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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DGTJ08-020-2005.pdf简介:
《上海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DGTJ08-020-2005.pdf)是一份由上海市建设行业协会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它涵盖了混凝土材料的选择、搅拌、运输、浇筑、养护、检验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升建筑行业的施工效率和技术水平。
该规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混凝土结构的施工活动,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各类工程。它旨在提供一个统一、规范的施工指南,以防止因施工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和标准。
由于PDF文件格式,我无法直接提供具体内容的详细介绍,但你可以通过阅读或下载该规程,了解具体的技术参数、施工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等信息。如果你有具体的问题,也可以直接提问,我会尽我所能提供帮助。
上海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DGTJ08-020-2005.pdf部分内容预览:
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6.3.2高强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第6.3.1条要习
关规定。应严格控制总用水量、水胶比、砂率以及所采用的外加剂 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以上参数宜通过试验确定。 6.3.3自密实混凝士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第6.3.1条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遵循流动性和抗离析平衡的原则; 2降低胶结料用量,在保证混凝土工作性能同时,宜降低砂 率,并优化集料级配; 3掺加矿物细掺料 4合理选用复合高效减水剂以及增粘剂; 5混凝士生产单位应建立混凝土落度、扩展度、倒落度 简法及流变性能测试指标,经过试验确定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 6.3.4天体积混凝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第6.3.1条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用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 2 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细骨料应采用中砂; 3 应掺用缓凝剂、减水剂以及减少水泥水化热的掺合料。 6.3.5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和确定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 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
6.4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
6.4.1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CJ/T 407-2012》,应符合浇筑时规定的珊落度
俞和浇筑过程中,不得向混凝土内加水。 5.4.2采用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混凝土的泵送连续性; 2输送管线宜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如管道向下倾斜, 应防止混入空气,产生阻塞; 3泵送前应先用与混凝土相同配比的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
内壁; 4:在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拌合物,以 止吸人空气产生阻塞。
6.4.3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宜先在底部填以50~100m
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必要时,可采用串筒、溜管或振 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防止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发生离析现象
6.4.4浇筑混凝土叠合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主要承受静力荷载的梁中,预制构件的叠合面应有凹凸 差不小于6mm的粗糙面,并不得疏松和有浮浆: 2当浇筑叠合板时,预制板的表面应有凹凸不小于4mm的 粗糙面; 3当浇筑叠合式受弯构件时,应按设计要求确定支撑的设 置。
Lo 6.4.5浇筑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外墙混凝土时,应对浇筑流向、 泵管位置、混凝土供应采取措施,保证浇筑的连续性,避免产生冷 缝。
泵管位置、混凝主供应采取措施,保证浇筑的连续性,避免产生冷 缝。
6.4.6竖向构件以及较大尺寸构件的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进行, 得一次到顶:
6.4.7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歇时,应缩短间歇时间
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运输、浇筑 及间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混凝王的初凝时间,当超过时应留置 施工缝
置采取隔离措施。宜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再浇筑低强度等 级混凝土,并且应控制浇筑流向和浇筑速度,避免在交界位置产生 冷缝。
6.4.9结构面标高差异较大处,应采取防止混凝土反涌的措施
并且宜按“先低后高”的顺序浇筑混凝士。
4.10钢筋密集处,应合理留置振
1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皇现浮浆并不 再沉落; 2当采用插人式振捣器时,捣实普通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 宜天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捣实轻骨料混凝土的移动间距, 不宜大于其作用半径;振揭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 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芯管、吊环、预理件或空心胶 囊等;振捣器插人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应小于50mm; 3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使振动器的平板覆盖 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4当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时,其设置间距应通过试验确定,并 应与模板紧密连接; 5,当采用振动台振实干硬性混凝王和轻骨料混凝土时,宜采 用加压振动的方法,压力为1~3kN/m。 6.4.12泵送混凝土浇筑时,泵管出料口处的混凝土不可璀积过 高,防止模板支撑超载珊塌。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模 板、支架、钢筋、预理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生变形、移位时,应 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浇筑大体积混凝土应合理分段、斜面分层、一次到顶,混凝 土沿高度均匀上升,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 2大体积混凝士振捣时应在混凝土流尚形成的坡顶和坡脚 各设置一道振捣器: 3在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及时将混凝土泌 水排出。
