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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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通用要求》。该标准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划设计。该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公共设施配置、环境质量、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旨在保障居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该PDF文件是该标准的官方文本,内容详细且具有权威性,包括了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设计指标等多方面的规定。它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重要参考依据。文件格式为PDF,保证了清晰度和可阅读性,无水印,便于专业人员学习和使用。

GB 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行衔接。 为便于规划设计、规划管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 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 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 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标准规定的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要求,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绿色发展,提高《规范》的政策性、导向型、科学 生和可操作性,保障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符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 义提出的“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 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 结构”要求,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有效规范 成市居住区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促进城市居住区持续健康发展, 限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 关单位对《规范》进行修订。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的统一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准定额司关于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的通知》(2017 【40号)要求,实现在标准规范名称上可直接区分“强制、推荐” 寓性的自标,即全文强制的为“规范”,其他均为“标准”,本次 修订将《规范》更名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 本标准)。

1.0.2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城市总体规划选择居住用地、控制开发强度、预测 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DBJ50∕T-343-2019 装配式混凝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结构技术标准,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 间的依据;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居住区建筑容量和人口规 模,配置各项配套设施及公共绿地,有效管控居住用地建设的依 居: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住宅建设 项自规划与设计)合理组织建筑空间、道路交通,设置配套设 施,设计绿地等公共空间,保障居住生活环境安全、宜居的 依据。

发的建设模式;并应满足居民合理的生活需求,提供便利的公共 服务,创造绿色出行的生活条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 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 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 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 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 生、公共安全的需要”。提出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 丽、和谐及多样化的居住环境,

2.0.1本条明确了“城市居住区”的概念。

“居住区”是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与原《规范》 术语“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的概念基本 致。居住区依据其居住人口规模主要可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 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 四级

“居住区”是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与原《规范》 术语“泛指不同居任人口规模的居任生活聚居地”的概念基本 致。居住区依据其居住人口规模主要可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任 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 四级。 2.0.2~2.0.4明确了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的含义。 “生活圈”是根据城市居民的出行能力、设施需求频率及具其 服务半径、服务水平的不同,划分出的不同的居民日常生活空 间,并据此进行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包括公共绿地等)的配 置。“生活圈”通常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空间边界的概念,圈内的 用地功能是混合的,里面包括与居住功能并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城 市功能。但“生活圈居住区”是指一定空间范围内,由城市道路 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任宅建筑相对集中的居住功能区域;通常 根据居住人口规模、行政管理分区等情况可以划定明确的居住空 边界,界内与居住功能不直接相关或是服务范围远大于本居住 区的各类设施用地不计入居住区用地。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 用地面积规模约为130hm²~200hm,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用 地面积规模约为32hm~50hm,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面 积规模约为8hm~18hm。采用“生活圈居住区”的概念,既 有利于落实或对接国家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到基层的政策、措施 及设施项自的建设,也可以用来评估旧区各项居住区配套设施 及公共绿地的配套情况,如校核其服务半径或覆盖情况,并作 为旧区改建时“填缺补漏”、逐步完善的依据,北京市对老城区 的规划管理就实行了“查漏补缺、先批设施、后批住宅”的管

“居住街坊”尺度为150m~250m,相当于原《规范》的居 住组团规模;由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用地规模约 2hm²~4hm²,是居住的基本生活单元。围合居住街坊的道路皆 应为城市道路,开放支路网系统,不可封闭管理。这也是“小街 区、密路网”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公共绿地是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建的公园绿地及街头小 对应城市用地分类G类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中的公 也(G1)及广场用地(G3),不包括城市级的大型公园绿地 场用地,也不包括居住街坊内的绿地

2.0.9本条明确了“配套设施”

与居住区的分级相对应,各级生活圈和居住街坊配套建设的 生活服务设施的总称为配套设施。其中包括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A)、商业服务业设施(B)、市政公用设施(U)、交 通场站(S4),也包括居住用地内的服务设施(服务五分钟生活 圈范围、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社区服务设施,以及服务居住街 坊的、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的便民服务设施)。

