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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64-2020 公共建筑机电系统调适技术导则(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T/CECS 764-2020 公共建筑机电系统调适技术导则"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关于公共建筑机电系统调适的行业技术标准。该导则的全名可能较长,但根据通常的命名规则,"T"通常代表"推荐性技术标准","CECS"是协会的缩写,"764-2020"则是标准的发布年份和顺序号。
该导则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共建筑(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等)机电系统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何通过调适技术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环境影响,优化系统性能。它可能涵盖了机电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护、能效评估和改进策略等方面,旨在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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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64-2020 公共建筑机电系统调适技术导则(完整清晰正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6.1.1应根据具体的系统形式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细化给水排水 系统调适目标,宜包括下列内容, 给水系统压力要求及控制精度: 2 生活热水系统出水温度及控制偏差要求; 3 冷热水压力平衡性及控制偏差要求; 4 生活热水系统热水出水时间要求: 5 热水循环支路之间的流量平衡要求: 6 用水点供水压力要求; 7 排水系统自动控制功能要求。 6.1.2 给水排水系统调适范围应包括室内给水系统、生活热水 系统、排水系统和相关自控系统
6.1.1应根据具体的系统形式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细
JTJ 024-1985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6.2.1给水排水系统的检查应包括相关系统、设备的资
6.2.1给水排水系统的检查应包括相关系统、设备的资料核查 和施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料核查应包括设计资料核查、设备资料核查、施工过 程资料核查; 2施工现场检查应包括主要设备和系统的符合性检查和施 工缺陷检查。
6.2.2给水排水系统调适前应检查确认满足调适要求,调适前
3 敲口水箱满水试验,密闭水箱水压试验,试验记录齐全; 4排水系统按规范要求完成灌水、通球和通水试验,且试 记录完整,排水系统各排水点畅通、接口无渗漏。
6.3.1水箱补水自动控制装置应工作正常,补水设备或装置应 能根据液位设定值自动启停。 6.3.2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以及生活热水系统的水泵试运转及 调适应满足本导则第5.3.4条和第5.3.6条对水泵的相关要求。 6.3.3给水泵组应验证流量、扬程、压力,控制功能和控制精 度,验证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6.3.4给水系统各设备、部件及用水点在压力和流量均达到设 计要求后,应无渗漏、损坏。 6.3.5热水锅炉及辅助系统和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热泵热水 系统调适应编写专项调适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调适工作。 6.3.6给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或功能进行检查和验证,且查验 结果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1变频调速给水系统的水泵变频范围,气压水罐贮备调节 水量; 2气压给水设备的最低和最高工作压力以及补气功能; 3无负压给水设备的真空抑制、稳流补偿功能; 4二次供水系统贮水设备的自动补水、溢流、泄水、防倒 流、通气、液位监测和溢流报警功能; 5超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减压稳压措施; 6水处理系统的净化、软化及消毒处理装置功能; 7各分区用水末端出水压力
6.3.7生活热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或功能进行检
间、压力; 2加热器温度自动控制功能、水温波动幅度; 3回水温度控制精度以及循环泵自动启停功能; 4闭式热水供应系统压力膨胀罐、安全阀、泄压阀等安全 装置功能; 5高层建筑热水供应系统的冷、热水压力平衡措施; 6 热水循环支路之间的流量平衡调试; 7原水软化处理和阻垢缓蚀处理装置功能 6.3.8排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或功能进行检查和验证,且查验 结果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1排水泵控制功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2)故障切换、故障指示报警功能; 3)水泵漏水、过热、过流保护功能; 4)液位自动控制、备用泵自投功能以及液位报警功能。 2超高层建筑排水系统的消能措施功能。 3事故排水防范措施功能。 4自动隔油器的排油系统、加热系统、提升系统、通风系 统、手自动功能以及安全报警功能
7.1.1应根据具体的系统形式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电 调适细化目标
7.1.2电气系统调适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频交流电压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相关设备及 系统; 2用户自管的供电电压为6kV或10kV的冷水机组和其高 压配电设备及线路,
7.2.1 检查应包括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 7.2.2资料核查应进行设计资料核查、设备资料核查和施工过 程资料核查。
7.3低压装置检查和测试
7.3.1 低压装置检查和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护导体的连续性; 2 绝缘电阻; 3 极性; 4 接地电阻: 5 各项保护器件的功能, 7.3.2 所有保护导体,包括用作等电位联结的所有导体及任何