6.4.14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宜留置在结
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不应留置
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征得设计的同意。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和 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烫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无梁楼 板柱帽的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 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 交接处; 6双向受力楼板、天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 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 求留置; 7楼梯梯段板施工缝宜留置在梯段板跨中1/3跨度范围内 当需要留置在其他位置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8施工缝留置方向应垂直于纵向受力钢筋, 9在设备基础的地脚螺栓范围内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其与地脚螺栓底的距 离应天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 施工缝可留置在不小于地脚螺栓理人混凝土部分总长度 的3/4处 2)垂直施工缝,其与地脚螺栓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50mm,且不得小于螺栓直径的5倍。 10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的施工缝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接合处应留置成台
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1.0; 2) 垂直施工缝处应加插钢筋,其直径为12~16mm,长度为 500~600mm,间距为500mm,在台阶式施工缝的垂直面 上也应补插钢筋 6.4.1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强度不应小于1.2N/mm?: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 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在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并用水冲 洗干净; 4混凝土应仔细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的水平施工缝继续浇筑混凝士 前,应对地脚螺栓进行一一次观测校准。
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1.0; 2) 垂直施工缝处应加插钢筋,其直径为12~16mm,长度为 500~600mm,间距为500mm,在台阶式施工缝的垂直面 上也应补插钢筋。 415在施工缝处继续淡混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根据拌制混凝土的水泥品种、外掺 剂类型、混凝土构件的特点和气温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养护方式及 养护时间。 5.5.2混凝土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 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 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 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以及高强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 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敲露的全部表面应
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 5混凝士强度达到1.2N/m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 模板及支架; 6在养护期间,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载。确要集中堆载的 楼板下应设置有效支撑。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 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薄膜时,宜涂刷养护剂; 4在冬季,宜采取保温措施,在塑料薄膜上还应增加保温覆盖材料。 653大体和湿凝+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施.并
6.5.3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
范围内在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
7.1.1预应力工程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数量等必须行
7.1.1预应力工程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数量等必须 合设计要求及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预应力材料进场时,必须有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按有关规定取样进行检 查、检验和试验。材料堆放和贮存应符合相应规定
和预应力筋种类、锚具、夹具种类合理配套选用,并按规定定期维 护和校验
7.1.4预应力筋的下料和加工方法,应满足制作的精度要
7.1.5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 施工单位承担
7.1.5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
7.1.6预应力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遵守《混
JC∕T 2468-2018 水泥基回填材料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预应力混凝士结构设计规程》(DBJO8一69)、《无 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后张预应力施工规 程》(DGJ08一235)等标准的规定
7.2.1预应力筋孔道,应根据预应力筋直径、长度和形状,合理选 用预理波纹管、预理钢管、胶管抽芯和钢管抽芯等方法预留成型。 7.2.2孔道直径和净距应按设计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孔道直
2.2孔道直径和净距应按设计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孔道直
径应由组成预应力筋束的根数及其外包直径决定,宜比预应力筋 束的外包直径大10~15mm。孔道间净距不应小于石子直径的 4/3,并不小于插人式振动器的直径。
GB/T 36688-2018 设施管理术语7.2.3预应力筋孔道线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3.1镦头锚端部扩大孔应与预理管孔对齐、同心,端部预理
7.3.1头锚端部扩大孔应与预理管扎对齐、同心,端部预理钢 板或铸铁锚垫板(喇叭管)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 7.3.2锚垫板与模板应贴紧固定,锚垫板孔径应接近波纹管外 径。锚垫板孔与波纹管之间缝隙应严密,较大的孔隙要封实,并将 波纹管穿出锚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