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138-2011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pdf简介:
"SL138-2011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pdf"是水利水电行业关于水工混凝土养护的一份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水工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养护的条件、方法以及检验的流程和要求。它旨在确保混凝土在特定的养护条件下,如温度、湿度等,能够达到理想的强度和性能,以适应水利工程的建设需求。
该标准涵盖了混凝土养护室的设置、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养护时间的确定、养护过程中的检查和记录等多个方面,为水工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科学的指导。这份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水工混凝土生产、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对于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SL138-2011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砂石料试验筛检验方法》(SL126一201 2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园林绿化景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二O: 二年二月二十日
信 TTT 范围, 技术要求 2.1温度 2.2 相对湿度. 2.3保温性能 2.4照明和安全标识 检验条件 检验方法 4.1 照明和安全标识检查 4.2测点布置 4.3温度的检验 4.4 相对湿度的检验 4.5保温性能的检验 检验报告 录A(规范性附录)检测记录格式表. 录B(规范性附录) 检验报告格式表.. 录C(资料性附录)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结构、围护及运用环境 考文献
图1标准养护室温度、相对湿度测点布置图
表A.1标准养护室基本情况表, 表A.2标准养护室检测结果记录表
表A.2标准养护室检测结果记录表 表B.1标准养护室检验报告.
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SL1一2002《水利技 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对SL138一95《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将标准名称改为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准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对SL138一95《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将标准名称改为《水 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 一一范围; 一一技术要求; 一一检验条件; 一一检验方法; 一 检验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 按照温度控制水平将标准养护室分为1级和Ⅱ级。1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 ℃,II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5℃; 一一标准养护室相对湿度控制要求改为95%以上,且为雾室: 一一增加了标准养护室温度(15个测点)、相对湿度(3个测点)以及保温性能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耐恒科技检测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改新、王少江、**田、陈文耀、赵洪学、于爱华、王植槐、曹建国、 纪国普孔祥芝田军涛刘艳霞。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伟。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乐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38—95。
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 一一范围; 一一技术要求; 一一检验条件; 一一检验方法; 一 检验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 按照温度控制水平将标准养护室分为1级和Ⅱ级。1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 ℃,II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5℃; 一一标准养护室相对湿度控制要求改为95%以上,且为雾室: 一增加了标准养护室温度(15个测点)、相对湿度(3个测点)以及保温性能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耐恒科技检测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改新、王少江、**田、陈文耀、赵洪学、于爱华、王植槐、曹建国、 纪国晋孔祥芝田军涛刘艳霞。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伟。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乐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38—95。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养护室的技术要求、检验条件与检验方法,适用于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检验。 检验周期根据需要确定,最长不应超过一年。 本标准是与SL352相配套的试验仪器设备检验方法。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SL35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IS019202Testing of Concrete.Part2:Properties offreshconcrete
