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844-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058-2014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1058-2014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这是关于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的专业规范,适用于各类精神疾病诊疗机构的建筑设计。该规范详细规定了精神专科医院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结构、防火、疏散、环境控制、无障碍设计、医疗设备配置、病房及诊疗室设计、生活区与治疗区的隔离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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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058-2014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则 27) 3 选址与总平面 (28) 3. 1 选址 ( 28 ) 3. 2 总平面 ( 28) 建 筑 (30) 4. 1 一般规定 (30) 4. 2 门诊部 (30) 4.3 急诊部 (31) 4. 4 医技部 (32) 4. 5 住院部 (32) 4.6 康复治疗科及室外活动场地 (33) 4..7 室内装修与安全防护 (33) 给水排水和消防 (35)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36) 电 气 (37 ) 智能化 (38) 医疗气体 【39)
1.0.1近年来,国家日益重视精神卫生工作,也安排大量投资支 持精神专科医院建设,但由于没有专门的建筑技术规范,导致各地 只能参考综合医院建筑规范和依据以往建设经验开展精神专科医 院建设,难以适应其功能需要。为适应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发展需 要,规范其建筑设计,制订规范以指导精神专科医院的建设工作十 分必要。
JG∕T 501-2016 建筑构件连接处防水密封膏1.0.2本条规定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精神疾病患者一般器质性病变较少,临床症状主要体
1.0.4本条规定明确了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其他标准、规范的关 系。
1.0.4本条规定明确了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其他标准、规范的关
3.1.1新建精神专科医院,在选址时应依据当地城镇规划、区
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 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并按当地有关规定开展环境 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
3.1.2基地选址要求:
1考虑惠者就诊方便,新建院区宜选择靠近道路、公共交通 及其他交通工具可及的地段; 2尽量靠近并利用现有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热力、燃气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3地形规整平坦、用地便于规划布局,地质构造稳定,有利于 结构安全与抗震,还应避免选择低洼易受洪水侵害的地段; 4远离其他有可能造成事故灾害的设施
3.2.1精神专科医院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精神专科的服务人 以及医疗服务功能的需要,合理并有效组织、安排各类人流、物流 车流、信息流等。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改善医疗环境,要求科 设计规划,做到功能与洁污分区明确
3.2.2院区内人流包括病人、探视人员、医务工作人员等
使用不同交通工具(如公共交通、自驾车、出租车等)的流线,货流 含清洁供应用品、食物以及废弃物、回收物等流线。考虑到交通运 输及人员活动繁多,院区出人口宜设置2处或更多,使之分流。
复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设计宜结合用地条件进行绿化规划,并厂 纳入总体发展建设规划中
3.2.4医院与环境关系密切,对涉及可能危害周围环境的医疗废 弃物以及污废水,应同步进行安全规划,并进行专项设计。 3.2.5为保证病人安全,防止病人擅自外出,造成自伤或意外伤 害,供急、重症患者活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设围墙或围栏。同时为 防止伤害到病人,对建筑物周边外围及围墙围栏内外侧绿禽树木 作出了规定。
3.2.4医院与环境关系密切,对涉及可能危害周围环境的医疗
害,供急、重症患者活动的室外活动场地需设围墙或围栏。同时为 防止伤害到病人,对建筑物周边外围及围墙围栏内外侧绿禽树木 作出了规定。
3.2.6为了便于医院管理,减少医院与外界的相互干扰,精神
科医院应与居住等其他用地明确分隔
4.1.1一般情况下,随着事业发展,医院会不同程度地进行房屋 改造或扩建,以满足功能需要。为满足医院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 改建、扩建以及功能变更需要,医院平面空间布局、结构造型、机电 系统配置均需考虑拓展的可能性,并预留合理接口。 4.1.2为合理组织不同人流、物流,保证不同人群的特殊功能需 求,减少相互干扰并尊重病人隐私,需根据各功能特点及相互关 系,分别安排独立或合用出入口。 4.1.3为方便病患者及其他人员识别方位,顺利完成诊疗,要求 医院设置明晰的标识系统。 4.1.4考虑到精神专科医院病人的特殊性,同时便于住院病人户 外活动,其建筑宜采用多层建筑。 4.1.5室内净高可根据不同功能与使用要求确定,本条对有特殊 要求的房间高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4.1.6医院电梯的配置除考虑方便服务一般精神疾病患者之外: 还需考虑重症患惠者使用。在可能的情况下,住院部宜采用封闭式 的电梯厅,有利于医院安全管理。 4.1.7供病人诊断、治疗的门急诊以及医技部各类用房宜优先采
