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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255-2017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简介:
GBT51255-2017《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是一部中国国家标准,于2017年发布。这部标准主要针对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评价体系设定。绿色生态城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城区。
该标准涵盖了绿色生态城区的多个方面,如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社区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公共交通、节能减排、碳排放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参与和教育等。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评估,该标准旨在引导和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总的来说,GBT51255-2017《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对于推动我国城市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T51255-2017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枢纽配建公共机动车停车 场,得2分; 2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满足配建指标要求,在高密度开发区 司时控制停车位数量上限,得3分: 3停车场采用地下停车或立体停车的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 比例达到90%,得3分: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条 件;大型公建配建停车场与社会公共停车场10%及以上停车位
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板纽配建公共机动车停车 场,得2分; 2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满足配建指标要求,在高密度开发区 司时控制停车位数量上限,得3分: 3停车场采用地下停车或立体停车的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 比例达到90%,得3分: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条 牛:大型公建配建停车场与社会公共停车场10%及以上停车位
8.2.9城区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陕02J06-3 铝合金门窗, 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区在公交枢纽和公共活动场所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得5分; 2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每个公共自行车 租赁网点有足够的配车和停车设施,取、还车便捷,设备运转良 好,评价分值为5分。
8.2.10城区制定有效减少机动车交通量的管理措施,评价分值 为5分。 8.2.11城区制定鼓励使用环保能源动力车的措施,评价分值为 5分。 8.2.12城区制定停车换乘的管理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8.2.12城区制定停车换乘的管理措施,评价分值为
9.1.1应建立城市或城区能源与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 运行。
9.1.1应建立城市或城区能源与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
9.1.3应建立城市或城区智慧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并正常送
9.2.1建立城区公共安全系统:并实行消防监管:评价总分值 为14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城区具有公共安全系统,得7分: 2城区具有消防监管系统:得6分; 3城区真有综合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得1分。 9.2.2城区实行环境监测信息化:并具备与城市环境监测信息 系统对接的功能:评价分值为14分。 9.2.3城区实行水务信息管理,并具备与城市水务信息管理系 统对接的功能:评价分值为14分, 9.2.4城区实行道路监控与交通理,并具备与城市道路监控 与交通管理系统对接的功能:评价分值为12分。 9.2.5城区实行停车信息化管理:并具备与城市停车信息化管 理系统对接的功能.评价分值为5分。 9.2.6城区实币容1循化掌现:评价分值为12分。 9.2.7城这实行园林绿地信息化理,评价分值为7分
8城区具有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城市地下 言息管理系统对接的功能,评价分值为4分。
9.2.9城区信息通信服务设施善,评价分值为6分。
9.2.9城区信息通信服务设施善,评价分值为6分。 9.2.10具有绿色生态城区市民信息服务系统,评价分 8分。
控,评价分值为4分。
10. 1. 1 应有明确的产业低碳发展自标,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及产 业结构,制定产业准人与退出措施。 10.1.2 对工业类别应有负面清单管控要求,严控三类工业企业 准人。
10.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所在省(市)节能考核目 标,评价总分值为15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所在省 (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0.3%,得5 分;达到0.5%,得10分;达到0.8%,得15分。 10.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所在省(市)节水考核目 标,评价总分值为15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所在省 (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0.3%,得5 分;达到0.5%,得10分;达到0.8%,得15分。 10.2.3工业废气、废水100%达标排放,危险固体废弃物 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评价分值为10分
10.2.4明确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
10.2.4明确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评价总分值为20分,应按下列规则 评分: 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或高新技术产业增
J 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或高新技术产业增
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以 上,得10分; 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或高新技术产业增 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1% 以上,得15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以上,或高新技术产业增 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 以上,得20分。 10.2.5规划循环经济产业链,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形成完整的中长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符合本地区特色 具有可行性,得4分; 2城区产业间形成相互关联,或产业副产品实现相互利用, 得3分; 3形成完整或较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得3分。
10.2.6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评价总分值为10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 地控制指标》准入值达到10%,得4分;达到15%,得7分: 达到20%,得10分。 10.2.7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节能、节水、碳排放评估制 度:重点项能耗、水耗、碳放达到国家或行业定额先进值水 平,评价分值为10分。
10.2.8在城市规划中,统筹布局城市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及相 关配套设施,职住平衡,城区产城融合发展,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应按表10.2.8的规定评分
表10.2.8产城融合评分规则
11.1.1 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应保障公众参与。 11.1.2 应编制绿色生活与消费导则, 11.1.3 应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变 遗存。
11.2.5设置人性化和无障碍的过街设施,增强城区各
设置人性化和无障碍的过街设施,增强城区各类设施和 的可达性,评价总分值为7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公共空间的可达性,评价总分值为7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2 20%过街天桥和过街隧道设置无障碍电梯或扶梯,得 3分; 2所有人行横道设置盲人过街语音信号灯,得2分; 3合理设置夜间行人按钮式信号灯,得2分。
11.2.10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针对青少年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得3分; 2设置绿色行动日活动,构建多样的宣传教育模式与平台。 得3分。 11.2.11城区内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获得绿色校园认证的比例达 到20%,得3分;达到50%,得6分。 11.2.12构建绿色生态城区展示与体验平台,评价分值为6分。 11.2.13城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展现绿色社会责任感,评价分值 为6分。
11.2.14对非文物保护单位,但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既有建 筑,做好保护与更新利用,评价分值为8分。 11.2.15对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与传播,保留 城区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记忆,评价分值为8分
12.1.1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时,可按本章规定对绿色生态城区创 新项进行评价,确定附加得分。 12.1.2绿色牛态城区创新项的得分,可按本标准第12.2节的 要求确定;当备创新项总得分大于10分时,应为10分。
12.2.1城区规划都市农业区域,每块区域面积不小于1000m~, 且所有地块用地面积占整个城区的比例不小于1%,评价分值为 1分。
12.2.2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
12.2.2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 流排放量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高值,评价分 值为1分
12.2.3金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再生水供水能力和与之
12.2.1门博能源及清清能源利用总量城区一次能源消耗量
12.2.5城区内合理推行智能微电网厂程建设,评价分值为
12.2.6城区设置绿道系统.总长度达到5km.评价分值为
12.2.6城区设置绿道系统.总长度达到5km.评价分值为 1分。
12.2.8绿色工业建筑占新建T.业建筑的比例高于20%,评价
12.2.9新建城区合理规划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评价分值为
1为便子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产·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8年局部修订稿)(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1《防洪标准》GB50201 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4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 5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 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8 98 99 108 108
1.0.2本标准适用范围考虑以新城区为主。考虑到国
市已开始实施区域化的城市改造,H区的改造可参照本
运管阶段的评价执行。
3.1.2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如同绿色建筑一样,分为两
评价《高压直流输电术语 GB/T13498-2017》,第一阶段为规划设计评价,第二阶段为建成后运行的 情况。分析其实施运管是否按规划设计的状态进行,称为实 管评价。
3.1.3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阶段的评价是对绿色生
方案。本标准规定需制定自规划设计评价后三年开展实 方案。