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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367-201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JGJ 367-201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国家标准。这份规范全称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于2015年发布,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它对住宅室内设计的各个方面,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装饰材料选用、环保与节能、消防安全、无障碍设计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质量,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对室内设计行业的一个重要规范,有助于提升设计水平,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是国家标准,其内容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住宅建设、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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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住宅室内各部位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和燃烧 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11.1.2胶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GB50222的相关规定进行阻燃处理。 11.1.3厨房、卫生间等空间内靠近热源部位应采用不燃、耐高 温的材料。灶具与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应有不小于1.0m的 安全距离。 11.1.4当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电器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性 装饰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的构造措施。 11.1.5管道穿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穿孔处缝隙。采暖管 道通过可燃材料时,其距离应大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将两 者隔离。 11.1.6采用隔墙重新分隔室内空间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
11.2.1既有住宅未经技术鉴定或原设计单位许可,装饰装修设 计不得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环境,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住宅: 在无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时,不应进行装饰装修。 11.2.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在梁、柱、板、墙上开洞或 扩大洞口尺寸,不应凿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柱、板、墙的钢 筋保护层,不应在预应力楼板上切凿开洞或加建楼梯。 11.2.3住宝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宜拆除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或
11.2.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宜拆除框架结构、相
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GB∕T 16269-1996 面接触钢丝绳,不得拆除混合结构住宅的墙体,不宜拆除 阳台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窗下坎墙。 11.2.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得在梁上、梁下或楼板上增设 柱子,分割空间应选择轻质隔断或轻质混凝土板,不宜采用砖墙 等重质材料,并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确认。 11.2.5当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采用后锚固技术与原主体结构 连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 145执行。钢结构房屋不应采用直接焊接连接。
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墙,不得拆除混合结构住宅的墙体,不宜 阳台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窗下坎墙
12.1.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住宅,且合同中没 有做初步设计约定的,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 计。当施工有变更时,应有变更设计。因工程决算和备案的需 要,施工单位应绘制竣工图。 12.1.2方案设计阶段可不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气调 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专业的设计。 12.1.3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使用要求、空间特征、结构现状 等,运用技术和艺术方法,表达设计思想。 12.1.4初步设计阶段应深化方案设计,解决相关的技术和经济 问题,深度接近施工图设计。 12.1.5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现场施工的需 要,并应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需要 的全部图纸,包括变更设计图。施工图应绘制节点大样,标明施 工做法和技术播施,选择材料的品种、规格,部品的种类、规 格,家具的样式、尺寸,以及陈设品的种类样式等。变更设计应 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位置、变更内容或变更图纸,以及变更 说明。 12.1.6工图应完整反映施工及现场实际情况,应能作为施工 单位工程决算、工程维护和修理的依据,并应能作为存档的资 料,其图纸深度应与施工图相同。 12.1.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制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建 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制
12.1.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制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 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 图标准的规定。
12.1.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制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
