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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85-2016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1185-2016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一部关于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的国家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我国煤炭工业中矿井的抗震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旨在保障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矿井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降低地震对矿井生产设施和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
该规范涵盖了矿井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要求、抗震设计方法、结构选型、抗震计算、施工质量控制、抗震监测和维护等方面,涵盖了从矿井选址、设计、施工到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它不仅适用于新建的矿井,也适用于既有矿井的改造和加固。
通过对煤炭工业矿井进行抗震设计,可以提升矿井在地震等灾害中的抗灾能力,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煤炭工业的稳定运行。
GB51185-2016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6.3.5钢筋混凝土并塔宜采用筒体结构,除底层及提开大厅外, 各楼层的竖向间距宜均匀布置。 6.3.6井塔与贴建建筑结构之间应设防震缝,防震缝最小宽度应 符合表6.3.6的规定;贴建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时,防 震缝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贴建建筑结构为钢结构时,防震 缝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50mm
楼层的竖向间距宜均匀布置
6.3.6井塔与贴建建筑结构之间应设防震缝,防震缝最小宽度
SJG 33-2017 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注:h为贴建的建筑结构高度。
6.3.7并塔应按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时,应进行水平地震作 用计算。 2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井塔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并应 将其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不利组合。 6.3.8井塔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 6.3.9柱在底层不应中断,壁板、钢支撑应双向布置,且宜竖向 连续。 6.3.10钢筋混凝土井塔壁板上的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洞边距 端部不宜小于1000mm。 6.3.11钢筋混凝土井塔壁板宜设壁柱,壁板厚度不宜小于层高 的1/35或柱间宽度的1/35,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壁板厚度 不满足条件时应进行稳定验算,壁板应双层双向配筋。
6.3.7井塔应按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时,应进行水平地震作 用计算。 2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并塔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并应 将其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不利组合。 6.3.8井塔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3.10钢筋混凝土井塔壁板上的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洞边i
孔处楼板开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周边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单层单向配筋率不 宜小于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且 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2洞口边缘宜设置边梁、暗梁。暗梁纵筋直径不应小于 14mm,根数不应少于4根
1梁纵向受拉钢筋在柱或壁柱中的锚固长度和柱纵向受拉 钢筋在基础中的锚固长度,应为laE十5d。 2梁、柱端箍筋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应为8d且不大于 100mm,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 3梁柱连接点处节点核心区,箍筋最大间距应为8d,且直径 不应小于10mm。一级、二级、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分 别不宜小于0.12、0.10和0.08,且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0. 6%、0.5%和0.4%。 注:d为纵向钢筋直径。
14钢结构井塔的节点应符合下列
1梁与柱连接应采用柱贯通型,框架梁宜采用悬臂梁端与柱 刚性连接,梁的现场拼接可采用栓焊连接或全螺栓连接。 2应加厚梁柱节点域的腹板厚度或增设水平和斜向加劲肋 3 钢井塔的钢梁应与楼板牢固连接
6.4.1 提升机房宜采用钢结构,地下部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结构。
6.4.2提升机的基础
6.4.3提升机房的山墙宜采用轻型
6.5.1井口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 度及以上时宜采用钢结构,
6.5.3与井口房合建的高压配电室、空气加热室、变频器室及
7.1.1选煤厂生产厂房工艺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体型宜简单,平面、竖向宜规则,应避免局部突出或严 重不规则。 2层高和柱网宜统一,不宜错层,不宜采用大跨度多层及复 式框架结构。 3大型机械设备宜布置在较低的位置或单独设置设备平台 单独设置的设备平台应与厂房的整体框架脱开布置。 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厂房各层设备在平面和竖 可宜均匀布置。同层同类型的振动设备的主振方向宜统一;缓冲 仓不宜布置在厂房顶层,屋顶不应设置水箱。 7.1.2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原煤筛分破碎系统不应布 置在煤仓的顶上。 7.1.3选煤厂的主要机械设备不应跨抗震缝布置。 7.1.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不宜采用沉淀塔;浓缩池
7.1.3选煤厂的主要机械设备不应跨抗震缝布置
7.2.1 选煤厂主要生产广房结构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时,可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宜选用钢结构 7.2.2 选煤厂采用模块式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广房主体结构应与模块结构脱开。 2 模块宜采用钢结构
