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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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pdf简介:

"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pdf" 是一份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工程技术规范。该规范的全称可能是"上海市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其编号为DGTJ08-61-2010。这份规范主要针对上海市的建筑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设计方法和施工要求,旨在保障基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防止基坑事故,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和可持续。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基坑开挖深度、支撑结构形式、监测方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适用于各类地质条件下的城市建筑基坑工程。它对于保障上海市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它是一份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文件,非专业人士可能需要专业人员解读。

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pdf部分内容预览:

1.2m。在墙体圆弧段或折角处,搭接长度宜适当加大。 8.2.11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在平面转角及转角两侧等应力 集中部位构造加强;同时在基坑平面不规则如向坑内的折角、基 坑长边的中间部位等不利位置应采取增加坝体宽度、设置坑内加 固等措施控制基坑位粒,

下障碍物。遇有明浜、池塘及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后再进行回 填。回填应采用索土并予以压实,不得回填杂填土。在暗浜区城 水泥土搅拌应适当提高水泥掺量。 8.3.2水泥土搅拌桩应采用连续搭接的施工方法,应控制桩位 偏差和桩身垂直度,并应具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形成连续的增体。 8.3.3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桩,并应根据工艺 性试桩结果确定相关施工参数;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应少于2根。 2施工深度不宜超过18m;搅拌桩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 于设计值。 3成桩应采用两喷三搅工艺,钻头喷浆搅拌提升速度不宜 大于0.5m/min,钻头搅拌下沉速度不宜大于1.0m/min,钻头每 转一圈的提升或下沉量以10mm~15mm为宜,额定浆量在桩身 长度范围内应均匀分布。 4当钻头预揽下沉至预定标高、水泥浆液到达出浆口时,应 在水泥浆液与桩端土充分搅拌30s后再提升钻杆。 5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控制在0.50~0.60范围内,制备的 紫液不得离析,系送应连续进行

6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搅拌下沉至停浆点以下 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停机时间超过3h时, 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对管路进行清洗。 8.3.4当墙体施工深度较深或墙深范围内的土层以砂土为主 时,可采用三轴水泥土搅拌桩。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与检测应 符合本规范9.4节的有关要求。 8.3.5钢管、钢筋或毛竹的插入应在水泥土揽拌桩成桩后16h 内施工,插人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3.6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按成桩施工期、基坑开挖前和基 坑开挖期三个阶段进行质量检测。采用双轴水泥土揽拌桩时,其 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桩施工期质量检测包括原材料检查、配合比试验、揽拌 和喷浆起止时间等,质量检测应符合表8.3.6的定

表8.3.6成桩施工期质量检测标准

2基坑开挖前的质量检测宜在围护墙压顶板淡筑前进行

检测内容包括桩身强度和桩数复核。桩身强度检测宜采用制作 水泥土试块的方法,也可采用钻取桩芯的方法。水泥土试块试验 和钻取桩芯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块制作应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 模,宜每个机械台班抽查2根桩,每根桩不应少于2个取样点,应 在基坑坑底以上1m范围内和坑底以上最软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 设置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件水泥土试块。试块应在水下 养护并测定28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2)钻取桩芯宜采用$110钻头,在开挖前或搅拌桩龄期达到 28d后连续钻取全桩长范围内的桩芯,桩芯应硬塑状态并无明 显的夹泥、夹砂断层。芯样应立即密封并及时进行强度试验。有 效桩长范围内的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取样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每根桩取芯数量不少于3点,每点3 件试块。第次取芯不合格应加倍取芯,取芯应随机进行。钻取 桩芯得到的试块强度宜乘以1.2~1.3的系数。钻孔取芯完成后 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 3基坑开挖期应对开挖面桩身外观质量以及桩身渗漏水等 情况进行质量检查。

9.1.1板式支护体系由围护墙、支撑与围操或土层锚杆以及篇 水雄幕等组成。 9.1.2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包括地下连续墙、藻注桩排桩、型钢 水泥土搅并墙、钢板桩及混土板桩等结构形式。围护增结构的 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以及 基坑使用要求、开挖深度与规模等因素,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 确定。 9.1.3采用板式支护体系的基坑应设置可靠的隔水幕。隔水 椎幕可采用有连续搭接的水泥土搅拌桩和高压喷射注浆等。部 分围护增也兼有防渗与隔水作用,如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 拌墙、小企口连接的锅板桩等。 9.1.4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设计计算,应根据支护结构的特 性、基坑的使用要求、环境要求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索,合理选择和 确定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设计计算方法。设计计算工 况应符合基坑分层开挖与设置支撑的施工期、主体地下结构分层 施工与换撑施工期等的各种工况条件。 9.1.5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增的计算与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围护墙的内力和变形计算: 2整体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坑底抗隆起稳定性 验算、抗渗流稳定性验算; 3基坊外地表变形的估算

9.1.1板式支护体系由围护墙、支撑与围或土层锚杆以及 水椎幕等组成。 9.1.2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包括地下连续墙、覆注桩排桩、型钢 水泥土搅拌墙、钢板桩及混凝土板桩等结构形式。围护墙结构的 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以及 基坑使用要求、开挖深度与规模等因素,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 确定。

