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40-2020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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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740-2020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740-2020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是一份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土木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的关于近零能耗建筑的检测和评价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检测和评价方法。

"近零能耗建筑"指的是建筑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通过优化能源系统、提高能效、采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使得建筑的能源消耗接近于零或非常低的建筑类型。这份标准旨在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包括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何执行,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有助于理解和应用这份标准。它为设计者、建设者、开发者和监管者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操作指南。

T/CECS740-2020 近零能耗建筑检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布置温度、湿度测点,温度、湿度测试应采用具有自动记录功能 的温度、湿度测试仪表; 3应在热回收新风机组稳定运行30min后开始交换效率的 测试,各个位置处的温度、湿度测试频次不应低于1次/min, 则试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且应完成至少30次测量; 4测试时新风进口、回风进口的空气温差不小于8℃。 7.1.7热回收新风机组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N——热回收新风机组的输人功率(W); Lx.E一 热回收新风机组的新风量(m3/h)。 7.1.8热回收新风机组的交换效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 nwd 、nsl 、 nh 分别为机组的显热、湿量、全热交换效 率(%); tOA、tsA、 tRA 分别为新风进口、送风出口、回风进口 的干球温度(℃); dOA、dsA、dRA 分别为新风进口、送风出口、回风进口 的含湿量Lg(kg·干空气); hOA、hsA、hRA 分别为新风进口、送风出口、回风进口 的烩值(kJ/kg)。

1.9热回收新风机组的性能测试结果除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热回收机组的显热交换效率在热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 于75%或在冷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于70%: 2全热回收机组的全热交换效率在热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 于70%或在冷量回收工况下不应低于65%; 3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小于0.45W/(m²/h), 公共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4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或第2款,且符合第3款的 规定时DB61∕T 983-2015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碎石化技术规范,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7.2.1环控一体机的性能检测应包括内循环风量、新风量、排 风量、单位风量耗功率、热回收效率等参数。 7.2.2 环控一体机的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检比例不应少于环控一体机总数量的5%: 2 不同型号的环控一体机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台。 7.2.3 内循环风量、新风量和排风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循环风量和新风量、排风量现场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新风量、排风量、内循环风量的检测应采用风管风量检 测方法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的有关规定。 7.2.4环控一体机能效指标检测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 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进行实验室检测。 7.2.5环控一体机热回收性能检测应在热泵机组关闭状态下进 行,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及判定应符合本标准第7.1节的规定。 7.2.6热交换模式下现场检测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控一体机热交换模式下单位风量功耗检测应在热泵机 组关闭状太下进行,新风单位风是耗功兹应按下式计管

7.2.4环控一体机能效指标检测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月

1环控一体机热交换模式下单位风量功耗检测应在热泵机 组关闭状态下进行,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热交换模式下(送风机和排风机)新风单位风量耗 功率[W/(m3/h)]; N—一环控一体机输入功率(W); Lx.I一环控一体机新风量(m3/h)。 2输人功率检测应在热交换模式下(室外机不启动),设备 进线端与风量同时测量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 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 7.2.7环控一体机的性能测试结果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其合 格指标与判定方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7.2.7环控一体机能效指标

2环控一体机热回收性能应满足本标准7.1节的规定; 3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小于0.45W/(m²/h), 公共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4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时 应判定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8.1.1太阳能光电系统检测应测试系统的发电量和光电转换 效率。 8.1.2 短期测试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测试前,系统应已在正常负载条件下连续运行3d; 2短期测试期间,室外环境平均温度(ta)应符合年平均 环境温度大于或等于一10℃且小于或等于10℃; 3短期测试期间,环境空气的平均流动速率不应大于 4m/s; 4短期测试期间,日累计太阳辐照量不应小于17MJ/m², 应从当地太阳正午前4h到太阳正午时后4h进行测试。 8.1.3长期监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期监测的周期以年为单位,且应连续完成; 2长期监测系统应由以下部分组成:计量监测设备、数据 采集装置和数据中心软件。计量监测参数包括室外温度、太阳总 辐射、室外风速、太阳能光伏组件背板表面温度、太阳能光电系 统逆变前发电量和太阳能光电系统逆变后发电量; 3计量监测设备、数据采集装置及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应有 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 要求; 4计量监测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8.1.3长期监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期监测的周期以年为单位,且应连续完成: 2长期监测系统应由以下部分组成:计量监测设备、数据 采集装置和数据中心软件。计量监测参数包括室外温度、太阳总 辐射、室外风速、太阳能光伏组件背板表面温度、太阳能光电系 统逆变前发电量和太阳能光电系统逆变后发电量; 3计量监测设备、数据采集装置及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应有 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 要求; 4计量监测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计量监测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续表 8. 1. 3

