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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804-2021 钢结构中心支撑框架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804-2021 钢结构中心支撑框架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是一个关于钢结构中心支撑框架设计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钢结构中的一种重要结构形式——中心支撑框架的设计,它提供了一套详细的规则和指南,用于确保这类框架的结构安全、稳定性以及耐久性。
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是一个负责制定、发布和管理工程建设标准的权威机构。该标准可能包括了设计参数、计算方法、施工工艺、检验与验收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钢结构中心支撑框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能够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震性等方面的要求。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解读和详细解释,帮助设计者和施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以避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出现误解或错误。
总的来说,这个文件是钢结构工程师、设计师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在进行中心支撑框架设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T/CECS804-2021 钢结构中心支撑框架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7.1.2梁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截面扭转的构造措施。当梁端亻 板与相邻构件相连,进行梁的稳定性计算时,其侧向支承点距 应为实际距离的1.2倍
板与相邻构件相连,进行梁的稳定性 应为实际距离的1.2倍。 7.1.3中心支撑框架结构中受压构件长细比的容许值宜按 表7.1.3的规定采用;受拉构件长细比容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7.1.3中心支撑框架结构中受压构件长细比的容许值宜按
DB33∕T 1184-2019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7.1.3构件的长细比容许值
注:f,为钢材的屈服强度(N/mm²)。
7.1.4H形截面的V形或单斜杆支撑使用单节点板连接时,支 撑平面外与平面内长细比的比值不应小于1.2。 7.1.5特殊中心支撑框架中的中心支撑应采用双轴对称实腹截
7.2.1中心支撑框架结构构件的强度和稳定验算,除应符合本
7.2.1中心支撑框架结构构件的强度和稳定验算,除应符合本 际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7.2.2在地震作用组合下,中心支撑杆件的受压稳定性应按下 式计算,
7.2.2在地震作用组合下,中心支撑杆件的受压稳定性应按下 式计算,
Nbr <βAbr f/ YRE
式中:Nbr一 支撑杆件的轴心压力设计值(N); Abr一一支撑杆件的毛截面面积(mm²); 轴心受压杆件稳定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确定; f一一支撑杆件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²)。 7.2.3H形截面中心支撑杆件采用单节点板连接时,其计算长 度可取节点间长度与计算长度系数的乘积。计算长度系数取值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单斜杆支撑和V形支撑平面外计算长度系数可取0.9 平面内计算长度系数可取0.6; 2对于X形支撑,平面内及平面外计算长度系数取值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7.2.4V形支撑框架的撑梁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撑梁在支撑连接处应保持连续; 2除顶层和出屋面房间的撑梁外,应按不计入支撑支点作 用的梁进行承载力验算,其中梁上的荷载应包括重力荷载和支撑 出曲引起的不平衡力; 3对于普通中心支撑框架,计算支撑不平衡力时,受拉支 撑应取2倍地震作用参与作用组合的支撑轴心拉力设计值,且不 应超过支撑的屈服承载力;受压支撑的轴心压力设计值应取支撑 最大屈曲承载力的0.3倍; 4对于特殊中心支撑框架,计算支撑的不平衡力时,应按受 拉支撑的屈服承载力和受压支撑屈曲承载力的0.3倍进行计算。 7.2.5抗震验算时,V形支撑框架撑梁的侧向支撑设计应符合
1侧向支撑的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br ≥ 0. 02 f, br tr
1侧向支撑的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br ≥ 0. 02fy br tr 式中:Pbr一 侧向支撑的承载力(N); 钢材的屈服强度(N/mm²);
式中:Pbr 侧向支撑的承载力(N); f 钢材的屈服强度(N/mm²);
br、t一分别为撑梁翼缘板的宽度和厚度(mm)。 2侧向支撑的轴向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βBbr ≥13 : fybrt Lh
式中:βbr一一侧向支撑的刚度(N/mm); Lb一一撑梁在侧向支承点之间的长度(mm)。 3特殊中心支撑框架中,两相邻侧向支撑的支承点之间受 压区梁的长细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中塑性设计时长细比的有关规定。 7.2.6X形支撑或单斜杆支撑框架中的撑梁和系梁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当弯矩和轴心力共同作用时,撑梁和系梁宜按压弯构件 进行承载力验算,且宜按受弯构件进行挠度验算; 2撑梁和系梁的设计内力应取2倍地震作用参与作用组合 的内力设计值; 3系梁的轴心力设计值除应取2倍地震作用参与作用组合 的轴心力设计值外,尚应计入系梁作为减小柱构件自由长度所需 的支撑力。 7.2.7中心支撑框架中等截面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可取1.0,双 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7.2.8中心支撑框架结构中,抗侧力体系柱应验算在2倍地震 作用参与作用组合的内力作用下的强度和稳定性,验算时不应考 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7.2.9特殊中心支撑框架结构中的抗侧力体系柱轴压比不应超 过0.6。计算轴压比时,轴心力设计值可按地震组合计算。 7.2.10多层道中心支撑框架构件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 7.2.11中心支撑框架构件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7.2.11中心支撑框架构件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现行国