.1.8对于围护瑙采用地下连续墙且空间效应较为明显的板式 支护体系,其围护墙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弹性地基板法进行 计算。分析时地下连续墙可采用板单元模拟,支撑可采用弹性杆 牛单元模拟,根据地下连续墙和支撑的实际空间布置情况进行建 68

模,分步模拟施工工况得到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基坑开挖面 以下地基土的水平向弹簧支座和垂直向弹簧支座的压缩弹贫刚 度取值可参照9.1.7条确定。 9.1.9围护墙的构件设计应按采用弹性地基梁(板)法计算得到 的内力和本规范第3.0.8条规定进行。 9.1.10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顶部应设置封闭的图梁。顶圈 梁的高度和宽度由计算确定,且宽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厚度。当 围护墙采用灌注桩排桩或现浇地下连续墙时,与顶圈梁相接部分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围护墙竖向钢筋错人阔案内 的长度宜按受拉错固要求确定;困护墙顶嵌入顶画梁的深度不宜 小于50mm。当围护墙采用型钢水泥土揽拌墙时,型铜应穿过顶 圈梁,伸出顶圈梁顶部不宜少于500mm

9.2.T地下连续瑞的厚度应根据成槽机的规格、墙体的抗渗要 求、墙体的受力和变形计算等综合确定。现浇地下连续墙的常用 墙厚为600mm、800mm、1000mm和1200mm。预制地下连续墙 墙体厚度应略小于成槽宽度,墙厚不宜大于800mm。 9.2.2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和槽段长度,应根据墙 段的结构受力特性、壁稳定性、环境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 合确定。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有一字形、L形、T形等,单元段 又可组合成格形或圆筒形等形式。 9.2.3现浇地下连续墙一字形槽段长度不宜大于6m《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64:2004》(已作废),L形、T 形等槽段各肢长度总和不宜大于6m;预制地下连续墙宜采用空 心截面,墙段平面长度应结合设备吊装能力确定,宜为3m~5m。 69

9.2.4地下连续墙内力、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应按9.1节规 定进行。地下连续墙正裁面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润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9.2.5预制地下连续墙尚应进行起吊和运输工况的内力、变形 计算及裂缝验算。根据吊装与开挖工况的内力计算包络图进行 截面设计。 9.2.6格形地下连续墙由内墙、中隔墙、外墙等构成,内墙和外 墙宜采用T型槽段与中隔墙连接,中隔墙槽段之间及中隔墙与内 墙、外墙之间应采用刚性接头连接。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内力和变形宜按弹性地基中的空间结构计算; 2墙和外墙之间的土压力计算应考患谷仓效应; 3应对内墙、外墙与中隔墙之间的接头承载力进行验算; 4格形地下连续墙应参照本规范第6.1.1条第2款规定进 行各项稳定性验算。 9.2.7圆形基坑中由单元槽段筑成的呈圆简形布置的地下连续 墙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力和变形宜按弹性地基板法进行计算。也可按轴对称 结构取单位宽度的墙体作为竖向弹性地基梁计算; 2尚应结合分步开挖工况,对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进 行非均匀围压受力状态下的受力计算; 3圆筒形布置的地下连续墙坑外土压力宜采用提高的主动 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 4宜根据实际受力状态对段施工接头进行模拟和承载力 验算。 9.2.8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或基坑开挖深度范围的 70

土层中粉性土或砂土较厚时,宜采用槽壁预加固的措施。槽壁预 加固宜果用水泥土搅拌桩,地下连续墙两侧应同时设置。 9.2.9地下连续墙槽段施工接头可分为柔性接头和刚性接头, 柔性接头可采用圈形锁口管接头、波形管接头、模形接头、工字形 型钢接头、钢筋混凝土预制接头、预制地下连续墙现浇接头等;刚 性接头包括穿孔钢板接头、钢筋承插式接头等。 9.2.10地下连续墙槽段施工接头宜采用柔性接头,当根据结构 受力特性需形成整体时,槽段间宜采用刚性接头,并应根据实际 受力状态验算精段接头的承载力。 9.2.11地下连续墙墙体和槽段施工接头应满足防渗设计要求, 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级。增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C30,水下浇筑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提高。 9.2.12地下连续墙纵向钢筋宜沿墙身均匀配置,并可根据内力 分布沿墙体深度分段配置,但应有一半以上纵向钢筋通长配置。 纵向钢筋宜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6mm,钢筋净距不宜小于75mm。水平钢筋可采用HPB235级 或HRB335级钢筋,现浇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预制地下连续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9.2.13L形槽段水平钢筋锚人对边墙体内应满足锚固长度要 求,且宜与对边水平钢筋焊接,转角处宜设置斜向加强钢筋。 9.2.14T形槽段外伸腹板宜设置在迎土面一侧,外伸腹板长度 不宜小于成槽设备最小成槽长度。外伸腹板与翼板之间宜设置 加强筋。 9.2.15现浇地下连续墙主筋保护层厚度在迎坑面不宜小于 50mm,迎土面不宜小于70mm。预制地下连续墙主筋保护层厚 度在迎坑面不应小于30mm,迎土面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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