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3-201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 3-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无水印版)简介:
《JGJ 3-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主编的一部关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国家标准。它于2010年发布,是工程建设中关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的重要规范,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4米的民用建筑。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结构选型、材料选用、施工方法、质量控制、抗震设计、防火设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特种结构等。它旨在保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经济性、耐久性和环境友好性。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抗震性能、裂缝控制、施工工艺控制、检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是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时的重要依据。通过遵循该规程,可以确保高层建筑的结构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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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键构件”是指该构件的失效可能引起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严 重破坏;“普通竖向构件”是指“关键构件”之外的竖向构件;“耗能构件” 包括框架梁、剪力墙连梁及耗能支撑等
3.11.3不同抗震性能水准的结构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3.11.3不同抗震性能水准的结构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1第1性能水准的结构,应满足弹性设计要求。在多遇地 震作用下,其承载力和变形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在设防烈 度地震作用下《现浇泡沫混凝土轻钢龙骨复合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CECS 406:2015》,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Yc ScE + Yeh Sehk + Yev SeEvk < Ra/YRE
式中: Rd、YrE 分别为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和承载力抗震调 整系数,同本规程第3.8.1条; SGE、%G、YEh、YEv同本规程第5.6.3条; Sihk一一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构件内力,不需考 虑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 S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构件内力,不需考 虑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
的规定,其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SGE + Sehk '+ 0. 4Sevk ≤Rk
SGE +0. 4Senk + SEvk < Rk
式中:VcE 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构件剪力(N): Vek 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构件剪力(N),不需考虑与抗 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 fek 混凝土轴心拉压强度标准值(N/mm²); 剪力墙端部暗柱中型钢的强度标准值(N/mm²) A. 剪力墙端部暗柱中型钢的截面面积(mm²);
3.12抗连续倒塌设计基本要求
3.12.1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结构应满足抗连续倒塌概念 设计要求;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拆除构件方法进行抗连续倒塌 设计。
3.12.2抗连续倒塌概念设计应符合下
1应采取必要的结构连接措施,增强结构的整体性。 2主体结构宜采用多跨规则的超静定结构 3结构构件应具有适宜的延性,避免剪切破坏、压溃破坏, 锚固破坏、节点先于构件破坏。 4结构构件应具有一定的反向承载能力。 5周边及边跨框架的柱距不宜过大。
6转换结构应具有整体多重传递重力荷载途径。 7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柱宜刚接,梁板顶、底钢筋在支座处 宜按受拉要求连续贯通。 8钢结构框架梁柱宜刚接。 9独立基础之间宜采用拉梁莲接。 3.12.3抗连续倒塌的拆除构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逐个分别拆除结构周边柱、底层内部柱以及转换桁架腹 杆等重要构件。 2可采用弹性静力方法分析剩余结构的内力与变形。 3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3.12.3抗连续倒塌的拆除构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逐个分别拆除结构周边柱、底层内部柱以及转换桁架 杆等重要构件。 2可采用弹性静力方法分析剩余结构的内力与变形。 3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3. 12. 3)
式中:Sd 剩余结构构件效应设计值,可按本规程第3.12.4 条的规定计算; Rd一 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第 3.12.5条的规定计算; B 效应折减系数。对中部水平构件取0.67,对其他 构件取1.0。 3.12.4乡 结构抗续倒塌设计时,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 式确定:
Sd=a(Sck→dqSQi.k)→wSw
(3. 12. 4)
连续倒塌设计要求时,在
3.12.6当拆除某构件不能满足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要求时,在
该构件表面附加80kN/m?侧向偶然作用设计值,此时其承载 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Rd≥Sd Sd = Sck + 0. 6SQk + SAd
式中: Rd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程第3.8.1条采用; Sd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ck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ok 活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Ad 侧向偶然作用设计值的效应
