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50229-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4.3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7066
免费资源

GB50229-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这是一个专门针对火力发电厂(包括燃煤、燃气、燃油等类型的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防火规定,它详细规定了建筑设计、电气设备、火灾预防、灭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防止火势蔓延,保护人员安全,以及减少财产损失。

此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总体防火设计要求。 2. 建筑防火设计,如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分隔等。 3. 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包括电力装置、电缆敷设、防爆电气设备等。 4. 燃料存储和使用区域的防火设计。 5. 灭火设施和应急疏散系统的配置和管理。

"条文说明"是对规范中各项条文的解读和注释,帮助设计者和施工人员理解标准的意图和应用方法,确保在实际工程中正确执行。它是理解和运用该标准的重要参考材料。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煤粉仓内表面应平整、光滑、耐磨和不积粉,几何形状和结 构应使煤粉能够顺畅自流;煤粉仓的顶部应消除死角空间;煤粉仓 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煤粉仓应封闭严密,任何开孔必须有可靠的密封结构,不 应使用开式煤粉仓;煤粉仓的进粉和出粉装置必须具有锁气 功能; 3金属煤粉仓的壁面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应小于65°,相邻两 壁间交线与水平面交角不应小于60°,相邻两壁交角的内侧应成

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应小于200mm; 4应在煤粉仓的上部设置惰性介质引入管的固定接口: 5煤粉仓应防止受热和受潮,对金属煤粉仓外壁应采取保温 措施,在严寒地区靠近厂房外墙或外露的煤粉仓,应采取防冻保温 措施; 6煤粉仓及其顶盖应具有整体坚固性和严密性;煤粉仓上设 置防爆门时,煤粉仓应按最大爆炸压力不小于40kPa和30kPa负 压设计; 7煤粉仓应设置测量煤粉温度、粉位和吸潮、放粉等设施; 8除无烟煤以外的煤粉仓应有防爆设施。 6.2.3在任何锅炉负荷下,送粉系统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粉管道满足下列流速条件时充许水平布置,否则与水平 面的夹角不应小于45°: 1)热风送粉系统:从一次风箱到燃烧器和从排粉机到之气 燃烧器之间的送粉管道,流速不小于25m/s; 2)干燥剂送粉系统:从排粉机到燃烧器的送粉管道,流速不 小于18m/s; 3)直吹式制粉系统:从磨煤机到燃烧器的送粉管道,流速不 小于18m/s。 2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部件连接外,煤粉系统的管道应采 用焊接连接。

6.2.4煤粉系统的设备保温材料、管道保温材料及在煤仓间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17》的汽、水、油管道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 1煤粉系统设备和其他部件按小于最大爆炸压力设计时,应 设置防爆门; 2磨制无烟煤的煤粉系统以及在情性气氛下运行的煤粉系 统,可不设置防爆门; 3防爆门动作时喷出的气流,不应危及附近的电缆、油气管 道和经常有人通行的部位; 4防爆门引出管爆炸喷出物的周围不应有可燃材料; 5煤粉仓防爆门的引出管应引至室外。 6.2.8磨煤机出 粉混合物温度.应不大表6.2.8的规定

6.2.8磨煤机出口的气粉混合物

注:tM2指磨煤机出口气粉混合物温度

.2.10采用热风送粉时,对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5%及以上 某及贫煤,热风温度的确定应使燃烧器前的气粉混合物的温 超过160℃;对无烟煤和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5%以下的烟煤 某,其热风温度可不受限制

6.2.11当制粉系统设置有中间煤粉储仓时,宜设置该系统停止 运行后的放粉系统。

5.2.11当制粉系统设置有中间煤粉储仓时,宜设置该系统

煤,采用中速磨煤机或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时,宜 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和磨煤机(分离器)后介质温度变化梯度测 量装置。

6.3.1空气预热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0.3.工空气顶热系统的 列规定: 1在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道和风道上应设温度传感器,温度 报警信号应上传到控制室,空气预热器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停转报警装置、水冲洗系统和火 火系统; 3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 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6.3.2除尘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除尘器的进出口烟道上,应设置烟温测量和超温报警 装置; 袋式除尘器进出口烟道的每个流道上宜设置关断门。 6.3.3 脱硫塔其后的烟道应设置人孔。 6.3.4 发电厂液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氨储罐宜布置在散开式带顶棚的建筑物中; 2液氨储罐的进料管宜从罐体的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

1在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道和风道上应设温度传感器,温度 报警信号应上传到控制室,空气预热器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停转报警装置、水冲洗系统和灭 火系统; 3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 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装置; 2 袋式除尘器进出口烟道的每个流道上宜设置关断门。 6.3.3 脱硫塔其后的烟道应设置人孔。 6.3.4 发电厂液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氨储罐宜布置在敲开式带顶棚的建筑物中: (罐体的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

人,进料管宜延伸到距罐底200mm处; 3液氨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淋冷却水系统、高低液位报警系 统、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 4液氨区除液氨储罐以外的其他设备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5 液氨区应设置氨气泄漏检测器和逃生风向标; 6 液氨系统应配备氮气吹扫装置; 7 所有接触氨的材质不应采用铜质材料; 8氨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其他部件 相连接外,氨管道管段应采用焊接连接; 9氨管道应有防静电的接地措施; 10氨管道宜采用架空布置,不应地沟敷设;氨气管道与其他 管道共架敷设时,氨气管道应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11氨的安全阀排气不应直接排空,应处理后排放; 12氨管道上的阀门和附件应保证其严密性,严禁使用闸阀: 阀门的执行机构宜采用气动;采用电动阀时应采用防爆型的电动 执行机构; 13氨气/空气混合器或氨气/烟气混合器出口的氨气浓度应 有监测措施

