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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为GB55011-2021.pdf简介: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重要工程技术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发布,主要针对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提供科学、规范的指导。它涵盖了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交通组织、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GB55011-2021详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参数、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等,对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者、管理者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体现了我国对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推动科技进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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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 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千路和支路四 等级。
表3.1.2各等级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
3.1.4道路建筑限界应根据设计车辆确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 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量清单,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要 求,并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建设条件受限时,只允许小客车 通行的城市地下道路,最小净高不应小于表3.1.4括号内规定 值。对需要通行设计车辆以外特殊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 特殊车辆通行的要求。
2当隧道内不需设置检修道时(图A.0.1c),建筑限界道 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应按侧向净宽W,边线控制。 3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衔接过渡区域,应设置指示 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 3.1.5道路路线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 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采取保 障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的工程和管理措施。 3.1.6道路路线应根据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文物保护、环境
3.1.7道路路线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生态环 境、自然景观以及地下管线、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结合, 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线形技术指标,平面应顺适,纵断面应均 衡,横断面应合理。 3.1.8道路路线应协调道路与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地下管 线、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城市景观等的关系,结合交通组织, 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并应与相邻工程合理衔接。
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广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相关设施合理 接,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
3.2.1道路平面应做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
线、超高、加宽等。圆曲线的最小半径应满足车辆在曲线部分的 安全、舒适通行需要;当圆曲线范围设超高时,应设置超高缓 和段。
3.2.2道路平面应结合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叉口、出人口、 分隔带和缘石开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人行过街设施等。 3.2.3各等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
3.2.2道路平面应结合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叉口、出人口、
表3.2.3停车视距
3.3.1应根据道路等级、设计速度,综合建设条件、交通安全、 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环保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道路纵断面技 术指标,并应做好土石方平衡,保障路基稳定、管线覆土、防洪 排涝的需要。
3.3.2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最大纵坡应分别满足所在地区
气候条件下安全行车、环保等要求;当采用最大纵坡时,应限制 其最大坡长;最小纵坡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
3.4.1道路横断面应按城市道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 交通组织方式,结合各种控制条件合理布设,应分别满足人行 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分车带、设施带等宽度的要求;并 应与轨道交通线路、综合管廊、低影响开发设施、环保设施、地 上杆线及地下管线布设等相协调。
3.4.2快速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或中间分阳
3.4.4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条机动车道的最小宽度应按设计车辆类型、设计速度 及交通特性,综合考虑通行安全性、道路条件等因素确定。 2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行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 当路面中设置分隔设施时,应包括分隔设施宽度。 3.4.5城市道路应设置安全便捷的行人和非机动交通设施,人 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非机动车道单向行驶的有效 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双向行驶的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 于3.0m。 3.4.6设计速度大于40km/h的道路,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 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3.4.7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严禁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 或人行道设置在同一孔内:当长度小于或等于1000m的隧道需 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
或人行道设置在同一孔内;当长度小于或等于1000m的隧道 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与机动车道 间必须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4.0.1道路与道路或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网布
相交道路等级和轨道交通线路性质、交通特性安全要求及有 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等分析确定,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理确定用地规模
儿何设计要素、交通工程设施和交通管理方式等合理布置,消 各交通方式的通行需求,并应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安全通过 行横道的条件。
设置立体交叉;? 1城市快速路与所有等级道路交叉; 2道路与全封闭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3道路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铁路编组站 交叉;X 4行驶有轨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 4.0.4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或公路立体交叉时,建筑限界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城市道路下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2当城市道路上跨时,应符合轨道交通线路或公路建筑限 界的要求。 4.0.5道路与道路的平面交叉口应符合视距三角形停车视距的 规定。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有妨碍机动车驾驶员识别与判断 的障碍物。
4.0.5道路与道路的平面交叉口应符合视距三角形停车视距 规定。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有妨碍机动车驾驶员识别与判 的障碍物
速度确定瞭望视距三角形。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有任何妨碍
机动车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4.0.7在互通式立交匝道出入口处,应设置变速车道。立交范 围内出入口间距设置应避免分合流交通对主路交通的干扰,并应 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条件。当出入口间 距不足时,应设置辅助车道或集散车道。 4.0.8当行人与非机动车穿越快速路或有封闭要求的道路时 必须采用立体交叉的方式。 4.0.9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城市主于路道路交叉口,没有设置 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应在人行横道设置安全岛
5.0.1路基路面应根据道路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荷载,结合 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候、路用材料等条件进行设计;应使 用节能减排路面设计,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 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结构,合理采用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采用 工业废渣时应进行环保评价,避免污染自然环境。 5.0.2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 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选用适当的轴载和 饰全
5.0.3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根据道路等级及路面类型 确定,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表5.0.3的 规定。
表5.0.3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5.0.4路基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及良好的抗永久变 形能力和耐久性。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耐磨、抗滑与低噪声等 表面特性的要求。路基顶面设计回弹模量值,快速路、主干路不 应小于30MPa,次于路、支路不应小于20MPa。
沥青路面在设计工作年限内路表计算弯沉值不应大于设
计弯沉值;对于次十路及以上等级道路,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基 层层底拉应力不应大于材料的容许抗拉强度,沥青层剪应力不应 大于材料的容许抗剪强度,沥青稳定类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变不应 大于材料的容许拉应变。 2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面层应以设计工作年限内行车荷载和 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下不产生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标准,并应以最大 荷载和最大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下临界荷位处不产生极限断裂作为 验算标准;贫混凝土或碾压混凝土应以设计工作年限内行车荷载 作用下不产生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标准。 3水泥混凝土强度应以28d龄期的抗弯拉强度标准值控制, 水泥混凝土及钢纤维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0.5 的规定。
表5.0.5水泥混凝土及钢纤维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标准值
5.0.6路基路面排水应满足道路总体排水的要求,并应结合沿 线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水和 地下排水设施,并应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统。透水路面应结 合降雨强度、路基透水系数、路基强度要求、雨水排放及利用措 施等协调设置。 5.0.7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5.0.7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合理选择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与环 景观相协调
定、坚固和耐久性要求;支挡结构类型选择、设置位置和范围 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养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耐久 耐腐蚀的要求。
5.0.9软土、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盐渍土等特殊土地区的
GB∕T 50392-2006 机械通风冷却塔工艺设计规范5.0.9软土、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盐渍土等特殊土地区的
路基,应查明特殊土的分布范围与地层特征,特殊土的物理、力 学和水力特性,以及道路沿线的水文与地质条件,合理确定路基 处理或处治的方案,使其具有良好的抗变形能力和稳定性要求。 5.0.10路基填筑应按不同性质的土进行分类分层压实;路基高 边坡施工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5.0.11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拌普通沥青混合料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热拌 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沥青混合料分层 难铺时,应避免层间污染。 2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弯拉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并应在填 缝完成后开放交通
6.0.1桥位选择应满足城市防洪和通航要求。2
气体等危险品工厂、车间、仓库保持安全距离。当桥位上空设有 架空高压电线无法避开时桥梁主体结构(构筑物)与架空电线 之间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6.0.4桥梁应根据道路等级和结构重要性程度,在项目建设前 期确定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并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桥梁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表 6.0.4的规定。
表 6. 0. 4 桥梁设计工作年限
《乡村建筑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CECS 301:2011》6.0.5桥梁设计应根据道路的功能、等级和发展要求等具体情 况选用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的计算图式、荷载等级及 其标准值、加载方法等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0.6桥梁敷设的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压力大于0.4MPa的燃气管和 运送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或气体的管道; 2不得在地下通道内敷设电压高于10kV配电电缆、燃气 管和运送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或气体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