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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NAME 019-2020 模块化生活楼设计技术要求.pdf简介:
"名称 T/CSNAME 019-2020 模块化生活楼设计技术要求.pdf"这个文件名似乎是一个标准或规范的编号,"T/CSNAME"可能是某个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代码,"019-2020"可能是版本号,"模块化生活楼设计技术要求"则是文件的主题,它很可能是一份关于模块化生活楼(如住宅、公寓楼等)的设计标准、规定或技术指南,内容可能涵盖了设计原则、施工技术、材料选用、结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这份文件可能是为建筑设计师、工程师、开发商或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指导的。若要详细了解具体内容,你需要查阅或下载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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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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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模块化设计, 4.1一般要求 4.2平面与空间设计 4.3模块组合 设备设施设计及选用 5.1一般要求 5.2节能环保要求 结构设计 6.1一般要求, 6.2结构节点设计 6.3吊点和吊装导向设计 6.4 结构强度设计 围护结构构造 7. 1 一般要求 7. 2 门窗 7. 3 屋顶 内部构造和内装修 8. 1 一般要求 8. 2 地板和吊顶 8. 3 卫浴间 8. 4 电缆、管线空间 8.5 楼梯、电梯井 8. 6 内装修 防火和防腐蚀 9. 1 防火 9. 2 防腐蚀 0 试验 10. 1 般要求 10.2管线试验
隔震支座安装施工措施T/CSNAME 0192020
10.3电气、控制、通讯试验 10.4设备设施试验 10.5门窗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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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生活楼设计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模块化生活楼模块化设计、设备设施设计及选用、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构造、内部 造和内装修、防火和防腐蚀以及试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船舶、海洋工程的模块化生活楼设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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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模块化生活楼的设计应符合模块集成性、组合多样性和功能实用性的原则,实现各功 批量生产和模块间的快速拆装。
批量生产和模块间的快速拆装。 4.1.2模块化生活楼的标准模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模块化生活楼的主要功能空间宜使用标准模块; b 标准模块设计宜整体性强,安装方便; c) 模块组合后,其设备管线、电缆的配置应具有系统性; d 具有可吊装性、可组合性。 4.1.3 标准模块以外的构件宣设计为标准化或模块化的组件,与标准模块配套使用,应形成合理的结 构体系。 4.1.4模块化生活楼的标准模块重量及重心要得到很好的控制,重心位置符合功能设计前提下,尽量 靠近几何中心。
4.1.2模块化生活楼的标准
4.1.5模块化生活楼应满足下列使用要求
a)使用功能合理,空间组织便捷; b) 满足采光、照明、通风、降噪、保温、隔热及防水等功能要求; C 满足防火、脱险及防护等使用安全要求; d) 满足模块间快速拆装要求。 1.6标准模块在设计过程中,选材、设计各环节均应遵循环保、节能的原则
4. 2平面与空间设计
模块化生活楼标准模块外形尺寸可以依据立 2006标题三规定的要求,模块化生活楼的标准模块 视图如图1所示。
T/CSNAME019—2020标引序号说明:一功能模块内部区域:2——走廊区域:电缆井、管道井。图1标准模块视图4.2.2标准模块的设计,除包括功能模块本身设计外,在标准模块上设计有供本模块和与相邻模块相连接的管道井、电缆井。最终管线与电缆分别布置于与标准模块相连接的底部框架内。4.2.3随着使用生活楼的人数不同,在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前提下,可通过增减标准模块的数量来实现使用要求。4.3模块组合4.3.1标准模块按使用功能要求合理地进行空间设计,可以实现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4.3.2标准模块可采用下列典型布置方式:a)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标准模块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具有功能独立性,如图2所示。a)单独使用b)组合使用图2标准模块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示意图3
T/CSNAME019—20206.1.3标准模块的结构设计应满足稳定性、强度、刚度、总体布置及各专业设计的要求,应符合IS019902中的规定。6.2结构节点设计6.2.1标准模块内部的节点设计,可采用传统的焊接形式,并符合AWSD1.1/D1.1M中的规定。6.2.2标准模块间的连接节点设计既要考虑稳定性要求、强度要求、刚度要求、使用需求,又要具备可快速安装拆卸的特点,模块间采用无焊接的连接形式。若是船的生活楼模块,模块尺寸需考虑船体结构的骨材间距,以配合模块及底座下方的结构加强安装,如肋距、纵骨间距等。6.2.3在水平模块间的连接,可采用螺栓组连接节点,需考虑螺栓中心距和间距符合GB50017一2017第12章中的规定,并且满足实际操作对空间的要求。采用组合使用平垫片和弹性垫片来防止松动。如图4所示。箱体1内部连接处箱体II箱体II箱体IVa)模块内部连接b)模块外部连接图4标准模块间水平连接示意图6.2.4在上下模块间的连接,可采用扭锁形式。模块安装时把扭锁放入已设计好的角件中,模块下落后自动锁紧,无需人工操作。在拆卸模块时只需拉伸拉杆即可解锁,方便快捷。如图5所示。5
