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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T 520-2021 湖南省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移交标准(发布稿).pdf简介:
DBJ43T 520-2021 湖南省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移交标准(发布稿).pdf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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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功能检查测试是指机电设备的运行测试、防水测试 等。专项培训是指移交单位对接收单位人员进行操作系统等的 培训。
3.0.7对于公轨两用桥梁GB∕T 22311-2008 制动衬片压缩应变试验方法,公路管理方与轨道管理方在管理区
3.0.7对于公轨两用桥梁,公路管理方与轨道管理方在管理区 域、责任的划分以及管养费用分摊等问题上可能存在分歧,同时 还可能存在桥梁检查、检测、维护项目的实施与轻轨运行的冲 突,以及时间安排方面需要协调的事项,可能导致一些检测维 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因此公路管理方与轨道管理方在桥梁移交时应先签订协议 可包括以下内容。对各自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在存在交叉的区域 设置养护通道,确保双方都能正常开展工作。对各自管理范围 内的设施承担管养职责,履行各自负责区域设施的日常巡逻、检 测、养护、安保职责。按照桥梁每年平均维护费用、修建桥梁投 资比例、通行吨位或是双方共同使用的结构的年均维护费用等计 算方式,分摊各自的养护费用。此外在协议中还应明确双方技术 资料、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共同研究应急预案的 命令、启动条件、处置方式、处置流程,包括处理措施向上级报 告,对外消息发布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3.0.8与城市桥梁相关联的引道、边坡,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规定,移交时可根据 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按本标准相应章节中的规定执行。 3.0.9接收单位通常是桥梁的管养单位、移交验收的主体责任 单位,完成移交验收、签署移交协议书意味着法定的管理责任交 接,因此应该认真执行和落实好移交验收的各项工作,以确保后 期管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3.0.10桥梁管养单位如能在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就后续养护
3.0.10桥梁管养单位如能在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就后续养护
管理相关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决策提出自已的意见和要求,有益于 后续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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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项目文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类目划分,再在相同类目下 进行组卷。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 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管理性文件应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进行整理、组卷;设 计文件应按设计阶段和专业进行整理、组卷;施工记录、隐蔽项 目验收、质量检查及评定等施工文件,应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 讲行整理、组卷;竣工验收文件应按时间或专题进行整理、组卷; 建设项目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等,可根据数量的多少 组成一卷或多卷;设备文件应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 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顺序排列;竣工图应按专业立卷。 在移交纸质文件的同时,应移交同步形成的电子文件,并确 保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一对应。
4.0.3城市桥梁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桥梁建设参与单位应 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故及修复措施、重大设计变更、质 陷、管养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部位等信息告知管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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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移交
5.1.1设计应对桥梁大修年限、施工工艺、注意事项进行详细
柱、桁架内的施工遗留物,应在移交前清理十净。 5.1.3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中就安全带 宽度提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应在设计施工中落实执行。
5.1.3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中就安全带
5.2桥面细部构造和检查检修设施
5.2.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中的规
检查井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当地政府关于道路检查井综合防治 的相关管理规定,如长沙市2017年发布的《长沙市城市道路管 线检查井、盖病害综合防治办法》。 施工质量保修期内桥面沥青混凝土若出现开裂、变形、坑 槽、破损等严重病害,应按车道全宽进行整版修补,以保证修补 区域路面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城市桥梁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时 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桥梁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施工技术 标准》CJJ/T279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2.2伸缩变形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
5.2.2伸缩变形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
氏于C35,对于转弯半径较小、车辆易擦挂路段的路缘石,应采 用整体现浇、不应采用小块拼装,路缘石外表面不应使用装饰杠
料来修补或找平。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根据桥面上机动 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实际情况,给出了路缘石和护栏的相应设计 要求,防撞路缘和防撞护栏的设计应遵照执行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I11根据桥面上机动 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实际情况,给出了路缘石和护栏的相应设计 要求,防撞路缘和防撞护栏的设计应遵照执行。 5.2.5中央隔离栏的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 南》GAT1567的规定。 5.2.6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对高架道路 桥梁沿线设置防噪声屏障以及防噪声屏障的设计做了具体规定, 相应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5.2.6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对高架道路
包括必要的三方通话系统、安全运行系统、检修系统和逃生系统 等,这些设施移交时还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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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移交设施技术状况的检测及评估
6.0.1移交过程中GB∕T 27794-2011 电力电缆用承插式混凝土导管,如发现峻工资料上的技术指标与实际参数 不符而产生争议,应由移交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所移交设 施进行检测并给出评价结论。 6.0.2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和 要求,观测点位应选在坚固稳定的地点,且应便于理石和观测 并能永久保存
6.0.4未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完成移交的桥梁,移交时应重新
进行质量鉴定,并提交桥梁的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7.0.1工程缺陷责任期是指工程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 修复义务,且由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工程缺陷责任期自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具体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L2017」138 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工程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移交后,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工 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由管养单位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对 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督促、配合 及合同管理责任。缺陷是指建设工程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7.0.3桥梁建设单位在退还质保金时应征求管养单位意见,检 查核实是否所有缺陷病害已按时整改完成、是否存在漏项,以此 药束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 法》(建质[2017」138号)规定,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 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 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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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2、8.0.3 桥梁保护区的管理,关系到桥梁的正常信
桥梁检修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 15763.4-2009》,因此必须移交给接收单位,以有 利于桥梁管养单位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