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 287-2018.pdf简介: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 287-2018.pdf" 是中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之一。这份标准全称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是由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于2018年实施。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养护技术指导。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内容,包括植物的生长管理、土壤管理、灌溉与排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环境调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方法。它涵盖了园林绿地的日常养护、季节性养护、特殊时期养护等各个环节,对于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品质、延长绿地使用寿命、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简而言之,这份标准是针对园林绿化的专业养护管理指南,是园林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人员必须参考的法规性文件。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 287-2018.pdf部分内容预览:
2.0.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landscapemaintenanceandmanage
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 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等技术措施及相应管 理工作。
green space
DB33∕T 1218-2020 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编码标准绿地中游憩、照明、标识牌、围栏、卫生、给水排水等各类 设施。
植物生长的强弱程度。泛指植株的生长速度、十皮和茎叶的 色泽及质地所表明的健康程度、植株苗壮程度、分檗或分枝的繁 茂程度等。
园林植物中,能够有效覆盖绿地表面的低矮植物,具有覆盖 能力强、植株较低矮、生育期内可露地栽培等特点。
reshaping and pruning
reshaping and pruning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 技术措施。
在树未一年生枝条上选留方向、位置合适且饱满的芽后剪去 枝条一部分的修剪方法。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0.8 疏枝 thinning branch (thinning trunk)
将树木的枝条从基部剪去,以减少树冠枝条的修剪方法。
将树术的枝条从基部剪去,以减少树冠枝条的修剪方法。 2.0.9返青水green return irrigation
为促进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萌芽返青前对植 物进行的灌溉。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0.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 方面。 3.0.2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 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
方面。 3.0.2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 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 护等。 3.0.3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绿地清理与保洁、 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 3.0.4园林植物按照其生态类型、园林应用等应分为树未、花 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 3.0.5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应将绿地养护质量分为三 个等级。绿地养护质量应包括园林植物养护质量和绿地管理 质量。
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 3.0.5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应将绿地养护质量分为三 个等级。绿地养护质量应包括园林植物养护质量和绿地管理 质量。
4.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4.1.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应分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 管理、三级养护管理, 4.1.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质量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质
续表 4. 1. 2
4.2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4.2.1植物养护质量应包括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力 生植物、竹类养护质量。 4.2.2树木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3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4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2.5地被植物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6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2.7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5.1.1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应分为含古树名木的树木、 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 5.1.2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 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 物防护。
5.1.3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古树名木养
5.1.3占树名不的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古树名木乔 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的有关规定
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的有关规定
5.2.1树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 能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 2修剪树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 安排、岗前培训、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 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 3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应先剪除无需保留 的枯死枝、徒长枝,再按照由主枝的基部自内向外并逐渐向上的 顺序进行其他枝条的修剪。 4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 则呈45°倾斜;直径超过0.04m的剪锯口应先从下往上进行修 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 5修剪工具应定期维护并消毒。
各类树木的修剪方法各不相同。
5.2.3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 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残枝。 2树林应修剪主十下部侧生枝,逐步提高分枝点。相同树 种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林缘树分枝点应低于林内树木。 3主干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 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 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 风透光。 4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 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 5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 持一致。 2)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 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 3)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 应保留出安全距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 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75的有关规定
5.2.4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 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丛,应 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 晰,外缘枝叶紧密。 2短截突出灌未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 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檗应及时蔬除;灌木内膛小枝应蔬疏 剪,强壮枝应进行短截。 3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 宜尽早剪除。
4花灌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 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具体修 剪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 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发新枝;1 年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 促使再次开花。 2)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应根据花芽生长位置 进行整形修剪,保留观赏所需花枝和花芽,生长李应 在花落后10d~15d根据枝条健壮程度并选好留芽方向 和位置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 密枝。 3)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修剪应培育新枝和保护老枝: 剪除十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 或病虫枝。 5栽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 枝,培育新枝。裁植多年的有主十的灌木,每年应交替回缩主枝 主十,控制树冠。
GB/T 51387-2019标准下载.2.5绿篱及色带修剪应符合下
1绿离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手满: 高度一致,侧面平齐。 2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离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 规定。 3生长旺盛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4次;生长缓 慢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3次。 4绿禽及色带在符合安全要求高度的前提下,每次修剪高 度较前一次应有所提高;当绿离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 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 5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
5.2.6藤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攀缘棚架上的藤木,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 健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十枯枝,使枝 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曲枝 蔓诱引措施来弥补空缺。 2匍匐于地面的藤木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 老弱藤蔓。 3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蔬枝,生长势衰弱时 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 4观花藤木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并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 花枝条。
5.2.7树木修剪应安全作业DB23∕T 2765-2020 预拌混凝土早期强度推定试验方法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 2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 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 3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当占用道路修 剪时应办理行政许可,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 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4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 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 5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 距离要求,避免触电。 6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 5.2.8树木灌溉与排水的原则、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 情况,进行灌水和排涝。 2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植物无萎為现象的含水量 为标准。 3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用含有 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