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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pdf简介:
"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是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一份技术指南。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过程,强调在建筑设计、施工图绘制中融入绿色建筑的理念和技术要求。
审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绿色建筑设计原则:审查设计是否遵循绿色建筑的基本原则,如节约能源、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能效、健康舒适等。
2. 建筑节能设计:评价是否采用了节能材料和设计策略,如太阳能利用、雨水收集、自然通风等。
3. 环境影响评估:审查设计是否考虑了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控制、材料选择对环境的长期影响等。
4. 室内环境质量:检查设计是否关注室内空气质量、采光、温度控制等,以确保居住者健康。
5. 施工图的详细性和规范性:评估施工图是否清晰、完整,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和标准。
6. 施工过程中的绿色施工:考虑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环保,如减少废弃物、噪声控制等。
这份审查要点对于推动陕西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作用。
陕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7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审查内容 1、说明中的内容应符合强制性要求。 2、执行标准条文: 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0 2014 9.1.1施工图设计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 时的冷负荷计算。 9.2.1暖通空调系统供回水温度的设计应满 足下列要求: 1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 应小于5℃。 2除利用废热或热泵系统外,空调热水系 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5℃。 3未端采用散热器的集中供暖系统的供 回水温差不应小于25℃。 4空调冷冻水系统的供冷半径宜控制在 300m以内,当供冷半径大于300m,经过技术经 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大温差输送。 9.2.2应对空调水系统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 根据计算结果采用调整管径、设置阻力阀门等 平衡措施。 9.2.3空调通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空 调机组位置不应远离其服务的房间或空间,并 应采取隔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9.2.4空调通风系统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求: 1空调通风系统矩形风管断面的长宽比 不宜大于4,不应大于8。 2空调通风系统管道在转弯、分支处应采 用阻力损失小的弯头、三通部件。
审查内容 3空调通风系统管道应设置调试、维护用 的调节阀、风管测压孔、检查孔和清洗孔。 9.2.5输配系统应合理采用多级泵、大温差小 流量、变流量控制。 9.2.7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利用,严禁直接排 放。 9.3.2冷热源设备容量应以设计工况下的计 算冷热负荷为依据确定,合理搭配设备的容量 和台数。 9.3.7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 (COP)、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和综合 制冷性能系数(SCOP),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 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的能效比(EER), 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的名义制冷综合性能系 数(IPLV),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的性能参数以及 锅炉名义工况下的热效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地方有 关标准的规定。 9.3.8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供暖设备 时,其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当有集中热源 时,不宜采用其作为热源。 9.4.1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供应、输配系统以 及未端设备均应能根据室外气候环境、室内使 用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节控制,设计文件 应提供各环节的运行控制策略。 9.4.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检测 与监控设备或系统。 9.4.4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量计量应按照物 业归属和运行管理要求设置能量计量装置。并 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的能效比(EER) 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的名义制冷综合性能系 数(IPLV),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的性能参数以及 1 锅炉名义工况下的热效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地方有 关标准的规定。 9.3.8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供暖设备 时,其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当有集中热源 时,不宜采用其作为热源。 9.4.1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供应、输配系统以 及末端设备均应能根据室外气候环境、室内使 用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节控制,设计文件 应提供各环节的运行控制策略。 9.4.2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检测 与监控设备或系统。 9.4.4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量计量应按照物 业归属和运行管理要求设置能量计量装置。并 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公共建筑绿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的能量计色设计说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专篇GB50189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2蓄能系统冷热源的夜间低谷用电量应单独计量。暖通空调设3数据中心空调系统的能耗应单独计量。计送排风机能耗应单独计量。4暖通空调系统的能耗计量应纳人统一的建筑能耗计量系统。★9.4.6人员密度大的功能空间,宜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全空气空调系统应能实现全新风运行和可调新风比,并宜采用变风量调节。9.4.8末端空调系统的设置应实现使用时间分室可控、房间温度分室可调。3、说明中应有的内容:11)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等相应的设计参数2)空调和供暖系统的供暖热源形式、输送系统、自动控制与热计量、锅炉效率、机组能效。对利用余热废热及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供应的情况要求进行说明3)集中供暖空调系统房间内的温度自动控制装置设置情况。4)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空调系统形式、冷水主机、输送系统、能量回收、自动控制与冷计量。冷水机组能效、水泵输送能效比和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5)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可调新风比的措施。6)说明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范围及型式,并提供热回收风量和热回收效率42
4.5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专篇及绿色技术措
审查内容 3电梯厅、走廊、楼梯间等场所可设置时 控或人体感应等控制装置; 4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应独立分区控制, 并宜设置随室外天然光的照度变化自动控制或 调节的功能; 5停车库的一般照明宜采取行车道、停车 位分区控制及自动感应调光控制方式。 6照明环境要求高或功能复杂的公共建 筑、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 应具有光控、时控、人体感应等功能;智能照明 系统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应具有与建筑设 备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10.3.6照明设计应选用高效照明光源,并应 满足以下要求: 1高大房间的一般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 物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 2一般工作场所应依次选择细管径直管 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并应优先选择功率大于 25W的荧光灯; 3场地内的人行道路宜采用LED灯、小 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 光灯; 4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 10.3.8灯具附属装置应采用功率损耗低、性 能稳定的节能产品,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类光源应配用相应的电子镇流器或 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镇流器的能效因数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2采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 应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就地无功功率补偿,其补 偿后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审查内容 10.3.9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10.4.1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 变压器,并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配 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不应高于现行 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 介值》GB2005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10.4.3应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 的电梯。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 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 能。 10.5.1公共建筑应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 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设置电能计量,并应符合 以下规定: 1应在每个独立的建筑物设置总电表; 2应对照明、电梯、制冷站、热力站、空调 设备、中水设备、给排水设备、景观照明、厨房等 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3应对每个办公或商业的出租单元设置 电能计量装置; 4办公建筑的办公设备、照明等用电应分 项或分户计量; 5地下室非空调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宜 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装置; 6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 计量装置; 7大型公共建筑的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 的机房设备以及通风空调设备用电《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应设置独 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8大型公共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用 电的分项计量应满足本规范第9.4.3条要求。
1应在每个独立的建筑物设置总电表; 2应对照明、电梯、制冷站、热力站、空调 设备、中水设备、给排水设备、景观照明、厨房等 设置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3应对每个办公或商业的出租单元设置 电能计量装置; 4办公建筑的办公设备、照明等用电应分 项或分户计量; 5地下室非空调区域采用机械通风时,宜 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装置: 6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分项电能 计量装置; 7大型公共建筑的计算机房等特殊场所 的机房设备以及通风空调设备用电,应设置独 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8大型公共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用 电的分项计量应满足本规范第9.4.3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