7.3.3安装完成后通电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且应符合下 列规定: 1低压成套配电柜和馈电线路的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 的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Q2: 2低压装置的外露非带电金属部分与所有带电部分之间的 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Q2; 3灯具、电缆、母线槽等装置的绝缘电阻限定值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 关规定。
7.3.4低压装置通电后应进行极性测试,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下测试动作时间,测试值应符合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测试期 把负载断开。
7.4 主要设备、系统检查和测试
主要设备、系统的检查和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防雷接地系统检香和测试:
7.4.3柴油发电系统检查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房的照明、通风及通信设施等安装完毕,符合电 气设备运行要求; 2低压动力电缆及柴油发电机母线的绝缘电阻测量、耐压 试验合格; 3发电机组空载运行合格以后,由机组逐一对负载供电 分阶段对机组进行试运转,分别加载25%、50%、75%、100% 运行60min,检查发电机运行是否稳定,频率、电压、电流和功 率应保持在正常充许范围内; 4模拟切断市电电源,应急发电机组应能在设计要求的时 间内自动启动恢复市电,应急发电机组自动停机。 7.4.4低压配电十线应检查下列内容:
7.4.4低压配电干线应检查下列内容:
1金属电缆支架与保护导体(PE)端的连接可靠性,暗 部位查阅隐蔽工程记录; 2配电柜(箱)、桥架、母线等安装牢固程度、外观完好
度、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等; 3封闭母线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文件: 4电缆连接器与导线截面应匹配。 7.4.5低压配电干线应测试下列内容: 1通电前,应对断路器、开关等低压电器设备与所连接电 缆及二次回路进行交流耐压测试和线路绝缘电阻测试,测试时, 应将所有断路器(或熔断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 则试方法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 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 2低压配电干线通电后,应对极性进行测试。 7.4.6低压配电柜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线电缆吊牌内容应全面,包含电缆始端、终端、电缆 型号等; 2进线断路器设置的分断能力应正确,各相之间应设置相 间隔板; 3柜(箱)内应无杂物,相色、铭牌号应齐全: 4柜(箱)内的出线回路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 脱色; 5配电室内成套低压出线柜、各层配电柜的外露可导电部 分应单独与PE连接紧密,连接导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 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 6柜(箱)内的接地端子排和零线端子排应分开设置,进 出口处应设防火封堵,且封堵严密; 7柜(箱)内的端子接线应牢固;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 象;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的导 线截面积应相同,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 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8柜(箱)应根据其布置的环境,检查其IP防护等级。 7.4.7低压配电柜满负荷运行后,应测试每个回路电流值,根
据运行电流对相应开关脱扣器值进行整定。 7.4.8双电源切换箱(开关)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测主用电源与备用电源电压、频率、相序的一致性 2 主用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 3 主用电源与备用电源进线回路的零线应保持电气隔离
3主用电源与备用电源进线回路的零线应保持电气隔离。 7.4.9设备控制柜(箱)应测试下列内容: 1在无负荷的情况下,手动控制操作正常自动模式下,模 拟自控信号操作正常,转换开关处于停止,控制箱上所有按钮应 停止工作; 2在带负荷的情况下,应进行点动校核设备转向: 3在满负荷运行情况下,检查设备运行正常,测试设备运 行电流,根据运行电流和额定电流对控制箱热继电器、开关脱扣 器值进行整定;
7.4.10UPS(EPS)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UPS(EPS)环境温度、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使用环境无漏水、可燃气体、积尘等; 2UPS(EPS)和放置电池金属柜(箱)的外露可导电部 分(金属框架、金属基础和金属门)应单独接地并连接可靠; 3各电子元件及配线应牢固,蓄电池无裂纹、鼓肚、损伤: 4 UPS(EPS)系统一次接线应全部完毕,且接线正确: 5 UPS(EPS)所用蓄电池应已充满,并达到使用条件; 6 记录UPS(EPS)和电池的型号规格,核对初装容量; 应校核UPS(EPS)的带载放电时间,结果应满足设计 要求。
结果应符合谐波治理的要求。
结果应符合谐波治理的要求。
7.5.3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远程控制配电柜(变频器柜)应进 行调适,调适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三相负载相序、远程控制及反馈信号二次线路的接线; 2变频器所带负载电机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 额定频率、额定转速等参数设置; 3远程控制方式、加减速时间、运行频率上下限、输入控 制信号类型、输出反馈信号类型等参数设置: 4就地控制模式下启停控制与反馈点对点调试、频率控制 与反馈点对点调试; 5远程控制模式下启停控制与反馈点对点调试、频率控制 与反馈点对点调试。
DB/T29-262-2019标准下载7.5.3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远程控制配电柜(变频器
7.5.4典型区域内的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参数应进行测试
7.5.5智能照明系统功能调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灯具、传感器均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分组设置;当采 用数字寻址时,灯具、传感器等的数学地址应与其物理地址 对应; 2照明系统各控制模式下的工作面照度、相关色温、显色 指数等应进行调适; 3抽样检查照明系统受控于不同输入控制装置时,执行动 作应正确:
在不同控制策略下,照明系统应调适运行效果。 对于体育馆、剧院等特殊公共建筑照明系统,应编制专 适方案,开展照明系统调适工作。
项调适方案AQ/T 9007-2019标准下载,开展照明系统调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