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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599-2015 水性集装箱涂料.pdf简介:
DB44/T 1599-2015 是中国广东省的地方标准,名为《水性集装箱涂料技术要求》。这个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在集装箱制造和修复中的应用,它规定了水性集装箱涂料的性能指标、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涵盖了涂料的环保性能(如VOC排放、无害物质含量),涂层的附着力、耐腐蚀性、耐候性、耐磨性、色泽保持性等关键特性。它旨在保证水性集装箱涂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以满足集装箱在海运和物流中的长期耐候、防腐蚀的需求。
遵循这个标准,可以确保集装箱涂料的生产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也能提升集装箱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
DB44/T 1599-2015 水性集装箱涂料.pdf部分内容预览:
DB44/T 15992015
4.1本标准将水性集装箱涂料按应用功能分为:底漆、中间漆、箱内面漆、箱外面漆、底架漆、地板底 漆和面漆。 4.2本标准将水性集装箱涂料配套体系分为:箱外配套涂料、箱内配套涂料、底架配套涂料和地板配 套涂料。
4.2.1箱外配套涂料
集装箱外表面一般采用三层涂膜的配套涂装,包括底漆、中间漆和箱外面漆,箱外配套涂料
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60页)DB44/T15992015
以是底漆和面漆的二层配套体系。 4.2.2箱内配套涂料 集装箱内表面一般采用二层涂膜的配套涂装,包括底漆和箱内面漆。 4.2.3底架配套涂料 集装箱底架表面一般采用二层涂膜的配套涂装,包括底漆和面漆。 4.2.4地板配套涂料 集装箱地板表面一般采用单层或多层涂膜涂装,也可以采用二层涂膜的配套涂装,包括底漆和面 漆。
5.1水性集装箱涂料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 5.2水性集装箱涂料箱内和箱外涂料配套体系应符合表3的要求 5.3水性集装箱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1水性集装箱涂料的要求
表2水性集装箱地板涂料的要求
DB44/T1599—2015
DB44/T1599—2015
表3水性集装箱涂料配套体系的要求
表4水性集装箱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
DB44/T15992015
产品按GB/T3186的规定进行取样。取样量根据试验需要确定。
6. 2 试验的一般条件
6. 2. 1 试验环境
DB44/T15992015
打开涂料包装容器,用调刀或搅棒搅拌时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经搅拌无硬块,易于混合均匀, 则评定为“无硬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
制备样板放置24h,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涂膜,如涂膜均匀、平整、无发花、针孔、开裂和 余膜病态,则评定为“正常”
将约0.5L的涂料样品装入密封良好的铁罐中,罐内留有约10%的空间,密封后放入(50土2) 燥箱中,7天后取出在(23土2)℃放置3小时,打开容器,用调刀或搅拌棒搅拌,允许容器 记淀,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贮存后涂料无明显颜色或其他差异,则评为“无异常”。
6.3. 4 涂膜颜色
按GB/T6753.1的规定进行,双组分需混合后测定。 6.3.6 不探发物令量
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
6.3.8重涂间隔时间
在(23土2)℃,RH(50士5)%的试验条件下,用刷子在试板平滑面上刷涂试样,涂布量为湿膜厚 约100μm,涂刷后的试板放置30min后,再用刷子在试板面上刷涂试样,涂布量为湿膜厚约100μm, 涂刷过程应无障碍,放置24后目视观察涂膜,涂膜均匀、平整,无不干、咬底、渗色等缺陷。 也可采用其他商定的试验条件,但应在报告中注明,
6. 3. 9 半硬干燥时间
6. 3. 10 附着力
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其中地板涂料划格间距为2mm。 6.3.11耐弯曲开裂性 按GB/T6742的规定进行。
6.3. 12 耐冲击性
按GB/T20624.2的规定进行。其中地板涂料耐冲击性采用直径12.7mm球形冲头,重锤质量3 重锤降落高度,使样板表面冲击印痕直径在(5.0士0.2)mm范围内。如在冲击的变形区域内 裂和脱落,则该冲击点为通过。试验2块试板,每块板上冲击5个点,如试板上至少有3个 某脱落和开裂,则该试验项目评为“涂膜无脱落、无开裂”。
6. 3.11 适用期
按IS09514:2005的规定进行。
按IS09514:2005的规定进行。
6. 3. 15 硬度
6739的规定进行。铅笔为中华牌101绘图铅氧
6. 3. 16 耐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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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17 耐水性
6. 3. 18 耐碱样
测试及结果评定方法同耐水性,试液为50g/L的NaHCO3水溶液,试验时间为1h,试验后放置1h后 观察。
6.3.20涂料配套体系的耐盐雾性
6.3.21涂料配套体系的耐人工老化性
6.3.22涂料配套体系的附看力
23涂料配套系统的耐冲
6.3.24涂料配套体系的耐弯曲开裂性
GBT 230.3-2012标准下载6.3.25涂料配套体系的耐盐水性
6.3.26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DB44/T1599—2015
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中状态、涂膜外观、细度、半硬干燥时间、干燥时间、不挥发物含量。 1.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单一涂料产品、配套涂料体系和有害物质限量的全部技术要求。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一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一生产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导致性能变化时; 一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一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一产品异地生产时时; 一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2所检项目的全部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中如有2项 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检验结果中有1项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 检,复检仍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品。
.1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以下出厂文件: 一产品合格证; 一技术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GB∕T 15240-1994 室外照明测量方法DB44/T15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