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64-2018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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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64-2018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T/CECS 564-2018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工程技术规程。该规程详细规定了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空气源热泵是利用空气中的热量进行供暖的一种技术,它在节能减排、环保和舒适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热泵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设计参数、设备选型、施工安装技术、系统调试方法、运行维护规程、节能评价方法以及安全与环保措施等。它为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旨在提升供暖系统的性能,保障其可靠性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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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64-2018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1设备应安装在经过设计、有足够强度的水平基础之上; 2屋顶上的设备基础应设置在结构楼板上,基础顶面高于 屋面不应小于300mm; 3室外机组安装时,应采取减振措施; 4 应校核设备运行重量对屋面结构荷载和墙体承重能力的 影响; 5室外机组、配电箱(柜)、水泵等机电设备应设置室外防 护措施。

7.3.2管道和管线穿越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时,应按建筑

求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室外敷设的电气管线、接线盒、出线 均应做防水防护处理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墙安装时,墙体和连接件应能够承受设备运行重量, 连接应牢固可靠; 2热水水箱和底座间应设绝热措施; 3有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7.3.4 室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接头不应埋设在墙体和地面之内; 2 管道外包保温装饰材料时,应便于检修; 3 管件与管材焊接处,应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 7.3.5 水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过滤器,振动设备进出口宜采用柔性连接; 2空调供暖管路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放气阀,系统最低处应 设泄水阀; 3空气源热泵机组或循环水泵的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或 预留压力表及温度计安装接口。

GB∕T 9780-1988 建筑涂料涂层耐沾污性试验方法3.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供暖输

7.3.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

配管和加热管)、制冷剂管道、膨胀水箱等在室外或不供暖房

设置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7.3.7电气系统施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机电设备及材料的防护及验证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提供的电源应与铭牌及产品安装说明书要求的电源 一致; 3)电源的安全性; 2设备的保护器件选择及接地安装应按产品及设计要求进 行整定和接线到位; 3导线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除现行国家标准允许的插座连接外,所有线路导体两端 均应直接固定在设备相应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连接应可靠; 5传感器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及施工验收规定; 6控制面板和室温控制器应避免震动,并牢固固定在墙 面上。

8调试、验收与运行维护

8.1.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 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8.1.2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资料应齐全,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散热 器、风机盘管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进 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8.1.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在试运行和调试合格后交

8.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应在施工完毕后 且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 8.2.2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试运行和调试包括水压试验、冲 洗试验、系统设备单机试运行、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试运行和调 试、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

优试验、系凯汉备 试、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 8.2.3水压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 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系统的阀门、散热器、风机盘管、换热设备和分集水 器等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水系统管路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并记录试验 结果: 1)水压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完成并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 进行; 2)冬季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试压完

成后应及时将水放尽,必要时采用压缩空气将低点处 的存水吹尽; 3)水压试验水温应在5℃40℃之间,试验压力符合设 计要求; 4)辐射供暖盘管应在隐蔽前和隐蔽后分别进行水压试验

8.2.4冲洗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水系统不同环路逐一进行冲洗试验,冲洗后应保证 管路及设备中的水及冲洗液排尽; 2充水及防冻液应在系统冲洗和试压完毕后注入,防冻液 浓度应满足防冻要求; 3防冻液可按照浓度或密度进行配置,配制过程中,应根 据防冻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2.5空气源热泵机组单机试运行应满足设备技术文件的有关 规定,做好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试运行期间应详细记录机组的相 关运行状态参数

8.2.6水泵、风机和风机盘管等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行。

1水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应在管道水压试验和冲洗试验、 水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完成且合格之后进行; 2供水干管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 于10%。

2.8风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

1应对风管进行严密性试验; 2应在风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和风管严密性试验完成 进行风系统风量调试,总风量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 于10%,各风口的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5%

1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2系统负荷不宜小于设计负荷的60%,运行机组负荷不

小于其额定值的80%; 3联合试运行和系统性能检测时间不应低于8h; 4机组的设定温度应与设计工况一致。 8.2.10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宜对下列性能参 数进行检测: 1室内空气温度,必要时可同时检测室外空气温度和湿度: 2 机组进出水温度、流量; 3 系统各设备(包括机组、水泵、辅助热源、风机、风机 盘管等)电功率和耗电量; 4 系统供热量; 5水泵的水流量和进出口压差; 6风机风量; 7 供暖房间噪声值。 8.2.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的检测结果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温度满足设计要求; 2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检测值不应小于设计温差的80% 测试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耗电输热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5供暖房间噪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 规定; 6对于辐射供暖系统,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I142的有关规定

8.3.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竣工验

8.3.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竣

验收资料应包括附录D规定的记录表格及下列文件和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设备、材料、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 验报告; 设备和材料的现场复验报告; 4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记录; 5 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和检验记录; 6 水系统冲洗和试压试验; 7 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 8 系统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9 工程质量检验表。 8.3.2 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对使用方进行必要的交底 或使用培训。工程质保期不应少于两个供暖期,并应保证系统能 够满足设计要求

8.4.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单位应制定空气源热 泵供暖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的规章制度及日常运行的记录文件。 8.4.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8.4.3空气源热泵机组工作环境应持续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 要求。 8.4.4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调适和检修应委托专业人员进行。 8.4.5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冬季不使用或检修时,应采取防冻

措施,过渡季及夏季应进行满水保养,定期检查是否满水。

.1.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评价指标及其要求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本规程表4.2.2的规定; 2室内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 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3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常规能源替代量、二氧化碳减排量、 二氧化硫减排量、粉尘减排量应符合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DB3201∕T 1037.3-2021 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工程渣土,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 9.1.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评价时应测试下列项目: 1室内温度; 2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 3 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COPsys)。 9.1.3测试方法和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9.1.4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测试所用设备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有关 规定。

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系

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 数进行性能级别评价,长期测试的时间段为一个供暖期,测试其 间系统应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正常运行。空气源执泵

爱系统性能共分3级,1级最高,级别应按表9.2.1的规定进行 扯分。

表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性能级别划分

:Tb一一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预设平衡点温度(℃); Tmin—热泵机组可运行的最低室外温度与设计工况室外计 算温度中的较大值(℃); Tmax 热泵机组供暖运行的最高室外温度(℃),根据现 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7758的 有关规定,制热零负荷点为13℃,取12℃; T一一使用地区设计工况室外计算温度(℃); Qh——热泵机组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的有效制热量 (kW); h;一i对应供暖期室外温度区间内某室外温度出现小时 数(h); h;—ji对应供暖期室外温度区间内某室外温度出现小时 数(h); COPh 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应根据厂家提供的数据计 算,不应低于本规程表9.2.1中的限值规定; PL 部分负荷热泵机组COP修正系数; Pf一 辅助加热设备的能源消耗量折算系数; Qf 一 辅助加热设备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的制热量 (kW),应按本规程第A.0.5条确定; Cf一 辅助加热设备消耗能源折算单价(元/kWh),以 天然气为例填充墙砌体砌筑施工工艺标准,其热值取8000kcal/m²,价格取2.4 元/m3,则天然气折算单价C=2.4×860/8000= 0.258(元/kWh); Ce 平均电价(元/kWh),应根据当地电价确定; MC一 年维护费用(元),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r一贴现率; 设备维修费用修正系数; t 运行成本的计算时间(年),一般为设备使用寿命, 应根据厂家提供的相应的机组寿命。

式中:Cdh—热泵部分负荷运行时制热性能衰减系数; CR一一供暖容量比,工程应用中定义为实际制热量与设 备额定容量的比例。 A.0.5机组名义工况制热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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