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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2009版.pdf简介: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2009版》是一部针对中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的指导性技术书籍。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于2009年发布。该版本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提供最新的设计技术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和舒适性。
书中详细涵盖了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设备与设施设计、建筑环境与节能、建筑防火与安全、环境保护与生态设计等。它为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和相关专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他们理解和执行国家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政策。
此版本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设计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筑设计行业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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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3)旱喷泉。设置喷泉采用地面排水、喷水管道、喷头全部设在地下,省去水池结构部分,在北方 城市冬季较长,此种型式便于防冻和维护管理。 ①注意在喷泉喷洒范围内不宜设置道路,以免喷洒时影响交通。 ②旱喷泉的地面铺装应考防滑。 6涌泉。 1)涌泉。喷头在水下,水自下垂直向上涌出水面,水压不大,宜成组设置。
1)涌泉。喷头在水下,水自下垂直向上涌出水面,水压不大,宜成组设置 2)珠泉。水与气泡混合自下涌出
1)依据水池不同功能,设置水泵及循环系统、过滤装置,并采取防滑、安全等措施 2)水池进水口、溢水口、排水坑、泵坑过滤装置宜设置在池内较隐蔽的位置。 3)池体应采用防水及抗渗漏材料,并依据不同地区气温增加防冻措施。 4)为使池水清澈可用饰砖或不饱和聚酯树脂饰面,为表现水深时水池饰面做深色处理。 2护坡。 1)防止雨水冲刷水土流失,多采用混凝土或石砌,边坡一般为1:1或1:1.5,边坡有足够的透水 层,以防土壤自坡下流失。 2)硬底人工水体近岸2m范围内水深大于0.7m时应设护栏。 3)依据不同地区气温考虑护坡防冻措施
【6层】5143.67平米框架办公楼(含计算书、建筑、结构图)7.3环境小品设计要点
7.3.1环境小品具有分隔空间、观赏、休息、标志、使用等功能。各类小品造型设计应有特色,尺度 适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3.2环境小品设计应与主体建筑设计风格协调一致,与绿化种植设计结合组织景观。 7.3.3 应保证结构牢固安全。 7.3.4 应便于清洁和维护。 7.3.5 环境小品的类型及设计要求见表7.3.5
绿化景观环境设计·29
表7.3.5环境小品类型及设计要求
·30: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7.4.1植物材料的分类
1按植物的外部形态分类
绿化景观环境设计·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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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注:如双行种植时、其宽度按表内规定值增加0.3~0
古树名木的保护。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 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是树龄在300年以上,或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
绿化景观环境设计·33
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距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m的范围内严禁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 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的有害水、气的 设施。 4)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绿化的形式较多,根据绿化布局形式可分为: 1)苗圃式。利用屋顶作为生产基地,多用于农村、小城镇或工矿企业。 2)周边式。沿屋顶女儿墙四周设置种植槽,槽深约0.3~0.5m。根据选用的植物材料决定槽的宽 度,0.3~1.5m以上,适合于住宅楼、办公楼等屋顶绿化。 3)庭园式。在屋顶设置水池、假山、花架、亭和雕塑、花坛等小品。多用于大型公共建筑,如宾 馆、饭店等屋顶,养护管理技术要求较高。 2屋项绿化设计要点。 1)荷载。一般苗圃式屋顶绿化,屋面荷载为200kg/m²,庭园式屋顶绿化的荷载为500~ 1000kg/m。 设计布局时,尽量把重量大的大乔木、亭、花架、山石等安置在梁、柱和墙等承重构件上。为减 轻承重,多采用轻质材料,如栽培介质、人造假山石、轻质建筑材料等。 2)栽培介质。根据植物材料的种类确定种植介质的厚度,常用的轻质材料有蛭石、锯木屑、蚂 土、炭渣、腐叶土、膨胀珍珠岩、泡沫有机树脂制品等。人工栽培介质的容重约在780~1600kg/m。 可按需要配比混合介质。 3)植物材料与配置。屋顶的生态因子与地面不同,屋顶比地面接受太阳辐射、光照强度要大,光 照时间较长,对植物生长有利。夏季白天温度比地面约高3~5℃,夜间又比地面低2~3℃,屋顶的风 力往往比地面大1~2级,因此屋顶相对湿度比地面低10%~20%。 屋顶要选用耐干旱、浅根性、生长健壮、外型低矮、能抗风、较耐干燥,并且耐移植、伸长缓慢 的植物材料。 4)灌溉与排水。屋顶绿化的灌溉可用人工浇溉,也可应用自动喷灌系统。比较先进的灌溉配有电 子控制设备进行操纵,有的使用低压滴灌系统。 屋顶绿化的种植介质下,要设排水层使排水通畅,排水层材料尽量采用新型轻质材料,陶粒仅为 600kg/m²。一般通过屋面坡度排至屋面排水沟或排水管,如排水不畅会引起植物生长不良或烂根。 5)防风。在地上多层和高层建筑开散屋面上,因屋顶风力较地面大,树木根部种植土层下宜埋塑 料或金属网,或在树木周边采用固定根部措施,以扩大根系固土作用。 6)植物种植所需土层和排水层厚度见表7.4.3。 3在适宜地区鼓励发展建筑高度在18m以下的屋顶绿化。
表7.4.3绿化植物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
