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63-2013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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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86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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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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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863-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863-2013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 50863-2013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尾矿库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是针对尾矿库的建设、设计和运行提出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尾矿是指在金属矿产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GB 50863-2013主要是为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稳定和环保,规定了尾矿库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退役等一系列要求。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尾矿库的结构形式、防洪、防渗、排洪设施的设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监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它对于保障尾矿库的安全运行,防止尾矿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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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下游式和中线式尾矿坝坝项外缘至设计洪水位水边线的 距离,宜符合表4.2.2的规定;同时,坝顶与设计洪水位的高差,应 符合表4.2.1的最小安全超高值的规定

4.2.2下游式和中线式尾矿坝项项外缘至设计洪水位水边线的

表4.2.2下游式和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干滩长度(m

JC 328-1982 石棉纱、板性能试验方法注:地震区的最小干滩长度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的有关规定

4.2.3尾矿库挡水坝项顶与设计洪水位的高差,不应小于表 4.2.1的最小安全超高值、最大风雍水面高度和最大波浪爬高三 者之和。最大风塑水面高度和最大波浪爬高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的有关规定计算。 4.2.4地震水平加速度不小于0.05g地震区的尾矿库.尾矿堆积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的有关规定计算。 4.2.4地震水平加速度不小于0.05g地震区的尾矿库,尾矿堆积 项滩顶与正常生产水位的高差,还不应小于表4.2.1的最小安全 超高值和地震沉降值、地震塑浪高度之和。挡水坝和一次性筑坝 尾矿项坝项与正常生产水位的高差,还不应小于表4.2.1的最小 安全超高值和地震沉降值、地震雍浪高度、最大风雍水面高度及最 大波浪爬高值之和。地震雍浪高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 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的有关规定确定。

4.3渗流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

4.3. 1 尾矿坝设计应进行渗流计算,1级及2级尾矿坝还应根据

地形条件做专门渗流模拟试验。渗流计算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新建尾矿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不进行坝体渗流计算; 2扩建或加高的尾矿坝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坝体渗流计算; 3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坝体进行渗流计算。 4.3.2尾矿坝浸润线的确定还应分析放矿、雨水和地震等因素对 尾矿坝浸润线的影响。 4.3.3尾矿堆积坝下游坡浸润线的最小埋深除应满足坝坡抗滑 稳定的条件外,尚应满足表4.3.3的要求。

表4.3.3星矿堆积坝下游坡浸润线的最小埋深(m

注,任意高度堆积坝的浸润线最小埋深可用插】

3.4对于尾矿堆积坝,设计时可用拟合法确定各使用期及各运行 件下的临界浸润线并应结合表4.3.3的要求确定控制浸润线,

4.3.5尾矿项的渗流控制措施必须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

4.3.6降低浸润线的措施应结合坝的级别、坝体稳定计算和抗震 构造等要求综合分析确定,宜采取下列措施: 1尾矿库建设阶段,在尾矿堆积坝坝基范围内设置排渗褥垫 碎石或土工排水网垫)、排渗管(或盲沟)及排渗井等型式的水平 和垂直排渗系统; 2尾矿坝运行中,随坝体升高适时设置排渗管、盲沟、席垫、 垂直塑料排水板或排渗井等型式的排渗系统; 3尾矿坝运行中,当实测浸润线高于控制浸润线时,可在坝 坡或沉积滩上增设排渗管、辐射排渗井等排渗设施; 4降低库内水位

尾矿坝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尾矿库初期坝与堆积坝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体材料及坝基

尾矿库初期坝与堆积坝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体材料及坝

注:1荷载类别1系指运行期正常库水位时的稳定渗透压力; 2荷载类别2系指坝体自重: 3 荷载类别3系指坝体及坝基中的孔隙水压力; 4荷载类别4系指设计洪水位时有可能形成的稳定渗透压力 5荷载类别5系指地震荷载。

4.4.2尾矿坝动应力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1级及2级尾矿坝的抗滑稳定性,除应按拟静力法计 算外,尚应进行专门的动力抗震计算,动力抗震计算应包括地震液 化分析、地震稳定性分析和地震永久变形分析; 2位于地震设计烈度为7度地区的3级尾矿坝和设计烈度 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的4级和5级尾矿坝,地震液化可采用简 化计算分析法;3级尾矿坝地震液化分析结果不利时,尚应进行动 力抗震计算; 3位于地震设计烈度为9度地区的各级尾矿坝或位于8度 地区的3级及3级以上的尾矿坝,抗震稳定分析除应采用拟静力 法外,尚应采用时程法进行分析; 4采用时程法计算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按材料的非线性应力应变关系计算地震前的初始剪应

力状态; 2)宜采用室内动力试验测定材料的动力变形特性和抗液化 强度; 3)宜采用等效线形或非线性时程分析法求解地震应力和加 速度反应; 4)根据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可能滑动面的抗滑稳定性,并计 算由地震引起的坝体永久变形; 5)应至少选取2条~3条类似场地和地震地质环境的实测 地震加速度记录和一条拟合人工地震加速度时程; 6)人工地震加速度时程的目标谱应为场地的反应谱; 7)地震加速度时程的峰值应为场地设计基本加速度值; 8)合成地震加速度时程的持续时间可按表4.4.2取值。

4.2合成地震加速度时程的持续时间(s

.5.1当无行车要求时,初期坝坝顶最小宽度宜符合表4.5.1规 定的数值;当有行车要求时,坝顶宽度及路面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I22的规定

表4.5.1初期坝坝顶最小宽度(m)