3各模块之间应设置抗震缝,缝宽不应小于100mm。 4模块承重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7.2.3厂房结构单元平面内,抗侧力构件宜对称均匀布置,并宜 沿结构全高设置;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并宜避免侧向刚度 突变。 7.2.4主要生产厂房采用大跨度框架结构时,应提高框架柱的承 载能力,屋盖宜采用钢结构,支撑和屋盖结构应加强连接。 7.2.5厂房屋盖及其支撑的选型和布置,应将屋盖的地震作用传 递到下部支撑结构上。
7.2.6框架结构的多层厂房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承重的混合形
7.2.7主要生产厂房的围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 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及隔墙宜选用轻质墙体材料。 3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规范》GB50011的规定
7.2.8厂房设置变形缝时,应同时满足防震缝的设置要求
7.2.9现浇钢筋混凝土厂房的最大适用高度及抗震等级,设有漏
斗仓或水池的框架结构、框排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及钢结 厂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 50191的规定
7.2.10选煤生产产房宜采用空间结构计算进行地震作月
1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构件及装饰重力荷载代 表值、机电设备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 2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除各厂房及结构另有规定外,应
按表7.2.11选用。
7.2.11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注:设备自重按永久荷载确定
7.2.12结构支承或吊挂贮仓、机电设备支承高度超过楼面1.0m
时,应计人水平地震的影响 7.2.13选煤厂生产厂房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厂房平面及竖向布置不规则及特别不规则,且布置有 诸料漏斗仓、水池、大型机电设备等,进行结构分析时,应计及刚度 突变对结构内力的影响,建立符合实际的计算,应计入双向水 平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扭转影响。 2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的大跨度储煤场屋盖结 构、高度40m以上的落煤仓、高度30m以上栈桥支架及抗震设防 烈度为9度的高层厂房,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1落煤筒应进行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可采用底部 剪力法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 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
2计算落煤筒自振周期及地震作用时,其仓内储料荷载可取 用满仓储料荷载标准值的80%。 3落煤筒堆料的地震作用力的标准值及仓身截面抗震强度 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0077的规定。 7.2.15落煤筒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S= YG ScE + YEh : Sek
(7. 2. 15)
式中: S 地震效应组合值; YG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2,对结构有利时可取1.0; S(iE 重力荷载代表值效应; Yh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可取1.3; SE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 7.2.16 落煤筒结构的抗震验算应按下式计算:
(7. 2. 16)
零应力区。在地震作用下,高宽比(高径比)大于4时,不宜出现零 应力区;高宽比(高径比)不大于4时,可出现零应力区,但零应力 区的面积不应大于底面全面积的15%
1特别不规则且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楼层屈服强 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框排架结构 2柱支承的煤仓结构。 3厂房高度大于24m单跨钢筋混凝土结构。 4 高度大于40m栈桥支架结构。 5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7.2.19厂房结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角及弹塑性位移角 限值,应满足选煤厂功能及厂房结构允许的变形值要求,并宜符合
限值,应满足选煤广功能及厂房结构充许的变形值要求,并宜符合 表 7. 2. 19 的规定。
表7.2.19弹性及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
7.3.1厂房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 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 7.3.2不规则的选煤厂生产厂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 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提高一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抗震 等级为特一级时可不再提高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筒壁的厚度不宜小于 180mm;8度、9度时,不宜小于200mm。 2筒壁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水平和竖向钢筋的总配筋率均 不应小于0.4%;内外层钢筋间应设置拉筋,其直径不宜小于 Sm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TB/T 3513-2018 高速铁路桥涵防公路车辆撞击装置,拉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拉筋间距不宜大于400mm
7.4.1栈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栈桥檐口高度大于10m,且跨度大于18m时,宜采用钢 结构。 2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栈桥结构也应采用钢结构。 37 栈桥抗震单元的划分可取相应防震缝间的区段。 7.4.2栈桥设铰支座时应留有足够的行程,并应有消能及防坠落 的措施。
7.4.3栈桥的支承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米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2同一抗震单元的支承结构宜采用相同材料。 7.4.4支承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的内力组合计算,连接螺栓应进 行抗剪计算。 7.4.5栈桥支承结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角及弹塑性位 移角限值,应满足选煤厂功能及厂房结构允许的变形值要求JC∕T 2478-2018 矿山采空区充填用尾砂混凝土,并宜 符合本规范第7.2.19条的规定。 7.4.6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其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表
7.4.6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其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天于表 7.4.6的规定
表7.4.6支承结构杆件容许长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