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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11-2016 西安市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防火技术规范.pdf简介:
DBJ61/T 111-2016《西安市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防火技术规范》是一份地方标准,由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适用于西安市范围内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建设和管理。该规范旨在保障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防火要求、消防设施配置、疏散通道设计、儿童活动区域的防火管理、电气安全、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应急疏散计划等内容。它涵盖了从选址、建筑设计、设备选型到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对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
实施该规范有助于提升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DBJ61/T 111-2016 西安市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防火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4.2.2附设在其他民用建筑内的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室游乐 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 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4.2.3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窗。
4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
4.1.1幼儿园及儿量活动场所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防火分区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不应大于2500m²。 2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 大于1200m²。 4.1.2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其防 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500m。附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且裙房 与高层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 建筑的要求确定。 4.1.3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 部面积的1.0倍计算
4.3.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雷穿 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 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4.3.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向并道,应分别 独立设置。并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 采用丙级防火门。 4.3.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 板耐火极眼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并、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 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3.4.变形缝内的填充材料和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材 科。 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
4.2.1附设在住宅建筑中的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与住宅部分 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 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附设在高层住宅中时GB/T 36568-2018 光伏方阵检修规程, 应采用无门、窗、润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 6
过建筑内的变形缝,确需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 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3.5·建筑内部变形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变形缝内 阻火带的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相应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表面 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3.6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 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概应 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增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 火阅、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 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指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 隔体的耐火极限。 4.3.7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应符合本规范表4.3.7的规定。
内保湿系统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为A级。 4.3.12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 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 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 小干10mma
未4.3.7内部装终材料的燃究性能等组
4.3.8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内的厨房,其项棚、增面、地面 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3.9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的铜瓶间、配电 室、变压器室、通风、空调机房等,其内部装修材料均应采用 A级装修材料。 4.3.10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和出 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4.3.11用于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
注:1散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建筑内全部设置白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流散距高离可接本表的规定5安全疏散增加25%。2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对闭楼梯间的5.1一般规定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之间时,应按表5.1.4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1.4的规定5.1.1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减少2m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3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5.1.2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每个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4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距离,不应大于表5.1.4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5.1.3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内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的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位于走道5.1.5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每个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尽端的房间外,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浙J55 变形缝建筑构造,宽度不应小于0.9m,活动室、衰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朗平开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可设置一个疏散门。幼儿园及儿章活动场所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门,其净宽不应小于1.20m,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5.1.4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1.5的规定。定: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表5,1.5疏散走道的净宽度(m)不应大于表5.1.4的规定。房闻布胃房间名称双两布房表5.1.4直通疏败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单面布房或外廊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闻的疏献门位于袭形定道两例成尽端的改散门生活用房I, 81. 5名称耐火等级耐火等圾服务供应用房1. 51.3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三级幼儿园及儿童20 20 155.1.6幼儿园及儿室活动场所中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跪活动场所25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011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蔬散楼梯的 每100.人的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1.6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 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 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儿童游乐厅的疏散人数应按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小于 0.5人/m计算确定。
表5.1.6 每100人的最小蔬散净宽度(m/百人)
胖,本表中的“一“”表示不无许
5.1.7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 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 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5.1.8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平屋面当作为儿童安全避难场 所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通向该平屋面的门宜向外开启。 5.1.9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当天桥采用不燃烧体且通向天 桥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建筑物的 安全出口
外楼梯的设置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5.2.2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 5.2.3疏散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 踏步。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 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5.2.4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50mm。当梯井净宽大于200m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 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 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2.5通向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疏散门应为向 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5.2.6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用门均应为平开门,不应 采用弹簧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在门距 地0.60m至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不应设置门槛。 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必要时可设防滑 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5.2.7疏散用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 同且每撑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5.2.8疏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5.2.9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13
5.2.1疏散用的散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以及室 12
6.1.1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用 水水源可由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并宜采 用市政给水。消防水源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 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6.1.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 自喷消防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数量应按自喷系统用水量经 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流量应按10~15L/s计算。 6.1.3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 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 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灭火级别下宜优先配置小规格的手提式 灭火器。 6.1.4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其消防 设施应根据所属建筑的要求设定,但不得低于间规模的幼儿园 及儿童活动场所的消防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CB50016的规定。 6.1.5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自动消防设备的 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