水水源应根据供水条件综合比较确定,应优先选用已 建供水管网供水。 10.0.3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规定。 10.0.4站区雨水、生活排水、生产废水宜采用分流制。 10.0.5站内生活排水、生产废水应处理符合相关标准后排放或 站内回用。 10.0.6液流电池储液罐应布置在酸液流槽内。当设有酸液事故 储存池时,酸液流槽容积宜按最大一组电池组正负极两罐酸液容 量20%设计:当未设有酸液事故储存池时,酸液流槽容积宜按最 大一组电池组正负极两罐酸液容量100%设计。酸液事故储存池 容积宜按最大一组电池组正负极两罐酸液容量100%设计。 10.0.7室内排水管道不应布置在除电缆房间外的电气设备房 间,液流电池室排水管道应采用耐酸材料。
11.1.1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治和减 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1.1.2消防设计应根据电站的不同规模、各类电池不同特性采 取相应的消防措施,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
11.1.3站内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危险分类及其最低耐火
3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分
线E表 11.1.3
注:1当不同性质的部分布置在 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除另有防火隔离措施外,应按火灾危险性类别 高者选用。 2当主控通信楼未来取防止电缆餐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内 类。
11.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1.2.1电站内建筑物满足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体积不超过 3000m,且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水。不满足以上 条件时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 11.2.2电站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 一次设计。
石棉橡胶板蒸汽密封性能试验方法 GB∕T 15520-199511.2.3建筑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戊类建筑物: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物体积不超过3000m的丁类 建筑物和建筑物体积不超过5000m的戊类建筑物; 3室内设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贮水池 且建筑物体积不超过5000m的建筑物。 11.2.4电站消防给水缴应按火灾时最大一次室内和室外消防用 水量之和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量应满足最大一次用水量火灾时 由消防水池供水部分的容量
11.2.5建筑物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 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电池室危险等级应为严重危 险级。 11.2.6钠硫电池室应配置砂池,锂电池室宜配置砂池。单个砂 池容量不应小于1m²,最大保护距离为30m。
11.3.1钠硫电池室应采用单层建筑,液流电池室宜采用单层 建筑《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 JGJ/T244-2011》,其他类型电池室可采用多层建筑。建筑宜采用钢筋混读 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采用 防火保护,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11.3.2电池室、主控制室、继电器室、配电装置室、电缆间的安全
11.3.3电池室四周隔墙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