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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83-2016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383-2016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是一部专门针对煤矿井下消防安全和洒水系统设计的国家标准。该规范的全称为“煤矿井下消防和防尘洒水设计规范”,它详细规定了煤矿井下消防设施的配置、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要求,以及洒水系统的设计原则和技术参数。它涵盖了消防设备的选择、布置、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通风系统与消防联动、洒水设备的设置、洒水系统的控制等方面,旨在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该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井下消防和洒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具有强制性。由于是专业性强的行业标准,清晰无水印的完整版PDF文件通常只提供给具备相关资质和需要的专业人员使用,以确保规范的正确应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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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7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判
1减压阀的位置及出口压力的确定,应保证对静压和计算流 量下的动压均能适应,且应满足下游水压的要求。 2减压阀前的管道应设过滤器。 3减压阀应按产品的要求方向竖直或水平安装。 4总干管及采区供水干管的减压阀应采用双阀并联安装。 5支管减压可采用单阀及带阀门的旁通管。但从高压干管 上直接连接的单个给水栓、消火栓,其连接管上的减压阀可不设旁 通管。 6当一个系统有两个及以上进水管,或并下干管形成环状且 减压阀位置在环上时,可不设并联减压阀或旁通管。 7减压阀应在上下两端各设同规格检修阀门。只供单个用 水点的减压阀下端可不设检修阀门。
8减压阀进、出管道上应设压力表。 9减压阀一端管道靠近减压阀处应设承受管道推力的固定 支架,另一端管道上应设相同口径的管道伸缩器。 10立并井筒中的减压阀宜设置在具有检修空间的壁碱 室内。
5.4.2管道系统可采用枝状管网GB∕T 17656-2008 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有条件时宜连成环。
5.4.4下消防、洒水管道的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消防、洒水管网应在每个支管起点设控制阀; 2在管道的直线管段应每隔一段距离设一个检修阀。两个 检修阀中间的支管、给水栓或其他洒水点的总数不宜超过10个, 且两阀中间的距离不宜超过500m。
切换阀门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有条件时应采用可兼用手动开 启的电动阀门。
5.4.6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在计算流量下各用水点的水压均能满 足用水点中各用水项的需要,且应在经济上合理。确定管道规格 时应按本规范第7章规定的管道水力计算方法校核。 5.4.7阀门、管件的规格宜与相关的管道一致,但在需减压的管 道上安装的阀门规格可缩小。
5.5.1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应根据矿井设计,按煤炭工业相关标
5.5.1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应根据矿井设计,按煤炭工业相关标
5.5.1并下消防、洒水系统应根据矿井设计,按煤炭工业相关标 准的要求设置用于并下紧急供水的管道接口及配套阀件。按功能
要求设置的管道接口可包括替换水源的接入口、实施紧急供水的 支管接口,以及放空原有存水的泄水口
支官按口,次及空原有行存水的他水 5.5.2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在由正常运行转为紧急供水时需要打 开和关闭的管网阀门,应设于操作方便、不易受到损害的地方,且 总数不宜超过6个。
开和关闭的管网阀门,应设于操作方便、不易受到损害的地方,且 总数不宜超过6个。
第5.1.3条的规定采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6.1.1并下的下列位置应设置消
1下列重点保护区域及并下交通枢纽的15m以内 1)主、副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两端; 2)采区各上、下山口; 3)变电所等机电碉室入口; 4)爆炸材料库室、检修碱室、材料库碱室入口; 5)掘进巷道迎头; 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 7)胶带输送机机头。
5.1.2在有火灾危险的巷道中,处于其他巷道已设消火栓保护半
6.1.3井下消火栓的布置宜靠近可通行的联络巷。
1消火栓的规格应由DN50带阀门的三通支管及水龙带接 口组成; 2消火栓栓口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情况确定,但宜设置在距
6.1.7并下外因火灾同题严重的矿并应在下列位置设置相应的
2井筒与并底车场连接处内侧20m处宜设水喷雾隔火 装置; 3 其他经认定火灾危险较大的并下巷道或室。 6.1.8 成套采用的固定灭火装置应为经相关部门鉴定的标准 设备。
2井筒与并底车场连接处内侧20m处宜设水喷雾隔火 装置; 3 其他经认定火灾危险较大的井下巷道或碱室。 6.1.8 成套采用的固定灭火装置应为经相关部门鉴定的标准 设备。 6.1.9 非标准的固定火灭火设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自身结构强度应满足使用和运输的需要,且制造材料 及配件应满足防静电和阻燃的要求: 2设计参数应采用试验资料; 3喷头及管道的布置应保证受保护的目标能得到水或其他 灭火剂的良好覆盖,且平时不得妨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4自动开启的灭火装置必须同时配备手动开启机构。 6.1.10 固定火火装置应采用钢管在固定的位置与系统十管
1设备自身结构强度应满足使用和运输的需要,且制造材料 及配件应满足防静电和阻燃的要求; 2设计参数应采用试验资料; 3喷头及管道的布置应保证受保护的目标能得到水或其他 灭火剂的良好覆盖,且平时不得妨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4自动开启的灭火装置必须同时配备手动开启机构。 6.1.10 固定灭火装置应采用钢管在固定的位置与系统干管 相接。
