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科信函[2018]1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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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科信函[2018]178号).pdf简介: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科信函[2018]178号).pdf部分内容预览:

第三条本意见适用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建大中型建设项 目,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职责 1.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隐蔽工程影像 资料信息化实施细则,在确保重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完整性 和及时性的同时,对一般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制定详细的采集内容 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系统的相关培训。 3.利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各参建单位 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考 核。监督检查和考核内容包括影像资料上传数量、质量、完整 性、及时性以及信息化管理落实情况。 第五条监理单位职责 1.制定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对本单位相 关人员进行培训。 2.负责重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编工作,并及时 上传至平台。具体采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一般性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利用平台对施工单位上传的影像资料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4.利用平台及时分析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发现

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中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立即对现场进行核 查,必要时对隐蔽工程进行二次检验。 5.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阶段性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监督检查 报告。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施工实施细则,负责对本单位相 关人员进行培训。 2.负责一般性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编工作,并及 时上传至平台。 3.利用平台及时分析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影像资料上传情 况,发现未按规定上传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保证上传质量。 第七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指定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 息化管理员,负责本级用户和平台信息管理。建设、施工和监理 单位相关专业工程师应积极利用平台,掌握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 的实体质量。

第三章工程影像信息系统

第八条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登录入口为 “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的“工程影像”模块。 第九条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终端采集软件及相关数据通讯应 执行《铁路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科信函 【2018】140号)。

第十条影像资料作为检验批的重要补充,内容应与施工日 志、监理日记、检验批资料相互印证。 第十一条各级用户必须妥善管理其帐号、登录密码,及时 修改初始登录密码,保证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影像采集应采用满足拍摄精度要求的手机、照相 机、摄像机等设备。 图像分辨率应大于1920×1080像素,应采用jpg、png、pmt 格式存储。 视频分辨率不小于1080×720像素,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宜 超过100M。应采用AVI、mp4、mov格式储存。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在进入下一道工序前必须留存影像资 料。影像采集应及时、真实、全面、准确,严禁事后补充或编制 虚假资料。 第十四条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开始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 关单位开展系统初始化工作,完成工程实体结构分解,为影像资 料的上传提供工程实体关联部位。 第十五条图像资料采集 1.图像采集:应清晰显示隐蔽工程地质及结构特性、特征, 并有必要的参(对)照物,同时记录监理、施工人员现场检查 验收的情况,应有清楚的标识或标牌显示部位和检查验收内容

标识牌式样见附件2。 2.当检查验收项目范围较大时,应采用分组拍摄,分组拍 摄应包括重点部位细部图像。 3.拍摄尺寸实测内容或项目时,应持尺拍摄,须清楚显示 尺寸数字。 第十六条视频资料采集 1.视频采集:应清晰显示隐蔽工程地质及结构特性、特征 并有必要的参(对)照物,同时记录质量验收、旁站、试验检 验等关键环节,真实反映现场施工验收质量情况和人员职责履行 过程。应有清楚的标识或标牌显示部位和检查验收内容。标识牌 式样见附件2。 2.拍摄开始时,监理需根据标识牌的内容对现场情况作简 要介绍。视频画面应主题突出、影像清晰,记录隐蔽工程实体和 检验人员影像等。 3.拍摄顺序:首先拍摄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全貌,之后 依次拍摄验收项目在构筑物的具体部位,参与验收人员,验收细 节及关键验收过程等。 4.拍摄实测数值时,应对实测值特写。现场技术人员对检 查部位的实测值、设计值或检测结果、结论进行清晰的语言描 述,实现声音和影像同步采集。 第十七条影像资料整编 1.影像资料应按“工点名称+施工部位+关键工序+验收日

期(日期采用公历日期标准格式20170606)”规则统一命名 必要时加注文字说明。(例如:老河沟特大桥95号墩墩身综合接 地20161212.jpg)。 2.影像采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软件对影像资料内容进行修 改处理,严禁弄虚作假。 3.组成竣工文件的影像资料,须使用图像管理工具(PMT) 进行整编,整编过程中应保留原始图像和视频,在进行PMT文 件制作时,须保证原始文件的真实性。: 4.编制PMT格式文件时,应根据项目特点,按照里程顺序 或分部分项工序顺序编制目录树节点,分类管理图像和视频资 料;每张图像或每个视频应填写建档单位、事由、“文字说明、拍 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者等要素;为便于理解图像局部所表达 信息,必要时应添加无损标识文字说明。 第十八条影像资料上传 1.整编后的影像资料(包括图像、视频以及相关信息说明) 通过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终端采集软件上传至平台,并关联工程实 体部位。 2.影像资料应在一周之内上传至平台。 第十九条影像资料归档由建设单位负责,保存期限应根据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铁总档史【2018】29号)的要 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影像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 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8】123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8】124号)文件要求,制 定实施细则,将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工作纳入对施工 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 第二十二条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推进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 程影像资料信息化管理问题,在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 评和建设单位年度考核初评中提出考评意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意见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 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影像采集主要内容及要求 2.XX铁路XX标段影像采集标识牌

GB∕T 30428.7-201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重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视频采集主要内容及要习

附件2XX铁路XX标段影像采集标识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工程XX桥#墩分部工程检查部位#桩口明挖基础,口钻(挖)孔桩,口现浇梁检查内容口墩台,口支座安装口其他(自填)验收结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时间注:1.A3纸张大小,边线距牌子边缘1cm,线条为外粗内细,字体为宋体加粗;2.标识牌应选用轻便,可擦写,可悬挂、可架立的材质(因作为拍照使用,尽可减少反光,板面为白色)。3.表中项目可根据参加验收单位和检验内容调整。11

抄送:总公司建设部、工程监督局、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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