6.4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6.4.1锅炉点火及助燃用油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 5.4.2从下部接卸油罐车的卸油系统,应采用密闭式管道系统 甲、乙类油品油罐车的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并采用快速接头 连接。

.4.4燃油系统在需要加热时,应有控制油品温升的措施

内加热后的燃油温度应低于其闭口闪点10℃以上。

装设呼吸阀和阻火器,储存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应 设置通气管,内A类油品应装设阻火器

6.4.6油罐应有油位测量装置和高油位报警器。油罐还应设置 降温措施。

罐的顶部接入时,进油管宜延伸到油罐的下部

6.4.8油罐区卸油总管和供油总管应布置在油罐防火堤

6.4.9进出油罐防火堤的各类管道宜从防火堤顶跨越。

直接穿过防火堤时,管道与防火堤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 紧密填塞,当管道周边有可燃物时,还应在堤体两侧1m范围内的 管道上采取绝热措施;当直径大于或等于32mm的可燃或难燃管 道穿过防火堤时,除填塞防火封堵材料外,还应设置阻火圈或阻 火带。

6.4.10油泵房应设在油罐防火堤之外,并与防火堤有足够的防 火间距。油泵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安装通风设备和可燃气 体报警器

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地沟或直理埋敷设。采用地沟敷设时,应进行 分段封堵;采用直理时,必须设置检漏设施,并对管道进行防腐处 理。当燃油管道穿越铁路或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

和其他部件相连接外,油管道管段应采用焊接连接。严禁采用填 函式补偿器。燃油管道法兰垫片应选用耐油垫片,严禁使用塑料 垫、橡皮垫(包括耐油橡皮垫)和石棉垫

DB63∕T 1608-2017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试行)6.4.18在装设波纹管补偿器的燃油管道上宜采取防超压的措施。

6.4.18在装设波纹管补偿器的燃油管道上宜采取防超压的措施 6.4.19油系统的卸油、贮油及输油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

1汽轮机主油箱应设置排油烟机,排油烟管道应引至厂房列 无火源处且避开高压电气设施; 2汽轮机的主油箱、油泵、冷油器及油净化装置等油系统设 备,宜集中布置在汽机房零米层机头靠A列柱侧处并远离高温 管道; 3在汽机房外应设密封的事故排油箱(坑),其布置标高和排 油管道的设计,应满足事故发生时排油畅通的需要:事故排油箱 坑)的容积,不应小于一台最大机组油系统的油量; 4润滑油管道应减少法兰连接,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部件 连接外,应采用焊接连接压力油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5润滑油系统应采用钢制阀门,并应按比管道设计压力高 级压力等级选用;润滑油管道阀门应选用明杆阀门,不得选用反向 阀门,且开关方向应有明确标识;润滑油管道上的阀门门杆应平放 或向下布置; 62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宜采用组合油箱及套装油管

开宜设单元组装式油净化装置:; 7油管道应避开高温蒸汽管道,不能避开时应将其布置在蒸 汽管道的下方: 8在油管道与汽轮机前轴封箱的法兰连接处,应设置防护槽 和将漏油引至安全处的排油管道: 9油系统管道的阀门、法兰及其他可能漏油处敷设有热管道 或其他载热体时,载热体管道外面应包敷产密的保温层,保温材料 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保温层外面应采用镀锌铁皮或铝皮或彩钢板 做保护层; 10油管道法兰接合面应采用质密、耐油和耐热的垫料,不应 采用塑料垫、橡皮垫和石棉垫: 11在油箱的事故排油管上,应设置2个钢制阀门,其操作手 轮应设在距油箱外缘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2个以上的通道;操 作手轮不得加锁,并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 12 300MW及以上容量的汽轮机调节油系统,宜采用抗燃油; 13 容积式油泉出口应设安全阀或泄压阀: 14 润滑油区、调节油供油装置应设置防泄漏和防火隔离措施。 6.5.2 发电厂氢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机房内的氢管道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区域;

1汽机房内的氢管道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区域; 2发电机的排氢阀和气体控制站(氢置换设施),应布置在能 使氢气直接排往厂房外部的安全处,排氢管必须接至厂房外安全 处:排氢管的排氢能力应与汽轮机破坏真空停机的情走时间相配 合,排氢管管口应设阻火器; 3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其他部件相连接外,氢气管道管段应 采用焊接连接;与发电机相接的氢管道,应采用带法兰的短管连接: 4氢管道应有防静电的接地措施; 5氢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对氢气纯度高要求的管道宜采 用不锈钢管; 6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布置,不应地沟敷设;氢气管道与其

他管道共架敷设时,氢气管道应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7氢气管道上的阀门和附件应保证其严密性,严禁使用闸 阀,不宜采用带铜或铜合金的材料制作阀门部件; 8发电机氢气管道应设置换气体系统,置换介质应采用情性 气体; 9发电机氢气管道应设置检漏装置。在发电机工作氢压高 于冷却水压时,冷却水侧也应设置氢气监测器和报警器。

6.1柴油发电机的油箱应设置快速切断阀水岸豪门别墅,油箱不应布置 日机的正上方。

油机的正上方。 6.6.2柴油机排气管的室内部分,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保温。 6.6.3柴油机曲轴箱宜采用正压排气或离心排气;当采用负压排 气时连接通风管的导管应设置钢丝网阳火器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