12.2.1方案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书; 2平面图、顶棚图、室内主要立面图、透视图以及其 图纸; 3 主要装饰材料表等; 4工程投资估算(概算)书。 12.2.2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3依据的设计标准、规范; 4工程规模、装饰装修面积、主要用材、投资估算说明; 5功能布局和设计特点; 6 环保节能、防火、可持续的思路; 7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的相关说明。 12.2.3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尺寸应与现场尺寸一致; 2应标明各功能房间和区域的名称、编号; 3宜标明相关立面的索引符号、编号; 4批量的新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标注轴线编号, 应与原住宅建筑设计图纸轴线编号相一致; 5宜标明主要家具、陈设、隔断、厨卫设施的位置; 6宜标明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名称; 7宜标注地面装修后的主要标高; 8宜标明装饰装修后室内外墙体、门窗、管道井、阳台 楼梯等位置; 9应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及编号; 10批量的新建住宅应在总平面中标明套型名称或编号及 型位置
12.2.1方案设计应包括下列内
2.2.4顶棚平面图应符合下列我
1.Z.4顶棚平面图应衬合下列规定: 1顶棚平面尺寸应与对应的平面图尺寸相符; 2批量的新建成套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标注轴线编号, 并应与原住宅建筑设计图纸的轴线符号相符; 3宜标明灯具和主要设施的位置、名称、大小; 4宜标明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名称; 5宜标注主要装饰装修造型的位置、尺寸和标高; 6应标明门、窗和窗帘盒的位置、大小; 7 应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图例和编号。 12.2.5立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 应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 2宜标注立面的轴线编号、尺寸以及主要物体的宽度尺寸; 3宜标注住宅室内地面至顶棚面的尺寸以及立面上主要物 体的高度尺寸: 4宜标注立面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装饰物象的名称; 5宜标明门窗的位置、大小; 6应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及必要的索引符号、编号。 12.2.6透视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表现室内主要空间的装饰装修效果; 2空间尺度应准确; 3彩色透视图的材料、色彩、质感宜能较真实地反映实际 效果。
12.3.1技术要求较高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作初步设计
设计说明书; 飞 平面图、顶棚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3·配套的设备、设施设计图; 4主要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
12.3.3初步设计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方案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应标明水、暖、电专业的主要设计内容; 3应提出解决装饰装修中的环境、结构、设备等技术问题 的方案; 4应作为工程概算的依据; 5应符合报审设计文件的要求
12.4.1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下列
1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2平面图、现状平面图,顶棚平面图,设备、设施平面图 立面图,部面图墩头别墅建筑图,节点详图、大样图; 3主要装饰材料表或主要材料样板; 4配套的设备、设施设计图; 5工程预算书。 2.4.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内容和范围; 设计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3 依据的设计标准规范; 装饰装修设计样式的说明; 5 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维护状况的说明; 6 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环保质量的要求; 7 装饰装修材料规格和质量的要求; 施工工艺和质量的要求: 9 设备、设施深化设计的说明; 10 图纸中特殊问题的说明; 11 引用相关图集的标注。 2.4.3 施工图的平面图应包括平面布置图、顶棚平面图、设备 没施布置图、地面铺装图、索引图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明原建筑室内外墙体、门窗、管道井、楼梯、平台、 阳台等位置,并应标注装饰装修需要的尺寸; 2应标明固定家具、隔断、构件、陈设品、厨房家具、卫 生间洁具、照明灯具以及其他固定装饰配置和饰品的名称、位置 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尺寸可标注在平面图内; 3应标明的轴线编号,并与原住宅建筑设计图纸轴线编号 相符,并标明轴线间尺寸、总尺寸及装饰装修需要的室内净空的 定位尺寸; 4宜标注装饰门窗的编号及开启方向,标明家具的橱柜门 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 5应标注楼地面、主要平台、厨房、卫生间等地面完成面 及有高差处的设计标高; 6宜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尺寸及有关安装工艺; 7应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12.4.4地面装修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标注地面装修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 界线; 2 应标注地面装修标高和异形材料的定位尺寸、施工做法 3宜标注地面装修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品种、定位尺 寸及做法。
12.4.5索引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间形状复杂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可单独绘制索引平 面图; 2索引平面图宜注明立面、部面、局部大样和节点详图的 索引符号及编号,必要时可用文字说明索引位置。
1应与平面图的形状、大小、尺寸相对应; 2批量的新建住宅应标明墙体的主要轴线编号,并应与 住宅建筑设计图纸中的轴线编号相符,还应标注轴线间尺寸和 尺寸;
3应标明墙体、管道井和楼梯等位置; 4应标明顶棚造型、天窗、构件,标明装饰垂挂物及其他 装饰配置和饰品的位置,标注顶棚的标高、定位尺寸、材料种类 和做法; 5应标明灯具、发光顶棚、灯具开关的位置和空调风口等 设备、设施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材料种类、产品型号、灯具 型号规格、编号及做法; 6应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12.4.7立面图应画出需要进行装饰装修的各空间的立面,无特 殊装饰装修要求的立面可不画立面图《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扁线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5584.1-2009》,但应在施工图说明或图纸 中说明。 12.4.8立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注立面设计部位两端的总尺寸和局部的分尺寸,平 面图中有轴线编号的宜标注立面范围内的轴线编号: 2应标明立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标明装修后上下之间的 地面线、顶棚线: 3宜标注项棚部切部位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尺寸,标注 地面线标高、顶棚线标高; 4应标明墙面、柱面、门窗、固定隔断、固定家具及需要 标明的陈设品位置,并宜标注其定位尺寸:; 5宜标注立面和顶棚剖切部位的装饰装修材料图例、材料 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等; 6宜标明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信和电视信号插孔、 空调控制器、开关、按钮、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的位置,标注定 位尺寸、设备、设施的种类、产品型号、编号,以及安装工 艺等; 7对需要特殊或详细表达的部位,可单独绘制其局部立面 大样,并标明其索引位置; 8宜用展升图表示弧形立面、折形立面; 9应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12.4.8立面图应符合下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