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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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pdf简介: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pdf是中国国家标准(GB/T)中的一份技术文件,全称为《建筑用砂》。该标准于2011年发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天然和人工砂的规格、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这份标准明确了砂的质量指标,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坚固性、颗粒形状和表面特征等,以确保建筑用砂的质量满足建筑施工的需要,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该标准对建筑用砂的选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控制都有指导意义,对于规范建筑用砂市场、保障工程质量、提升建筑施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它旨在提升建筑用砂的性能,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pdf部分内容预览:

7.14.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66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土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 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14.2.2称取试样300g,精确至0.1g。将试样装入容量瓶,注入冷开水至接近500mL的刻度处, 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h。然后用滴管小心加水至容量 瓶500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7.14.2.3倒出瓶内水和试样,洗净容量瓶,再向容量瓶内注水(应与7.14.2.2水温相差不超过2℃, 并在15℃~25℃范围内)至500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图内进行。从 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实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7.14.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4.3.1砂的表观密度按式(15)计算,精确至10kg/m

.14.3.1砂的表观密度按式(15)计算GB∕T 31442-2015 电子收费 CPU卡数据格式和技术要求,精确至10kg/m

表10不同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7.14.3.2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 20kg/m,应重新试验。 7.14.3.3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15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容量筒:圆柱形金属筒,内径108mm,净高109mm,壁厚2mm,筒简底厚约5mm,容积为1L; d) 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e) 垫棒:直径10mm,长500mm的圆钢; f 直尺、漏斗或料勺、糖瓷盘、毛刷等。 .15.2 试验步骤 .15.2.1 按7.1规定取样,用糖瓷盘装取试样约3L,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量,待 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 15. 2试验步骤

GB/T146842011

7.15.2.2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料勺将试样从容量筒中心上方50mm处徐徐倒入,让 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然后用直尺沿筒 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简),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精确至1g。 7.15.2.3紧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二次装人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约计稍高于1/2),在筒底垫 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击地面各25下。然后装人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 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后,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然后用直尺 沿筒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称出试样和容量简总质量,精确至1g。

7.15.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5.3.1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扫

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堆积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G——容量筒和试样总质量,单位为克(g); Gz—容量简质量,单位为克(g); V一容量简的容积,单位为升(L)。 15.3.2空隙率按式(17)计算,精确至1%

V。一空隙率,%; P—试样的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P2按式(15)计算的试样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7.15.3.3堆积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空隙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 平均值,精确至1%。 7.15.3.4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15.4容量筒的校准方法

V一容量简容积,单位为毫升(mL); G—容量简、玻璃板和水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G2容量筒和玻璃板质量,单位为克(g)。 7.15.5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 16. 1. 1 适用范围

7.16.1.2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方孔筛: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及150μm的筛各一只 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量程为10mm,精度0.01mm; e 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671的要求;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40士2)℃,相对湿度95%以上; 养护筒:由耐腐蚀材料制成,应不漏水,简内设有试件架; 试模:规格为25mm×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装有不锈钢质膨用 一 跳桌、秒表、干燥器、糖瓷盘、毛刷等、

7.16.1.3环境条件

本试验环境条件规定如下: a 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7.5℃,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2)℃ b) 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少于80%; c)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应保持在(40士2)℃

a 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7.5℃,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2)℃; b) 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少于80%; c)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应保持在(40士2)℃。 7.16.1.4试件制作 7.16.1.4.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5000g,用水淋洗干净后,放在干燥箱中于(105± 5)℃下烘千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及小于150μm的颗粒,然后按7.3规定筛分 成150μm~300μm,300μm~600μm,600μm~1.18mm,1.18mm~2.36mm和2.36mm~4.75mm五 个粒级,分别存放在干燥器内备用。 7.16.1.4.2采用碱含量(以Na2O计,即K,O×0.658十Na2O)大于1.2%的高碱水泥。低于此值时, 修浓度为10%的Na20溶液,将碱含量调至水泥量的1.2%。 7.16.1.4.3水泥与砂的质量比为1:2.25,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g(精确至0.1g)、砂990g(各 粒级的质量按表11分别称取,精确至0.1g)。用水量按GB2419确定。跳桌跳动频率为6s跳动 10次,流动度以105mm~120mm为准。

表11碱集料反应用砂各粒级的质量

16.1.4.4砂浆搅拌应按GB/T17671规定进行。 16.1.4.5搅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人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测 四周应小心捣实,浇捣完毕后用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编号并表明测长方向

7.16.1.5养护与测长

16.1.5.1试件成型完毕后,立即带模放入标准养护室内。养护24士2h后脱模,立即测量试件的长 ,此长度为试件的基准长度。测长应在(20士2)℃的恒温室中进行。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量两次,其 享术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7.16.1.5.2测完基准长度后,将试件垂直立于养护简的试件架上,架下放水,但试件不能与水接触( 个养护筒内的试件品种应相同),加盖后放入(40士2)℃的养护箱或养护室内。 7.16.1.5.3测长龄期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计算,14d、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如有必要还可 适当延长。在测长前一天,应把养护简从(40士2)℃的养护箱或养护室内取出,放到(20士2)℃的恒温室 内。测长方法与测基准长度的方法相同,测量完毕后,应将试件放人养护筒中,加盖后放回(40士2)℃的 养护箱或养护室继续养护至下一个测试龄期。 7.16.1.5.4每次测长后,应对每个试件进行挠度测量和外观检查。 挠度测量:把试件放在水平面上,测量试件与平面间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0.3mm。 外观检查:观察有无裂缝,表面沉积物或渗出物,特别注意在空隙中有无胶体存在,并作详细记录,

7.16.1.6结果计算与评定

7.16.1.6.1试件膨胀率按式(19)计算,精确至0.001%,

式 Z,一试件在t天龄期的胀率,%; L一一试件在t天龄期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一一试件的基准长度,单位为毫米(mm); △一一膨胀端头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7.16.1.6.2膨胀率以3个试件膨胀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01%。一组试件中任何 一个试件的膨胀率与平均值相差不大于0.01%,则结果有效,而对膨胀率平均值大于0.05%时,每个试 件的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小于平均值的20%,也认为结果有效

7. 16. 1. 7 结果判定

7.16.2. 1适用范围

同 7. 16. 1.1

7.16. 2.2试剂和材料

本试验用试剂和材料如下: a)NaOH分析纯; b)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c)NaOH溶液:40gNaOH溶于900mL水中,然后加水到1L,所需NaOH溶液总体为试件总 体积的4±0.5倍(每一个试件的体积约为184mL)

Z.16.2.3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方孔筛:4.75mmDL/T 5552-2018标准下载,2.36mm,1.18mm.600um.300μm及150μm的筛各一只

GB/T146842011

d)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的量程为10mm,精度0.01mm; e)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671的要求; 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温度保持在(80士2)℃; 养护筒:由可耐碱长期腐蚀的材料制成,应不漏水,筒内设有试件架,简的容积可以保证试件分 离地浸没在体积为(2208士276)mL的水中或1mol/L的NaOH溶液中,且不能与容器壁 接触; h 试模:规格为25mm×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装有不锈钢质膨胀端头; i 干燥器、携瓷盘、毛刷等

7.16.2.4环境条件

本试验环境条件规定如下: a)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7.5℃CECS360-2013标准下载,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2)℃; b)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少于80%; c)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应保持在(80士2)℃

7.16.2.5试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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