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06-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高岭土、叶蜡石、耐火粘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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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06-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高岭土、叶蜡石、耐火粘土.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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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06-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高岭土、叶蜡石、耐火粘土"是一个关于矿产地质勘查的行业标准,它详细规定了在进行高岭土、叶蜡石和耐火粘土这类特定矿产地质勘查活动时的工作方法、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标准。这份规范可能包括地质勘查的流程、采样技术、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估等内容,旨在保证矿产勘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它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高岭土、叶蜡石和耐火粘土的地质勘查工作。

DZ/T 0206-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高岭土、叶蜡石、耐火粘土.pdf部分内容预览:

表1高岭土、叶蜡石、耐火黏土化学分析项目表

5.7.3. 2物化性能测试

高岭土、叶蜡石、耐火黏土矿石物化性能测试项目一般要求见表2,实际测定时还应根据相应用 某些物化性能测试项目,高岭土若为砂质高岭土矿石时应采取淘洗精矿样进行粒度测定

岭土、叶蜡石、耐火黏土矿石物化性能测试项且表

NB/T 20399-2017标准下载5.7.4分析测试质量检查

5.7.4.1化学分析质量检查

凡参加资源量估算的高岭土、叶蜡石、耐火黏土矿基本分析、组合分析结果,均需进行内检、外检。依 据岩石矿物试样化学成分重复分析相对偏差允许限,判定分析结果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存在样品制备和 分析的偶然误差和样品分析的系统误差。当重复分析结果的相对偏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时为合格,大于 允许限时为不合格。 岩石矿物试样化学成分重复分析相对偏差允许限的数学见公式(2):

Yc一重复分析试样中某组分相对偏差允许限,数值用“%”表示; X一重复分析试样中某组分平均质量分数,数值用“%”表示; 某组分重复分析相对偏差允许限系数(见表3)。

石化学分析项目重复分析相对偏差允许限系数表

DZ/T02062020

5.7.4.1.2内检及内检结果处理

内检及内检结果处理的要求如下。 a)内检:样品应由送样单位及时地从基本分析粗副样(<0.85mm,即一20目)中分期、分批按矿 石类型(或品级)抽取,编密码送原测试单位进行复测。基本分析内检样品数量应不少于基本分 析应抽检样品总数的10%,当应抽检样品数量较多或大量测试结果证明质量符合要求时,内检 样品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组合分析内检样品数量应不少于组合分析应抽检样品 总数的5%。 b) 内检结果处理:各批(期)次样品的内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0%。否则应判定相应批(期)次内检 合格率不符合要求,须抽取同批(期)次同样数量未验证过的样品再次内检。再次内检后,若合 格率仍不符合要求,则相应批(期)次原分析结果全部无效,对此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处理。对任何内检超差的样品均应分析超差原因,并视情况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证明原 分析结果错误的应予改正。

外检及外检结果处理的要求如下。 a 外检:样品应由送样单位会同原测试单位从内检合格的基本分析、组合分析正余样中分期、分批 抽取,编明码送取得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的实验室测试。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外检样品数量, 一股为参加资源量估算的相应原分析样品总数的5%,当参加资源量估算的相应原分析样品数 量较多时,外检比例适当降低,但不应少于3%。 b) 外检结果处理:各批(期)次样品的外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0%。否则应判定相应批(期)次外检 合格率不符合要求;原分析结果比外检分析结果75%以上偏高或偏低,即认为存在系统误差。 外检样品合格率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系统误差时,应扩大1倍外检样品数量重新外检。重新外检 后,若外检样品合格率仍不符合要求或仍存在系统误差时,原测试单位和外检单位应共同查找 外检超差或产生系统误差的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返工后的基本分析结果仍需进行内 检、外检。

5.7.4.1.4仲裁分析

仲裁分析的要求如下: a)当外检合格率不符合要求或原分析结果存在系统误差,而原测试单位和外检单位不能确定误差 原因,或者对误差原因有分歧意见时,应由原分析单位和外检单位协商确定仲裁单位,进行仲裁 分析。 b 仲裁分析样品由原分析单位从原分析样品的正余样中抽取,数量一般不少于外检样品数量的 20%,且不应少于10件。当仲裁分析结果证明原分析结果错误时,应予纠正;若存在系统误差 且必须校正时,应将存在系统误差的批次样品全部返工,或者加倍数量进行仲裁分析,取得充分 可靠的依据,求出校正系数,对有系统误差的分析结果进行校正