4.5.2下游式、中线式尾矿筑坝坝顶宽度应按本规范第4.6.10 条的规定确定。 4.5.3透水堆石坝堆石体上游坡坡比不宜陡于1:1.6;土坝上 游坡坡比可略陡手下游坡。初期项下游坡坡比在初定时可按表 4.5.3确定。

表4.5.3初期坝下游坡坡比

4.5.4:透水初期坝上游坡面采用土工布组合反滤层时,宜设置嵌 固平台,高差宜为10m~15m,宽度不宜小于1.5m。土工布嵌人 坝基及坝肩的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应填塞密实。 4.5.5上游式尾矿坝的初期坝下游坡面应沿标高每隔10m~ 15m设一条马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尾矿堆积坝有行车要求 时,下游坡面应沿标高每隔10m~15m设一条马道,宽度不宜小 于5m。

4.5.4透水初期坝上游坡面采用土工布组合反滤层时,且设直嵌 固平台,高差宜为10m~15m,宽度不宜小于1.5m。土工布嵌人 坝基及坝肩的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应填塞密实。 期场下游坡面应沿标高每隔10m

4.5.6尾矿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坝肩截水沟,开宜

4.5.8初期坝上游坡面应有防止初期放矿直接冲刷初期坝的

4.5.9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截水沟。

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坡面; 2 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 3 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

.1中线式和下游式尾矿筑坝宜采用水力旋流器分级后的租 广雄箔用王筑坝的粗尾砂应满足本规范第4.1.6条第3款的

4.6.1中线式和下游式尾矿筑坝宜采用水力旋流器分

屋矿堆筑,用于筑坝的粗尾砂应满足本规范第4.1.6茶第3款日

4.6.2中线式及下游式尾矿坝均应设置初期坝和滤水拦砂坝,滤 水拦砂坝可设多座,在初期坝与拦砂坝之间的坝基范围内应设排 渗设施。

4.6.2中线式及下游式尾矿坝均应设置初期坝和滤水拦砂坝,

4.6.3中线式、下游式尾矿坝和滤水拦砂坝之间的洪水应通过滤

6.6项基排渗设施的型式可采用褥垫、盲沟(管)或其他型式,

4.6.7对尾矿库全部运行期内的粗尾矿堆坝量与库内堆存量应 按高度进行平衡计算,坝顶上升速度应满足库内沉积滩面的上升 速度和防洪安全的需要,并应由此确定各阶段需要的粗砂产率。 所选设备和分级工艺的最终成品粗砂的产率不宜少于各堆坝阶段 需要的最大粗砂产率的1.2倍

4.6.8当采用旋流器底流尾矿直接充填筑项时,可调整底流尾

6.10尾矿坝坝顶觅度应满足分级设备和管道安装及交通的需 ,不宜小于20m。最终下游坝坡应设置维护平台和排水设施,维 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3m

41T 压力和设备参数宜根据设计确定的沉砂粒度、产率和浓度要求由 设备厂商提供,并应经试验复核

压力和设备参数宜根据设计确定的沉砂粒度、产率和浓度要求

5.1.1对于水资源缺乏、尾矿库纵深不能满足湿式堆存要求或有 其他特殊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尾矿于式堆存。 5.1.2尾矿干式堆存应将选矿厂排出尾矿经脱水处理,并应满足 干式运输、堆积及碾压要求后再进行堆存。 5.1.3干式堆存尾矿库平时库区表面不应积存雨水,汛期降雨时 库区积存的雨水应及时排出库外,排空时间不应超过72h。 5.1.4排人库内的尾矿应整平、碾压堆存。 5.1.5王式堆存尾矿库不得干、湿尾矿混排。

5.2尾矿脱水设备的选择

5.2.1尾矿脱水可经比较采用先浓缩后脱水或直接脱水工艺。 当全尾矿颗粒较粗时,宜采用高频振动筛筛出符合堆存的尾矿,直 接送至库内堆存,筛余部分再浓缩、脱水。浓缩设备的选择可按本 规范第10章的规定进行。

5.2.2脱水设备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应根据选矿厂尾矿的产

1板框压滤机规格和台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2陶瓷过滤机规格和台数的选择应通过试验确定JB∕T 5932.5-2017 履带式推土机 密封式履带 第5部分:履带螺栓,并应分析 陶瓷过滤板在生产中脱水能力衰减的影响。

5.2.4严寒地区脱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也可加盖厂房并

5.3全式尾矿排放及堆坝方式

JGJ∕T 131-2000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5.3.1千式尾矿排放方式可包括库尾、库前、库中及周边排矿

5.3.1千式尾矿排放方式可包括库尾、库前、库中及周边排矿方 式,在库下游应设回水澄清池。各种干式尾矿排放方式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库尾排矿应采用由库区尾部(上游)向库区前部(下游)排 放的方式。排矿时应自下而上分层碾压并设置台阶,台阶高度与 堆积坝最终外坡面设置的台阶高度一致,分层碾压项面应保持 1%~2%的坡度,坡向拦挡坝方向; 2库前排矿应自拦挡坝前向库尾推进,应边堆放边碾压并修 整边坡; 3库中排矿应自库区中部向库尾和库前推进,应边堆放边碾 玉,并应在达到设计最终堆高时一次修整堆积坝外坡; 4周边排矿应自库周向库中间推进,并应始终保持库周高、 军中低,边堆放边碾压并修整边坡。 5.3.2堆积坝最终外坡面每隔5m~10m高度应设一道台阶,并 麻台阶上修建永性圳糖向址水沟

5.4干式尾矿的运输、平整和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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