8.1.4光电转换效率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

8.1.4光电转换效率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测试系统每日的发电量、光伏电池表面上的总太阳辐 照量、光伏电池板的面积、光伏电池背板表面温度、环境温度和 风速等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0s: 2对于离网太阳能光电系统,功率分析仪应接在蓄电池组 的输人端,对于并网太阳能光电系统,功率分析仪应接在逆变器 的输出端; 3测试开始前,应切断所有外接辅助电源,安装调试好太 阳总辐射表、功率分析仪、环境温度传感器、组件背板温度传感 器及风速计,并测量太阳能电池方阵面积; 4测试期间,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10min; 5太阳能光电系统光电转换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Z E; Id 7 H;A, X 3.6

式中:nd 太阳能光电系统光电转换效率(%); n 不同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方阵 个数; H;——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单位面积的太阳辐照 量(MJ/m²); A;一—第i个朝向和倾角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采光面积 (m²);

E;一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光电系统的 发电量(kWh)。 七阳能业中系纺当圳能源代晨应坊现行国家标准《可

E; 第1个朝可和倾用采光 发电量(kWh)。 8.1.5太阳能光电系统常规能源替代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规定的计算方法 进行计算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规定的计算方法 进行计算

8.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对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的生活热水供热量、供暖系统供热量、空调系统供冷量、系统总 能耗进行测试

3长期监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

1长期监测中生活热水量、供暖量、空调供热量、供冷量 的周期以年为单位JGJ 147-200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且应连续完成; 2长期监测系统应由以下部分组成:计量监测设备、数据 采集装置和数据中心软件。计量监测参数有室外温度、太阳总辐 射、室外风速、集热系统进出水温度及循环流量、生活热水供水 温度及循环流量、生活热水供水冷水温度、供暖系统进出水温度 及流量、空调系统进出水温度及流量和辅助热源耗电量等; 3计量监测设备、数据采集装置及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应有 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 要求;

表8.2.3计量监测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续表 8. 2. 3

2.4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常规能源替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规定的计算方 行计算。

8.2.4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常规能源替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

8.3.1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建筑,应对热泵机组制热(制冷) 性能系数、热泵系统制热(制冷)能效系数进行检测。 8.3.2当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源形式相同且系统装机容量偏差在 10%以内时,视为同一类型的地源热泵系统。同一类型的热泵系 统测试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5%CCGF 305.3-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且不得少于1套。 8.3.3地源热泵系统的测试分为短期测试和长期监测,测试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短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未安装监测系统的地源热泵系统,其系统性能测

试宜采用短期测试; 2)短期测试应在系统开始供冷(供热)15d以后进行测 试,测试时间不应小于4d; 3)系统性能测试宜在系统负荷率达到60%以上进行; 4)热泵机组的性能测试宜在机组的负荷达到机组额定值 的80%以上进行; 5)室内温度、湿度的测试应在建筑物达到热稳定后进行 测试期间的室外温度、湿度测试应与室内温度、湿度 的测试同步进行; 6)短期测试应以24h为周期,每个测试周期具体测试时 间根据热泵系统运行时间确定,但每个测试周期测试 时间不宜小于8h。 长期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已安装监测系统的地源热泵系统,其系统性能测 试宜采用长期监测; 2)对于供暖和空调工况,应分别进行测试,长期监测的 周期与供暖季或空调季同步; 3)长期监测前应对测试系统主要传感器的准确度进行校 核和确认; 4)长期监测周期不应少于一个自然年。 热泵机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测宜在热泵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1h进行,测试时间不 F2h; 应测试机组的热源侧流量、机组用户侧流量、机组热源 口水温、机组用户侧进出口水温和机组输入功率等参数; 机组的各项参数记录应同步进行,记录时间间隔不得大 2

8.3.4热泵机组制热(制冷)性能系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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