4.1.3为方便病患者及其他人员识别方位,顺利完成诊疗,要
4.1.7供病人诊断、治疗的门急诊以及医技部各类用房宜优先采
自然采光与通风的病房有利于提高病人的治疗效果
4.2.1门诊部入口靠近院区出入口有利于病人就诊,并
门诊部入口靠近院区出入口有利于病人就诊,并与急诊、
医技部相邻,可减少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便于科室联络,资源共 享。
4.2.2本条规定了门诊部的基本组成。
3在面积规模等建设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设置医生工作走 廊。 4.2.5儿科诊区宜与成人诊区分开,自成一区设置,有条件时可 设单独出入口,分设候诊、儿童活动区、专用卫生间等。 4.2.6心理咨询室的设置需采取措施以考虑保护病人隐私,并减 轻患者的焦虑紧张心情。 4.2.7为减少对其他医疗活动的影响,司法鉴定用房应自成一
4.3.1急诊部入口处要求明显易找,方便急诊急救人员、车辆直 达。为方便病人诊断治疗,急诊部宜与门诊及医技科室如放射科 等毗邻。
4.3.2本条规定了急诊用房设置
4.3.3抢救室的位置设置应满足急诊抢救流程,平面布局符合开 展抢救工作要求,并配置相应的医疗器械、药品、备品存放与医疗 气体装置。
4.3.4本条规定了观察室布置的基本要求以及医疗气体的配置 要求。
4.3.4本条规定了观察室布置的基本要求以及医疗气体的配置
4.4.1.精神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的医技部门配置不同,本条规定 列出了其主要配置。 放射科除特殊需要,一般只设常规放射检查,不设CT、MRI 等大型影像设备。功能检查科一般包括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 等。检验科设置常规临床化验。药剂科除发药及一般药库外,需 设控制药品库或备用库。 除此之外,医院可依规模及实际功能需要设置中心供应、病理 科等科室,科室设计要求执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的有关规定。 4.4.2医技部内直接为病人提供检查的各科室设计宜将医护人
等。检验科设置常规临床化验。药剂科除发药及一般药库外,需 设控制药品库或备用库。 除此之外,医院可依规模及实际功能需要设置中心供应、病理 科等科室,科室设计要求执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的有关规定。 4.4.2医技部内直接为病人提供检查的各科室设计宜将医护人 员与患者的流线相对分开。设计要求安排好门诊患者与住院患者 的流程组织,避免不同类型患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4.4.3本条对电抽搐治疗室的设置以及配置提出要求,除设置氧 气、负压、麻醉气体接口外,需设置电气接口连接病人心率、血压、 脑电、肌电等生命体征检测,配合病人在进行治疗时使用。 4.4.4本条对光疗室设置提出要求,需配置“光盒子”、“光面罩”
4.4.3本条对电抽搐治疗室的设置以及配置提出要求,除设置
气、负压、麻醉气体接口外,需设置电气接口连接病人心率、血压、 脑电、肌电等生命体征检测,配合病人在进行治疗时使用。 4.4.4本条对光疗室设置提出要求,需配置“光盒子”、“光面罩” 等治疗用光源与装置。
5.1住院部的位置需考虑病人住院时开展的治疗活动,包括前 医技科室检查、前往康复治疗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开展活动 位置选择应方便病人进出医护人员管理和家属探视。
4.5.2本条明确了住院部基本用房的构成。
2本条明确了住院部基本用房的构成。 3本条明确了病区基本用房组成。按病区护理需要,病区内 不带卫生间的病房及公用男女卫生间或带卫生间的病房。病 动室、病人餐室可以分设,也可以合并设置成为多功能室。
4.5.3 本条明确了病区基本用房组成。按病区护理需要,病区内
可设不带卫生间的病房及公用男女卫生间或带卫生间的
便医护人员对病人的护理监护,也要考虑避免患者对医护人员工 作产生不必要的干扰。护士站宜设于病区出入口与病人活动区域 附近的位置,方便管理、提高效率
4.6康复治疗科及室外活动场地
4.6.1康复治疗及室外活动是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位置宜临近住院部并相对集中设置,以方便病人使用与医 人员管理
4.6.2根据功能要求与具体条件,配置安排各类康复治疗用
4.6.3室内康复治疗多以多人
开间布置并采用自然采光与通风。 4.6.4为确保病人安全,室外活动场地应采取围栏、绿禽等安全 防护措施。 4.6.5在开展作业疗法、美术书法等康复治疗以及室外活动时病
4.7.1室内装修设计与材料选择应符合功能部位的特点和使用 要求GB 51367-2019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选用安全、经济、实用、美观、耐擦洗消毒、无毒无害、难燃防 火的材料与构造做法
4.7.2医疗用房装修材料及构造应兼顾保障卫生、易于清
洗、耐消毒液腐蚀、坚固耐磨等特性。转角处阴阳角宜做成大于可 等于30mm圆弧半径圆角,不积灰易清扫
4.7.3本条对顶棚提出了具体要求。顶棚不应采用具有吊挂可
7.3本条对顶棚提出了具体要求。顶棚不应采用具有吊挂可 的构造或构件,以防患者自伤
能的构造或构件,以防患者自伤。 4.7.4本条对门窗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在设置上要注重保护患 者的安全,包括防止产生逃越、攀爬、拆卸、吊挂等能够对病人造成 伤害的风险。 1为确保病人安全,病人活动用房以及病房的可开启窗扇宜 为平开推拉形式,设隐式限位器,开启部位应配置防护栏杆。窗口 禁设外露式布慢窗帘,以防吊挂风险,有条件时可采用内设有百叶 帘双层玻璃窗。 2对病人使用区域的门、门上观察窗、五金件提出了具体规 定。 3门窗玻璃应选用安全玻璃,防止患者碰撞、破坏。 4 固定构件应不易松动。 4.7.5考虑病人安全,对壁柜的设置提出了相关要求。
4.7.6靠墙防撞带应选用不突出构造,以防病人自伤。
4.7.7卫生间、洗室、浴室均应注意安全防范措施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工艺标准,确保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