T/CSNAME019—2020块图5标准模块间上下连接示意图6.3吊点和吊装导向设计6.3.1模块吊点的设计,可考虑利用模块上下连接点结构上的开孔,使用集装箱锁头进行吊装,吊装后可快速拆卸,并用于下个模块的吊装使用。如图6所示。6.3.2模块吊装导向设计,可考虑将吊装导向设置在主框架立柱附近,采用两向带有坡度的厚钢板限制模块下放时的位移。吊点导向导向吊点吊点/导向导向吊点a)吊点和导向装置位置b)吊点和导向装置详图6
T/CSNAME019—2020c)吊装锁头样式图6标准模块吊点和吊装导向示意图6.4结构强度设计6.4.1模块化生活楼结构形式确定后,通过计算分析确定结构形式的可靠性。需进行整体强度计算、局部强度计算及连接件疲劳寿命计算。6.4.2在进行整体强度计算时,需考虑基础数据(包括重控数据、环境标准)、在位工况分析、运输工况分析、吊装工况分析,要求所有杆件在各个工况下的最大应力均小于许用应力,即整体结构符合ISC19902中的规定。6.4.3在进行局部强度计算时,应包括甲板板、钢围壁、加强筋、连接节点处的强度计算,要求所有构件在各个工况下的最大应力均小于许用应力,符合IS019902中的规定。6.4.4在进行连接件疲劳寿命计算时,需考虑进行连接件整体校核和局部连接板校核,比较不同工况下连接点处受力,选取最大力作为校核的基础。疲劳寿命计算需考虑材料在疲劳破坏前所经历的应力循环数,根据生活楼的使用寿命进行数据的选取。保证连接件的应力范围小于许用应力范围,符合ISO19902中的规定。6.4.5模块化生活楼海上运输需满足模块自身的受力及系固设备的强度要求。7围护结构构造7.1一般要求7.1.1模块化生活楼的围护结构应与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相适应,并通过采取下列技术措施,满足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和节能设计要求,符合GB/T13409和GB50189中的规定。a)2有保温要求的地区,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满足要求;b)有防热要求的地区,宜采用轻质围护结构;c)某些建筑类型,宜采用模块结构外露的建筑方案时,可设计为内保温(隔热),所用模块的外表面应完好无损,涂装完整。7. 1. 2当标准模块预制、现场组装时,维护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a)围护构造不得妨碍模块的运输、吊装与安装,并应满足运输、堆放和吊装各阶段对变形和安全防护的要求;b)围护单元的接缝构造应使围护功能具有连续性;c)在模块连接处的围护结构应设计为可移动结构形式,便于安装;d)标准模块构件安装时应避免对维护构造造成破坏。7. 1.3标准模块围护结构宜采用轻质、高效、预制装配的保温、隔热材料。7. 1. 4标准模块围护结构降噪应符合IMOA468XII中规定。7.1. 5廊式组合模块的门廊除应满足结构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防雨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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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标准模块顶板不应直接作为承重屋面使用, 并满足防水、降噪、抗风等的需要 7.3.2标准模块顶板应设计相应的排水构造,满足顶部排水的需要,
7.3.1标准模块顶板不应直接作为承重屋面使用,
7.3.1标准模块顶板不应直接作为承重屋面使用, 并满足防水、降噪、抗风等的需要 7.3.2标准模块顶板应设计相应的排水构造,满足顶部排水的需要,
8.1.1标准模块内部设计应考虑在运输、吊装过程中产生的变形影响,连续的装修平面和装修转折面 宜设置明缝或软接缝,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8.1.2标准模块的内装修宜薄型化,以取得最大净空间。
8.2.1标准模块角件处的结 板应设置活动盖板或局部留置现场完成 8.2.2吊顶构件宜采用轻质板材并利 板吊挂,其上方需检修时,应设置检修孔
8.3.1标准模块内小型卫生间宜采用整体卫浴间,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整体卫浴宜优先采用侧排水方案。当采用侧排水方案时,应设置可安装、检修的管道空间;当 整体卫浴采用下方排水方案时,下部箱顶板应开设检修人孔,推荐检修人孔尺寸为450mmX 450mm; b)整体卫浴采用无外窗方案时《环境试验支持文件和指南温湿度试验箱不确定度计算 GB/T2424.27-2013》,应设置通风装置;当采用有外窗方案时,宣设置通风装置, 8.3.2非整体的卫浴间应设置地面防水层,并宜采用柔性防水层,有淋浴的卫浴间地面防水层应上延 墙面可作为防水层使用
8.4.1标准模块设置管道并,标准模块内部的管线与管道井中的主管线进行连接,以避免或减少主管 道连续穿箱,管道井的设置应满足安装、维修的要求。 8.4.2标准模块设置电缆井,标准模块电气、控制、通讯系统采用标准模块内部进行集成,在电缆井 中设置标准模块需要的专用接口,在电缆井中设置电缆托架用于电缆铺设,强电、弱电电缆需分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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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预制的标准模块宜在工厂完成内装修,在对装修成品有保护的条件下,可充分利用箱内空 ,装运室内物品和现场使用的材料,提高运输效率。 6.2内装修工程应满足本标准第8.1至8.6节的有关要求。
9.2.1设计文件中应有除锈涂装设计的专项内容,包括侵蚀作用分类、除锈质量等级和涂层构造等,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CB/T231中的规定,标准模块的防腐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9.2.2标准模块表面应有完整的涂层防护;即有模块表面涂层有损伤时应进行局部整修,并以长效涂 层涂装防护。
10. 3 电气、控制、通讯试验
应对电气、控制、通讯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回路检查、绝缘检查、功能试验等内容,应符合GB50150 GB50166、GB50526中的规定。
标准模块的设备安装完成后,对标准模块的设备设施的相应功能进行调试05MR602 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交通设施],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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