3.1.1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水平分为I级和I级。I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2℃, I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5℃。 3.1.2标准养护室温度应采用自动控制,其误差不大于0.5℃。
1.1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水平分为1级和IⅡ级。 I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2 级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范围为20℃土5℃。 1.2标准养护室温度应采用自动控制,其误差不大于0.5℃。
3.1.1标准养护室的温度控制水平分为I级和II级。
3.2.1标准养护室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95%以上。 3.2.2标准养护室应为雾室,试件表面呈潮湿状态,不得被水直接淋刷。 3.2.3标准养护室的相对湿度宜采用自动控制
3.1标准养护室的保温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即在断电情况下,5h内1级养护室内温度变化不 C,I级养护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5℃。 3.2断电时间超过5h,应采取措施保证标准养护室内温度满足要求
3.3.2断电时间超过5h,应采取措
3.4.1标准养护室的门上应有明显的用电安全警示标识
3.4.2标准养护室应有满足运送、放置、辨认试件的安全照明条件。 3.4.3标准养护室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灯具应有防水装置。
4.1标准养护室应在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检验。 4.2温度传感器的检测误差应不大于0.5℃,相对湿度传感器的检测误差应不大于3% 4.3温度、相对湿度传感器检测数据的采集应采用配套的仪器。 4.4所用检验器具应检定或校准合格。
5.1.1按照附录A表A.1填写标准养护室基本情况。 5.1.2检查标准养护室的门上是否有明显的用电安全警示标识。 5.1.3检查标准养护室是否具有满足运送、放置、辨认试件的安全照明条件。 5.1.4检查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灯具是否有防水装置,
5.2.1将标准养护室有效容积内分为上中下三个检测面,上层为存放试件最上层顶面;中层为存放讨 件部分的几何中心所在的平面;下层为存放试件的最下层底面。测点位于三个检测面上,每个检测面的 中心测点位于存放试件部分的几何中心,其余测点为存放试件部分的外边缘。三个检测面共设置15个 温度传感器测点,在1号测点、10号测点、13号测点或其他斜对角线上的三个测点布放相对湿度传感 器。标准养护室温度、相对湿度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
5.3.1标准养护室温度检测方法如下
1 按照5.2要求布放温度传感器,关闭养护室密封门; 当各中心点温度测值稳定后,开始测试: 3 连续检测24h,每隔2h记录一次所有测点温度,检测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表A.2。 5.3.2 标准养护室温度合格性评定: 1)对I级标准养护室,各测点温度24h检测结果均在20℃土2℃以内为合格; 2 对II级标准养护室,各测点温度24h检测结果均在20℃土5℃以内为合格,
1)按照5.2要求布放温度传感器,关闭养护室密封门; 2) 当各中心点温度测值稳定后,开始测试; 3) 连续检测24h,每隔2h记录一次所有测点温度,检测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表A.2 5.3.2 标准养护室温度合格性评定: 1)对I级标准养护室,各测点温度24h检测结果均在20℃土2℃以内为合格; 2)对II级标准养护室,各测点温度24h检测结果均在20℃±5℃以内为合格,
5.4.1相对湿度检测应与温度检测同步进行,相对湿度检测仪器的布放要求见5.2.1。 5.4.2 在检测过程中,每隔4h观察标准养护室内雾化状况,以及试件表面是否潮湿。 5.4.3 I级、II级标准养护室相对湿度合格性评定: 1 各测点相对湿度24h检测结果均大于95%; 2 室内雾化良好,试件表面呈潮湿状态; 3)同时满足以上两款规定可评定标准养护室相对湿度合格
5.1标准养护室的保温性能检验应在温度、相对湿度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高温或低温季节进行 5.2标准养护室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1)按照5.2.1要求在10号测点布放温度传感器; 2)记录10号测点的温度,并断开标准养护室的电源开始记时,5h后再记录10号测点的温度 5.5.310号测点两次检测温度的差值满足3.3的要求QB∕T 2564.2-2002 螺钉旋具 一字槽螺钉旋具旋杆,可评定标准养护室保温性能合格
6.1标准养护室的检验报告格式见附录B表B.1
6.1标准养护室的检验报告格式见附录B表B.1 6.2检验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标准养护室的基本情况; 2) 温度检验结果; 3) )相对湿度检验结果:
4 室内照明和安全标识检查结果; 5) 受检标准养护室总评结果(I级、ⅡI级、不合格); 6)检验有效期限。 6.3保温性能检验结果应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补齐,作为检验报告的附件。
4 室内照明和安全标识检查结果; 5 受检标准养护室总评结果(I级、II级、不合格): 6 检验有效期限。 3保温性能检验结果应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补齐,作为检验报告的附件。
表A.2标准养护室检测结果记录表
DG/TJ08-2293-2019标准下载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结构、围护及运用环境
C.1.1标准养护室是在普通砖砌墙体结构内,增加保温、防渗等围护,以及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构 成养护雾室。 0.1.2养护室内部空间最小面积应不小于10m²,容积应不小于22m。对混凝土施工高峰年达到50万 的工程,宜选用面积30m以上、容积66m以上的养护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