5.7.4.2物理性能测试质量检查

基本分析中含有耐火度、塑性指 双份测定、内检、外检等,并须注意 衬火度允许误差为10℃,塑性指数

5.8. 1体积质量样

允许误差为0.5%,其他物理性能测定的质量要

5.8.1.1体积质量(体重)样应按矿石类型(或品级)分别采取,并在空间分布和数量上具有代表性。小 体积质量样应在野外蜡封,每种主要矿石类型(或品级)的样品数量一般不少于30件,规格一般为60cm 120cm;大体积质量样数量应根据矿石结构特征具体确定,规格一般不小于0.125m。 5.8.1.2在采集小体积质量样的同时,硬质矿石还应采集不少于1件大体积质量样,软质和松散状矿石 采集不少于3件大体积质量样,用于校正小体积质量值;当小体积质量样难以采集和测定,直接用大体积 质量值参与矿产资源量估算时,每种矿石类型(或品级)的大体积质量测定样品不少于6件。 5.8.1.3在测定小体积质量的同时应进行矿石的湿度和品位(包括基本分析项目)测定。当湿度大于 3%时,应对体积质量值进行湿度校正;测定大体积质量时,还应测定矿石品位、矿石块度、松散系数、休止 角等。 5.8.1.4普查阶段确实不具备采样条件时.体积质量样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8.2物理力学性能测试相

5.8.2.1查阶段可采用类比法确定岩(矿)右的物理力学性质。 5.8.2.2详查、勘探阶段应在矿体、顶底板围岩和较厚的夹石中分别采取不少于3组有代表性的岩(矿) 石物理力学性能测试样。地下开采矿床应对井巷通过的主要岩组进行采样,露天开采矿床应重点在边坡 地段的岩组中进行采样。 5.8.2.3测试项目一般包括:岩(矿)石或土体的体积质量、湿度、孔隙度、松散系数;矿体顶底板和矿石 的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抗拉强度等

5.9矿石加工试验样品的采集与试验

5.9.1.1样品采集前,应与试验单位密切配合,必要时征求项目开发咨询设计单位意见,共同编制采样 设计书,经矿产勘查投资人同意后实施。 5.9.1.2采取试验样品时,应考虑矿石类型(或品级)、结构、构造和空间分布的代表性。当矿石中有共 生、伴生有用组分时应一并考虑采样的代表性,以便试验时研究其综合回收的工艺流程。采集实验室流 程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及半工业试验样品时,还应考虑开采时废石混人和矿石贫化的影响。当不 司矿右类型(或品级)的矿右不可能或不需要分别开采或分别加工时,可只采取混合矿样(矿样中各矿右 类型或品级矿石所占比例应有代表性)。试验样品数量为1件~2件。 5.9.1.3试验矿样通常在首采区的地表露头或探矿工程中采取,采样方法一般为刻槽法、剥层法、全巷 法及矿芯劈取法

5. 9. 2矿石加工试验

仔在的 生有用、有害组分,研究其赋存状态和综合 去除的可能性

DZ/T02062020

5.10原始资料保存、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JIS A5504-1994 钢丝网资料保存、编录、综合整理

5.10.1所有探矿工程均应拍照保留施工开始前和施工现场恢复后的现场影像资料,以及施工采取的样 品、岩(矿)芯等影像资料,并编号说明,制成光盘,作为原始资料加以保存。 5.10.2原始地质编录是对地质现象和观察研究的记录,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应对全部野外原 始地质编录资料进行系统的质量检查、验收,其工作质量按DZ/T0078执行。 5.10.3地质勘查资料综合整理工作,要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进行全面深人的分析研究,特别是 成矿地质条件及成矿规律的研究,具体按DZ/T0079执行。 5.10.4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应紧密围绕勘查目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研究分析应简明 扼要,结论依据可靠,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具体要求按DZ/T0033执行。

6.1.1在普查、详查和勘探各阶段,均应进行可行性评价工作,并与勘查工作同步进行、动态深化,以使 矿产勘查工作与下一步勘查或矿山建设紧密接,减少矿产勘查、矿山开发的投资风险,提高矿产勘查开 发的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综合效益。 6.1.2可行性评价根据研究深度由浅到深划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概 略研究可由勘查单位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应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 6.1.3可行性评价应视研究深度的需要,综合考虑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 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分析研究矿山建设的可能性(投资机会)、可行性,并做出较低勘查阶段是否宜转入较 高勘查阶段、矿山开发是否可行的结论

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简略研究,做出矿床开发是否可能、是否转人下一勘查阶段工 论。 2.2概略研究可以在各勘查工作程度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按DZ/T0336执行。

6.3.1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 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初步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基本评价,为矿山建设立项提供决 策依据。

4.1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加工、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 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详细研究,做出矿山建设是否可行的详细评价,为矿山建设投资决 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编制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等提供依据。 4.2可行性研究一般应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1.1普查阶段,通常采用高岭土、叶蜡石、耐火黏土矿产一般工业指标(参见附录E)。 1.2详查、勘探阶段,原则上应采用论证制定的矿床工业指标。矿床工业指标的论证制定按 339执行。

7.2资源量和储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照明 GB/T16275-2008》7.2.1资源量估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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