3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8.1.10基地内各种管线需与城市管线衔接,其中,雨水、污水管线标高要与城市相关管线标高协调。 8.1.2管线布置应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并综合考虑其与建筑物、道路、环境相互关系和彼此间可能 产生的影响。 8.1.3管线走向宜与主体建筑、道路及相邻管线平行。地下管线应从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敷 设。 8.1.4管线布置力求线路短、转弯少,并减少与道路和其他管线交叉。在困难条件下其交角不应小于 45°。 8.1.5管线布置力求不横穿公共绿化、庭院绿地,并留有道路行道树的位置。 8.1.6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一般按照管线的埋设深度自建筑物向道路由浅至深排列,其顺序为:通信 电缆、热力、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和污水管。 8.1.7在车行道下管线的最小覆土厚度,燃气管为0.8m,其他管线为0.7m。 8.1.8室外各种管线管沟盖、检查井,应尽量避免布置在重点景观绿化部位。
8.2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及垂直距离
注:1表中给水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者,当管径大于200mm时其净距应大于或等于 3.0m。 2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他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 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 3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为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3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8.2.2各种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8.2.2。
表8.2.2各种管线与建、构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注:1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者,当管径大于200mm时 其水平间距应大于或等于1.5m。 2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芭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者,当管径大于200mm时其水 平间距应大于或等于2.5m。 3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设深度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4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 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表8.2.3管线与绿化种植最小净距(m)
8.3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种管线交叉点处
宗合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种管线交叉 直距离分析应包括的内容参考表8.3.0。
8.3.0管线综合施 宜距离分析应包括的内
DB37/T 5112-2018 村庄道路建设规范表8.3.0管线交叉点垂直距离分析计算
3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寸录11、Ⅱ、Ⅲ、V类气候区中的几个
1新建多层建筑正北向纵墙相对日照间距为建筑高度的1.8倍。山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15m。 2旧区成片改造的新建多层建筑纵墙相对日照间距为建筑高度的1.5倍。山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15m。 3新建高层建筑物与原有住宅北向或北偏东、北偏西20°的墙相对时,其间距不小于新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2,间 距不足24m的按24m计算,超过50m的按50m确定。与其他朝向住宅墙相对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高度的2/3,不足 6m的按36m计算,超过60m的按60m确定。 4新建高层建筑物山墙与原有住宅北向、北偏东20°、北偏西20°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高度的1/4,不 足10m按10m计算,超过25m按25m确定。其他朝向原有住宅纵墙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高度的1/3,不足15m按15 角定,超过30m按30m计算。 5新建高层建筑的裙房不超过24m按多层建筑规定计算。 详风哈市建设工租日照间距规定
1居住建筑内对居室的日照要求: 1)单元户型为三个或三个以下居室时,至少有一个居室,户型为四个或四个以上居室时,至少有币 偏东或南偏西105°范围内。 2)四层或四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采用日照间距系数确定,其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a.两建筑长边相对不小于18m。 b.一建筑长边与另一建筑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m。 c.两建筑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m。 2单栋塔式居住建筑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自然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 3多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见附表1。
附表1多栋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系数
群体布置时板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见附表2。
附表2群体布置时板式居住建筑间距系数
JG∕T 342-2012 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附表3有日照要求的非居住建筑等的日照间距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