表8.1.2 支撑连接系数nm
5弹塑性设计阶段支撑跨横梁端部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计
支撑屈服和屈曲而引起的内力。支撑屈服内力应取连接系数与 服承载力的乘积,支撑屈曲内力应取稳定承载力标准值的 3倍。
8.2.1梁与柱铰接连接的节点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顶层外,宜采用柱贯通型连接: 2梁可采用端部连接角钢或端板与柱连接;连接角钢与梁 腹板可采用工厂焊接或现场高强度螺栓连接,连接端板与梁腹板 应采用工厂焊缝连接:连接角钢或端板与柱翼缘或腹板应采用高 强度螺栓连接; 3连接角钢或端板与柱翼缘或腹板之间应预留安装间隙 安装间隙值宜为1.5mm。 8.2.2中心支撑与撑梁或撑杆和柱的连接宜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宜采用单节点板连接; 2H形截面支撑的腹板宜沿与地面铅垂方向布置,支撑翼 缘与节点板可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其连接件可采用角钢;支撑 腹板与节点板可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图8.2.2),其连接件可
图8.2.2H形中心支撑与撑梁或撑杆和柱及与梁连接的典型形式 1一柱;2一梁;3一支撑;4一支撑节点板;5一节点板与梁连接的端板; 6一节点板与柱连接的端板;7一支撑翼缘连接角钢;8一支撑腹板连接拼接板
采用钢板; 3支撑节点板与柱、撑梁或撑杆可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图8.2.2),其连接件可采用端板或双角钢;支撑节点板与撑梁 或撑杆可采用焊缝连接; 4对于特殊中心支撑框架,当支撑采用H形截面时,支撑 或支撑连接件端部至节点板最近嵌固点在沿支撑杆件轴线方向的 距离,可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5节点板边缘与支撑杆件轴线间的夹角不宜小于15°。 8.2.3H形截面柱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翼缘和腹板宜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其拼接连接板可 采用钢板; 2柱翼缘和腹板的拼接连接板应成对设置,当两拼接柱截 面尺寸不同时,拼接连接板的净截面面积和净截面模量分别不应 小于较小截面尺寸柱的净截面面积和净截面模量; 3柱拼接处的两个端面应铣平并顶紧; 4柱的拼接接头高出梁上表面的距离,可取1.3m或0.5 音楼层净高中的低值。 8.2.4X形中心支撑交叉节点连接可采用刚性连接或铰接连接 方式(图8.2.4)。当采用H形截面支撑时,宜符合本标准附录
方式(图8.2.4)。当采用H形截面支撑时,宜符合本标准附 D的规定。
2.4X形中心支撑交叉节点连接形式
8.2.5利用楼面次梁作为V形中心支撑框架撑梁的侧向支撑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撑梁与刚性横隔连接时,侧向支撑连接的构造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次梁与撑梁的上翼缘应平齐; 2)当次梁截面高度大于1/2撑梁高度时,可扩大撑梁与 次梁连接的加劲肋板[图8.2.5(a)];当次梁截面高 度不大于1/2撑梁高度时,应在次梁下方设置隅撑 图8.2.5(b)
图8.2.5次梁作为撑梁侧向支撑点的构造 1撑梁;2—次梁;3—撑梁加劲板;4一隅撑
2无刚性横隔时,次梁与撑梁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本条 第1款的规定,并应增设水平支撑,形成楼面水平支撑系统
1无刚性横隔时酒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方案全套投标书,水平支撑宜设置在楼面梁的上冀缘 2用于洞口周边补强的水平支撑宜布置在楼面梁下翼缘或 腹板上。
8.2.7柱脚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采用铰接外露式柱脚:
2柱脚锚栓埋入混凝土基础的长度不应小于锚栓直径的25
倍,且应在锚栓端部设置锚板或弯钩,锚板厚度不宜小于1.3倍 锚栓直径; 3铰接柱脚的锚栓直径不宜小于24mm,锚栓数量不宜少 于4个;出现净拉力的铰接柱脚,其锚栓总的截面面积尚不应小 于柱截面面积的25%; 4外露式柱脚的锚栓不宜承受柱脚剪力。当柱脚底板与基 出混凝土顶面摩擦力不能满足受剪承载力要求时,柱脚剪力应由 柱脚底板下设置的抗前键承担
1焊接H形截面柱及梁的翼缘或腹板的拼接焊缝,应采用 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支撑杆件的板件宜采用整块材料制作,当采用钢板拼接时, 板件拼接应采用全熔透对接焊缝,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抗侧力体系的焊接H形截面柱、梁的腹板与翼缘之间的 连接焊缝,当腹板厚度小于等于20mm时,可采用双面角焊缝, 焊缝的质量等级可为三级,外观质量标准应为二级;当腹板厚度 大于20mm时,宜采用部分熔透的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捍缝的质量等级可为三级,外观质量标准应为二级。 3焊接H形截面支撑的腹板与翼缘之间的连接焊缝,对于 普通中心支撑框架结构中的支撑可采用双面角焊缝,焊缝的质量 等级可为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为二级;对于特殊中心支撑 框架结构中的支撑宜采用全熔透的T形对接焊缝,焊缝的质量 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对于铰接外露式柱脚,非抗侧力体系柱的柱端与柱脚底 板的连接可采用角焊缝围焊,焊缝的质量等级可为三级,焊缝外 观质量标准应为二级,柱端应铣平并与底板顶紧;抗侧力体系的 柱端与柱脚底板的连接应采用全熔透T形对接焊缝《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 2694-2010》,焊缝的质 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支撑节点板的端板与节点板之间的连接焊缝,或节点板
与柱、梁的连接焊缝可采用双面角焊缝,焊缝的质量等级可为三 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为二级;采用全熔透T形对接焊缝时, 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其他构件的角焊缝的质量等级可为三级
8.3.1连接和节点弹性阶段和弹塑性阶段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连接和节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和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 2对于轴心受力构件,当其组成板件在节点或拼接处并非 全部截面传力时,应将危险截面的面积乘以有效截面系数,有效 截面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