4.1.1’高层建筑的自重荷载、楼(屋)面活荷载及屋面雪不 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 定采用。
4.1.2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受力有影响的起重
4.1.5直升机平台的活荷载应采用下列两款中能使平台产生最 大内力的荷载: 1直升机总重量弓起的局部荷载,按由实际最大起飞重量 快定的局部荷载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确定。对具有液压轮胎起落 架的直升机,动力系数可取1.4;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 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表4.1.5取用
表4.1.5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
2等效均布活荷载5kN/m²
2等效均布活荷载5kN/m²
4.2.1主体结构计算时,风荷载作用面积应取垂直于风向的最
大投影面积,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单位面积风荷载标准值应按 式计算:
k Bpsll,w
武中:k一 风荷载标准值(kN/m?); 20o 基本风压(kN/m²),应按本规程第4.2.2条的规 定采用; 一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本规程第4.2.3条的规定 采用; β一一高度处的风振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2.2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 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β一一高度处的风振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4.2.2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 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2.3计算主体结构的风荷载效应时,风荷载体型系数s可按 下列规定采用: 1圆形平面建箔饭0&
4.2.2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 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2.3计算主体结构的风荷载效应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可按 下列规定采用: 1圆形平面建筑取0.8: 2正多边形及截角三角形平面建筑,由下式计算
1圆形平面建筑取0.8; 2正多边形及截角三角形平面建筑,由下式计算
us = 0. 8±1.2/ Vn
式中:n一一多边形的边数。 3高宽比H/B不大于4的矩形、方形、十字形平面建筑 取1.3; 4下列建筑取1.4: 1)V形、Y形、弧形、双十字形、井字形平面建筑; 2)L形、槽形和高宽比H/B大于4的十字形平面建筑; 3)高宽比H/B大于4,长宽比L/B不大于1.5的矩形 鼓形平面建筑。
5在需要更细致进行风荷载计算的场合,风荷载体型系 可按本规程附录B采用,或由风洞试验确定。
可按本规程附录B来用,或由风桐试验确定。 4.2.4当多栋或群集的高层建筑相互间距较近时,宜考愿风力 相互十扰的群体效应。一般可将单栋建筑的体型系数。乘以相 互十扰增大系数,该系数可参考类似条件的试验资料确定;必要 时宜通过风洞试验确定。 4.2.5横风向振动效应或扭转风振效应明显的高层建筑,应考 虑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影响。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计算 范围、方法以及顺风向与横风尚效应的组合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4.2.6考虑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影响时,结构顺风向及横风 向的侧向位移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3.7.3条的规定。 4.2.7房屋高度大于200m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风洞 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 1平面形状或立面形状复杂; 2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 3周围地形和环境较复杂。 4.2.8檐口、雨篷、遮阳板、阳台等水平构件,计算局部上浮 风荷载时,风荷载体型系数不宜小于2.0。 4.2.9设计高层建筑的幕墙结构时,风荷载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一产
相互于扰的群体效应。一般可将单栋建筑的体型系数乘以 互十扰增大系数,该系数可参考类似条件的试验资料确定;必 时宜通过风洞试验确定,
4.2.5横风向振动效应或扭转风振效应明显的高层建筑,应
虑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影响。横风向风振或扭转风振的计 范围、方法以及顺风向与横风向效应的组合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 IG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133的有关规 采用。
4.3.1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度作用,应符合下
EN 14511-2-2004 空间加热和制冷用带电驱动压缩机的空调、液体冷却包和热泵.第2部分试验条件,3.1各抗囊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展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直高于本地 丞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
2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4.3.2高层建筑结构的地慧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尚分别计算水平 地震作用: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 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2质: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尚水平地 展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 扭转影响。 3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7度(0.15g)、8度 抗囊设计时应计入竖尚地震作用。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每层质心 于地震作用方向的偏移值可按下式采用:
4.3.3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每
表4.3.4采用时程分析法的高层建筑结构
4.3.5进行结构时程分析时管井井点降水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411-2004),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