6.2.1给水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6.2.1给水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大巷、上下山及顺槽每隔100m应设 置一个规格为DN25的给水栓; 2掘进巷道中岩巷每100m,煤巷每50m应设置一个规格为 DN25的给水栓; 3溜煤眼、翻车机、转载点等需要冲洗巷道的位置应设置给 水栓。 6.2.2湿式凿岩、湿式煤电钻及多个用水项所用分水器的引水 管,注水泵、喷雾泵吸水桶的进水管宜通过软管与供水系统的给水 栓相接。给水栓的规格应与用水点的最大流量匹配
6.3.1并下喷雾防尘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掘工作面的采煤机、掘进机截割部、放顶煤工作面放煤 口、液压支架产尘源、破碎机、爆破作业的对面位置等处,应设置喷 雾防尘装置。采、掘工作面的外喷雾应采用由高压喷嘴构成的高 压喷雾装置。 2运输系统中的煤仓、溜煤眼、翻车机、装车机、胶带输送机、 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的转载点上,均应设置喷雾防尘装置。 6.3.2非标准喷雾装置设计时,喷嘴的型号和数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能形成对尘源及粉尘扩散区的良好覆盖,当缺乏尘源覆盖 面积资料时可按表6.3.2取值;
表6.3.2非标准喷雾装置覆盖范围
2 喷雾强度可取2L/(min:m)~3L/(min:m); 喷嘴位置不应妨碍其他设备运行和操作; 喷嘴的选用可按本规范附录C、附录D执行。 5.3.3 喷雾喷嘴可固定安设,必要时也可采用能调整喷嘴方位的 方式,但均应采用刚性结构作为固定喷嘴的构架,工作时应稳定。 5.3.4 下列地点应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靠近上下出口30m内: 2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内; 3 装煤点下风方向15m~25m处; 4 胶带输送机巷道、刮板输送机顺槽及巷道的机头机尾各 处;
1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靠近上下出口30m内; 2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内; 3 装煤点下风方向15m~25m处; 4 胶带输送机巷道、刮板输送机顺槽及巷道的机头机尾各 一处; 5 采区回风巷及承担运煤的进风巷入风口的100m范围内;
6回风大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大巷及斜井入风口的100m范 围内。 6.3.5 水幕喷嘴的位置及喷射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方向宜逆风向; 2 在有效射程内应使巷道整个断面被水雾充满; 3 在2/3有效射程内不同喷嘴喷出的密实雾锥不应发生 交叉; 喷嘴及管道的位置均不得妨碍运输。 6.3.6 工作面水幕应做到移动灵活方便
7.1.1管网水力计算应根据各节点流量、标高及各管段的规格、 长度,按管网结构进行计算,
7.1.2管网的水力计算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节点流量:
1纳入计算的消火栓使用数量,应按能产生本规范第3.1.2 条规定的最大消火栓用水量的情况确定; 2固定灭火装置应根据需要,分别按各种最不利的情况每次 取一项纳入计算; 3冲洗巷道用水应以本规范第3.1.8条规定的使用强度按 沿巷道均匀出流计算; 4其他节点流量应按各用水点处发生最大用水组合时的流 量计算。
7.2.1 管道中的总水头损失应为沿程水头损失与局部水头损失 之和。
7.2.2井下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可采用本规范附录E
程计算常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计算。钢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宜按 下列公式计算: 当 <1. 2 m / s 时 :
当≥1.2m/s时:
=0.000912 867 U
U2 i=0.00107 dj:3
式中:i 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 0 水的计算流速(m/s); d:i 计算管径(m)。
i=0.00031 0 dj.33
7.3.1在设计中洒水系统最不利点的水压验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对水压可能低于用水点所需资用水头的最不利点《信息技术 地址数据描述要求 GB/T32627-2016》,应计算 最大流量时的动压值; 2对水压可能高于最大充许压力的最不利点应计算静压值。 7.3.2并下消防、洒水管道系统中某一点的水压值应按下式 计算:
7.3.3环状管网或有多个进水口的管道系统的动水压力校核,宜
7.3.3环状管网或有多个进水口的管道系统的动水压力
8.1.1设于井筒、大巷及井底车场内的消防、洒水管道宜采用钢 管。设于工作面巷道内的消防、洒水管道,可采用矿用非金属管材 及矿用复合管材。
管。设于工作面巷道内的消防、洒水管道,可采用矿用非金属管材 及矿用复合管材。 8.1.2钢管道最大静水压力大于1.6MPa的管段应采用无缝钢 管;计算水压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钢管 道的管壁厚度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管:计算水压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钢管 道的管壁厚度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8,+2.5 p:d 53 2[]g
式中:一 设计采用的钢管壁厚(mm); 按计算水压算出的理论管壁厚度(mm); 2.5一 考虑制造壁厚公差及腐蚀裕度的附加值(mm): 最大计算水压(MPa); d一一 管道内径(mm); []一 钢的最大许用应力;碳钢Q235为113,20号钢为130 (MPa); 一 焊缝系数;无缝钢管取1.0,焊接钢管取0.8。 8.1.3并下受力较大的管段或管件应计算下列荷载在管壁内产 生的应力,当荷载产生的应力较大时应采取加厚管壁及设置加强 钢板构件等措施: 1水压引起的径向荷载; 2水锤压力产生的径向荷载; 3管端堵头处水压、变径管道中流速改变及管道阻力引起的
广东省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典型破坏形式修复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8.1.3并下受力较大的管段或管件应计算下列荷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