根据调研数据统计,我国天多数社区的常住人口规模为 5000人~12000人(约1000户~3000户),因此本标准将五分 钟生活圈居住区的配套设施作为社区服务设施,与基层社区管理 进行对接,有利于社区服务设施的落实并实施管理。但在实际应 用中,每个城市对社区规模的划分可能各不相同:城市可结合本 市的社区管理规划对接社区服务层级。总之,为居民配建相应的 生活服务设施才是居住区分级的根本目的。

居住街坊用地规模为2hm²~4hm²,是居住着1000人~ 3000人的基本生活单元,因此也应配备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TB/T 3518-2018 客货共线铁路钢轨伸缩调节器

该类设施主要服务于本街坊居民,其用地类别为住宅用地 (R11、R21、R31);一般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面积 规模或住宅套数按一定比例配建

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岁以上人口15003万 人,占总人口的10.8%:据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2015)》预测,至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34.1%。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岁~14岁人口为22245 万人,占总人口的16.6%;残疾人口为8502万,其中肢体伤残 者占有相当的比例。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提供活动场地及相应 的服务设施和方便、安全的居住生活条件等无障碍的出行环境, 更老年人能安度晚年、儿童快乐成长、残疾人能享受国家、社会 给予的生活保障,营造全龄友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居住区规划建 设不容忽略的重要问题。如居住区内的绿地宜引导服务居民:尤 其是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康复花园建设。康复花园一般利用植物栽 培和园艺操作活动,例如栽培活动、植物陪伴、感受植物、采收 成果等对来访者实现保健养生的作用。 5在旧区进行居住区规划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遵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 原则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6为提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能 力,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居住区 规划应充分结合自然条件、现状地形地貌及河湖水域进行建筑布 局:充分落实海绵城市有关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等建 设要求,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更多地利用自然 的力量控制雨水径流,同时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7居住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中占比最大的用地类型,因此 住宅建筑是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大的建筑类型。居住区规划建设应 符合所在地城市设计的要求,塑造特色、优化形态、集约用地 没有城市设计指引的建设项自应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研究并有 效控制居住区的公共空间系统、绿地景观系统以及建筑高度、体 量、风格、色彩等,创造宜居生活空间、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3.0.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了居住区规划选址必须遵守的

居任区是城市居民居任生活的场所,其选址的安全性、适宜 生规定是居民安居生活的基本保障。 1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灾害是我国自然灾害造成人员 伤亡的重要灾种,发生频率十分频繁,每年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居住区应避开有上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 建设。 2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是城市的重要危险源: 日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居民受灾程度严重。因此居住区与 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并符合国家对该类危险源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可设置绿化隔离 带确保居民安全。 3噪声和光污染会对人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和身体健康 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居民的居住舒适度。临近交通干线或其他已 知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超标、公共活动场所某些时段产生的噪 声、建筑玻璃幕墙日间产生的强反射光或夜景照明对住宅产生的 强光,都可能影响居民休息、十扰居民正常生活。因此,建筑的 规划布局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护或隔离,降低噪声和光污染 对居民产生的不利影响。如尽可能将商业、停车楼等对噪声和光 污染不敏感的建筑邻靠噪声源、遮挡光污染,可采用设置土坡绿 化、种植大型乔木等隔离措施,降低噪声和光污染对住宅建筑的 不利影响。 4依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要求,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居住区时,如 原二类以上工业用地改变为居住用地时,需对该建设用地的土壤 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质量评价,主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确定为污 染地段的: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治理和修 复,在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规划建 设居住区。未经治理或者治理后检测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 于建设居住区。 创在高应菲顾的宝全性要求

3.0.3本条是居住区规划布局应兼顾的安全性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是城市综合防灾设施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应对灾害保障居民人身安全的必要设施。居住区规划布局 应统筹其道路、公共绿地、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住宅建筑以及 配套设施等公共空间的布局,满足居民应急避难和就近疏散的安 全管控要求。在突发灾害时GB∕T 50632-2019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承担疏散通道或救援通道的居住区 首路应能够满足居民安全疏散以及运送救援物资等要求,并设置 相应的引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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